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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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他已知了犯罪分子是誰了,他要重新再作一次偵查實驗,他覺得這一次偵查實驗将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偵查實驗。

    這次将進入很實質的一種偵查實驗。

    他的目的性很強。

    他記得陳默那天騎了一輛飛鴿26的自行車,為準确起見他就去肖依侬家借了同樣的車子,然後他騎上到陳默家的樓下,他想陳默無論如何也得提前半個小時進入現場,要打出半個小時的富餘量。

    現在是6點半,到現場7點,打宋長忠是7點40分,時間正好差不多,他準時從陳默家樓下出發…… 他依次騎到第一現場,第二現場,第三現場…… 三個現場他都依次這樣走了一遍,然後他就開始在每一個現場蹲守,他想象自己就是陳默,以我“陳默”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我要怎麼蹲,怎麼守,怎麼盯住目标,怎麼襲擊他,這一系列我都做完了,現在我該怎麼撤離這個現場。

    他看着現場想呵想:我要是陳默,作完案,我不能直接往家跑,陳默家在西面,如果作完案就往西跑,萬一有目擊者碰見,提供線索,警察很快就會布置往西邊圍追堵截,這樣做太愚蠢。

    應該往哪邊跑呢?應該往相反方向跑:公安局到現場常規的處警方法是先訪問目擊者了解案情,打聽可疑人往哪個方向跑了。

    如果沒有目擊者也可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迹比如自行車痕,足迹痕來推斷可疑人逃跑的方向。

    陳默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他要往東邊跑,應該是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回家。

    也就是一直往東跑,然後由東突然往南或往北一拐,繞個半圓再向西回到家裡。

    公安局處警肯定是先向東摸排,而這時他已經向南又向西了。

    這樣即迷惑了警察也為自己羸得了時間,假如我是陳默,我一定要這樣做! 心下敲定了,叢明就開始反方向“逃跑”,大迂回到陳默家樓下,他掐算了一下:作每一個案子最少要用三個小時來完成,如果每一個案子又都需要三個小時的話,陳默絕對不應該是在值班的情況下作案,在刑偵處無論主班副班,都不能夠消失三個小時不出現,也就是說陳默在作這三起案子的時候都未值班,而如果在這三起案子案發時間裡陳默在任何一起案發時間在辦公室值班,都可以否掉他! 查陳默的值班時間,也就是查陳默有無作案時間,這件事不是他叢明擅自能做到的,他必須找公安局的一把手,找公安局的最高領導,不能找别人。

    因為他知道,除了最高的領導,誰也做不了主,誰也不敢做主!他要去找解知凡,他要把自己的推理告訴解知凡,取得解知凡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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