第一篇 解放前夜的上海 第01章 黎明前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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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國西路達人中學和中州路上海商學院。

    由于事前得到了情報,一些最暴露的黨員和積極分子已經轉移,各校支部負責人和大部分群衆領袖隐蔽了起來,沒有被捕。

     4月27日,國民黨當局又宣布緊急疏散15所郊區學校的學生,限令2天内離校。

    這15所學校包括全部國立大學和幾所重要的私立大學和中學,是學生黨組織的主力所在。

    敵人的強迫措施,一度造成學校中原有的聯絡系統被打亂,隻是在各支部的艱苦努力下,才重新建立起聯絡網,把分散的學生重新組織成為一支能随時出動的戰鬥隊伍。

     穆漢祥史霄雯經過逮捕和疏散之後,國民黨反動派對進步學生的迫害并沒有結束,他們繼續在學校内外兜捕學生。

    就在4月26日當天,交大學生史霄雯因外出聯絡沒有在校内,但不幸還是在校外被特務認出而被捕。

    4月30日,交大學生、中共地下黨員穆漢祥根據黨組織的指示,正在調查解放軍進入市區将要經過的街道的情況時,被埋伏的特務抓到警察局。

    他們兩人在獄中輪番遭受酷刑,穆漢祥連肋骨都被打斷,指甲也被拔掉。

    5月20日,兩人同被押至閘北宋公園慘遭殺害。

    錢文湘劉家棟錢鳳岐 5月上旬,潛伏在警察局的地下黨根據市委指示,油印了大量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約法八章》,寄給了警察局裡的反動警官和特務分子,共發出了2000多份。

    毛森大為驚慌,連續下了三個訓令要迅速破案:急切間根本無法破案,隻得抓了早就被他們懷疑上的幾個對象,聊以塞責。

    5月13日,地下黨員錢鳳歧、劉家棟、錢文湘和進步青年蔣志毅先後被捕,毛森親自對他們進行了六天審訊,吊打、灌水、火灼、電烙、無所不用其極,仍然從這些人口中得不到反動派想要的東西。

    5月20日,國民黨反動派将他們殺害于閘北宋公園。

     蔣志毅原國民黨聯勤總部中将視察員張權早與中共地下黨組織取得了聯系,上海解放前夕他又在我黨領導下,聯絡他的舊友、部屬,策動起義。

    中共地下黨組織任命他為上海市中心區城北起義軍指揮官。

    不幸被叛徒出賣,起義未成,張權本人于5月15日被捕,與他一起策動起義的原國民黨将領李錫佑也同時被捕。

    5月21日,湯恩伯以“銀元販子”的罪名,将他們槍殺在南京路大新公司門口。

     上海一地,1949年頭5個月裡,僅僅有姓名可查的,犧牲在國民黨反動派屠刀下的革命烈士就有100人之多。

     國民黨反動派的“大上海保衛戰”,是以大屠殺開始的。

     附:淞滬警備司令部取締學生運動緻各學校校長電稿 (1949年4月2日) 淞滬警備司令部代電稿廉三字第318号 校長公鑒:查和談業經開始,因事已步入新階段,社會秩序應力求安定,學生行動更應體念時艱,尊重民意。

    此次南京方面學生集體遊行,與軍官隊發生誤會,引起沖突,殊為惋惜。

    深盼貴校長極力勸導學生遵守治安法令及維護社會秩序,不得藉此次南京發生之不幸事件為滋事口實。

    即有須待商讨之問題,亦須依法推派代表,循合理途徑解決。

    若不聽勸導,肆意滋事,破壞秩序,本部職司治安,當依戒嚴法令切實取締。

    相應電達,即煩查照為荷。

     淞滬警備司令部令陳大慶。

    卯。

    廉三。

    印。

     附:淞滬警備司令部鎮壓學生運動的綱領草案和計劃草案 (1949年4月16日) 當前學運工作綱領草案 一、學運工作原則 1.治本重于治标,主動重于被動,疏導重于制壓,攻擊重于防禦。

     2.以組織對組織,以宣傳對宣傳,以行動對行動。

     二、建立學運統一領導機構 1.以上海市黨政軍幹部聯席會議為本市學運最高決策機構。

     2.由本市黨政軍警憲各有關學運工作單位成立聯合小組,負責指導、設計、考核暨情報交換、技術研究等工作,以資步調統一,力量集中(組織辦法另訂之)。

     三、各單位分工合作 1.學校内之黨團活動,由京滬杭總部文教會青運組及上海市黨部負責(以青運組為主)。

     2.配合學運之宣傳工作,以市黨部、市政府新聞處、警備部政工處負責(以市黨部為主)。

     3.學潮之疏導,由市政府、市黨部、文教會、教育局負責(以市政府為主)。

     4.匪諜學生情報之搜集,由警備部稽查處、政工處、警察局、憲兵團、文教會青運組、中訊局上海辦事處、市調處分别負責。

     5.匪諜學生之監視、跟蹤或逮捕、偵訊由稽查處、警察局、憲兵團分别負責之。

     6.匪諜學生之暴亂,應由警備部第三處、稽查處、警察局、憲兵團随時作适切之防制。

     7.各單位精細分工密切合作,其工作實施情形提交聯合小組作精密檢讨,并向幹部會議報告。

     四、工作實施要領 1.加強黨政軍機關首長與學校行政當局之聯系: A、文教會、市政府、警備部政工處,不時派高級人員與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或訓導長保持聯絡。

     B、請湯總司令暨本市黨政軍首長,不定期以宴會方式招待各校行政或訓導負責人。

     2.鼓勵各學校黨團同志鬥争情緒。

     A、運用各位不同之方式,使黨政軍首長多與黨團同志接觸,以提高同志之勇氣,鼓勵其鬥争情緒。

     B、定期舉行各校黨團幹部同志聯席會報,藉此加強對幹部之教育工作,并交換工作經驗。

     C、對同志之學業、安全,即将來之出路,應絕對負責。

     D、籌措充裕之工作費用。

     3.健全黨團組織,發展外圍社團: A、嚴密黨團組織,使每一同志均納入于組織中。

     B、挑選忠貞幹練,具有高度戰鬥熱情之同志,組織保安小組(秘密),發揮以行動對行動之戰鬥力量。

     C、透過文化康樂服務等等形式,建立各種外圍社團,俾能于鬥争中起相互策應之作用 4.組織專科以上學校通訊網(辦法另訂): A、每校成立若幹通迅小組。

     B、随時供給治安機關之情報。

     C、調查及監視校内匪諜之活動。

     5.調查各學校匪諜份子(另訂清除匪諜計劃): A、分組分校調查。

     B、将各匪諜份子活動事實詳作書面記錄。

     C、盡量收集罪證。

     6.加強校外跟蹤,擴大線索: A、各校首要份子嚴密跟蹤監視。

     B、采取重點指定每一單位負責監視一校或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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