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兩軍部署 第03章 野戰軍制定作戰方案,集結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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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二八軍(欠個師擔任蘇州城防)主力附炮五、六團,應于12日晚,由吳塔市(二八軍)、常熟、支塘(二九軍)地區出動,于14日拂曉前,攻占吳淞、寶山。
如吳淞、寶山一時難于攻占,暫以一部監視之,而應以得力一部配合炮火由吳淞與江灣之間楔入黃浦江邊攻占殷行鎮,切實封鎖黃浦江(二八軍并派一部控制太倉、嘉定、田灣、殷行鎮及其以北地區),爾後待命配合二六軍向上海攻擊。
2.二六軍第一步應于13日控制昆山、安亭鎮(并首先以一部搶占昆山東大鐵橋)策應二八軍主力作戰,掩護其側背之安全,爾後待命沿京滬路蘇州河左岸向上海攻擊。
3.三三軍應于15日集結常熟地區,準備接替擔任太倉、嘉定、寶山、吳淞之警備任務,以便二八、二九軍參加攻滬,或開赴吳興、吳江、蘇州地區開辟地方工作。
以上各部具體部署,統由葉司令、陳參謀長決定之。
(二)九兵團(欠三三軍)并指揮三一軍附炮四團,應首先以一部攻占平湖、金山衛、奉賢、南彙、川沙沿線陣地,斷敵由滬向東向南之逃竄退路,并割殲嘉善地區之敵,其餘主力視機控制青浦、淞[松]江(均不含)以西地區,爾後待命由東、南、西三面協同十兵團會攻上海。
内定: 1.二七軍應于14日晚集結嘉善(有敵則襲殲之),并控制大東浜鐵橋,監視淞[松]江、青浦之敵。
如該敵撤走時(确實逃走),應即進至青浦以東,泗泾鎮以西地區,待命沿蘇州河以南攻占上海。
2.二十軍應于14日攻卉平湖、金山衛之敵,并以一部控制待交三一軍接替,爾後即集結淞[松]江以南、黃浦江右岸。
如淞[松]江敵逃走,應即控制淞[松]江,待命沿鐵路向老法租界及以南及南市攻擊。
3.三二軍應于15日接替二十軍之平湖、金山衛地區之防務,封閉滬敵南逃退路,其主力(擔任三十軍二梯隊)應适時尾三十軍之後,加入浦東作戰。
4.三十軍應沿嘉興、金山衛以北、黃浦江右岸向奉賢、南彙、川沙攻擊前進,攻殲該地區之敵,确實控制該線陣地,截斷上海敵之海上一切逃路,其先頭部隊力求16日晚占領川沙。
以上各部具體部署,由宋司令、郭政委、覃參謀長決定之。
(三)作戰分界線:蘇州河(即吳淞江不含)以南及浦東屬九兵團,蘇州河(含)以北及閘北吳淞屬十兵團。
三、我完成占領上海後,預定以二○、二六、二七軍、特縱主力,歸九兵團宋郭指揮,擔任上海市區之警備任務,特縱擔任吳淞要塞警備任務;十兵團率二八軍擔任蘇州、嘉興、嘉善、桐鄉、平望、常熟、昆山、吳江之工作任務;二九軍擔任吳興、德清、武康、孝豐、安吉、長興及臨安、于潛、昌化、分水、桐廬、新登、崇德、海甯、袁化各地之工作任務;三一軍擔任淞[松]江、青浦、金山衛、平湖、海鹽、乍浦之警備;三○軍擔任川沙、南彙、奉賢之警備;三三軍擔任寶山、吳淞、嘉定、太倉之警備任務(具體任務屆時另以命令行之)。
四、注意事項: (一)在我開進或攻占指定地區後,敵人潰亂或和平解決時,我各部應按警備區分,以二○、二六、二七軍進入上海市區,其餘各部均不得進入上海市區,在攻占上海時,除擔任市區警備三個軍外,其餘應于戰鬥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内撤出市區。
(二)各部應教育所部切實執行本部5月8日電關于入城警備規定。
此令 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陳毅 副司令員兼第二副政治委員粟裕 副政治委員譚震林 參謀長張震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于蘇州城本部 作為9兵團(亦稱東線兵團)軍政主官的宋時輪、郭化若,連
如吳淞、寶山一時難于攻占,暫以一部監視之,而應以得力一部配合炮火由吳淞與江灣之間楔入黃浦江邊攻占殷行鎮,切實封鎖黃浦江(二八軍并派一部控制太倉、嘉定、田灣、殷行鎮及其以北地區),爾後待命配合二六軍向上海攻擊。
2.二六軍第一步應于13日控制昆山、安亭鎮(并首先以一部搶占昆山東大鐵橋)策應二八軍主力作戰,掩護其側背之安全,爾後待命沿京滬路蘇州河左岸向上海攻擊。
3.三三軍應于15日集結常熟地區,準備接替擔任太倉、嘉定、寶山、吳淞之警備任務,以便二八、二九軍參加攻滬,或開赴吳興、吳江、蘇州地區開辟地方工作。
以上各部具體部署,統由葉司令、陳參謀長決定之。
(二)九兵團(欠三三軍)并指揮三一軍附炮四團,應首先以一部攻占平湖、金山衛、奉賢、南彙、川沙沿線陣地,斷敵由滬向東向南之逃竄退路,并割殲嘉善地區之敵,其餘主力視機控制青浦、淞[松]江(均不含)以西地區,爾後待命由東、南、西三面協同十兵團會攻上海。
内定: 1.二七軍應于14日晚集結嘉善(有敵則襲殲之),并控制大東浜鐵橋,監視淞[松]江、青浦之敵。
如該敵撤走時(确實逃走),應即進至青浦以東,泗泾鎮以西地區,待命沿蘇州河以南攻占上海。
2.二十軍應于14日攻卉平湖、金山衛之敵,并以一部控制待交三一軍接替,爾後即集結淞[松]江以南、黃浦江右岸。
如淞[松]江敵逃走,應即控制淞[松]江,待命沿鐵路向老法租界及以南及南市攻擊。
3.三二軍應于15日接替二十軍之平湖、金山衛地區之防務,封閉滬敵南逃退路,其主力(擔任三十軍二梯隊)應适時尾三十軍之後,加入浦東作戰。
4.三十軍應沿嘉興、金山衛以北、黃浦江右岸向奉賢、南彙、川沙攻擊前進,攻殲該地區之敵,确實控制該線陣地,截斷上海敵之海上一切逃路,其先頭部隊力求16日晚占領川沙。
以上各部具體部署,由宋司令、郭政委、覃參謀長決定之。
(三)作戰分界線:蘇州河(即吳淞江不含)以南及浦東屬九兵團,蘇州河(含)以北及閘北吳淞屬十兵團。
三、我完成占領上海後,預定以二○、二六、二七軍、特縱主力,歸九兵團宋郭指揮,擔任上海市區之警備任務,特縱擔任吳淞要塞警備任務;十兵團率二八軍擔任蘇州、嘉興、嘉善、桐鄉、平望、常熟、昆山、吳江之工作任務;二九軍擔任吳興、德清、武康、孝豐、安吉、長興及臨安、于潛、昌化、分水、桐廬、新登、崇德、海甯、袁化各地之工作任務;三一軍擔任淞[松]江、青浦、金山衛、平湖、海鹽、乍浦之警備;三○軍擔任川沙、南彙、奉賢之警備;三三軍擔任寶山、吳淞、嘉定、太倉之警備任務(具體任務屆時另以命令行之)。
四、注意事項: (一)在我開進或攻占指定地區後,敵人潰亂或和平解決時,我各部應按警備區分,以二○、二六、二七軍進入上海市區,其餘各部均不得進入上海市區,在攻占上海時,除擔任市區警備三個軍外,其餘應于戰鬥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内撤出市區。
(二)各部應教育所部切實執行本部5月8日電關于入城警備規定。
此令 司令員兼政治委員陳毅 副司令員兼第二副政治委員粟裕 副政治委員譚震林 參謀長張震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于蘇州城本部 作為9兵團(亦稱東線兵團)軍政主官的宋時輪、郭化若,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