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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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是警察作案——是警察裡的刑警作案——是市局刑警作案——是市局刑警中的警校畢業生或公安院校生作案。
然後他又從陳默的個人成長經曆入手給肖坤談他是如何進行回溯推理的。
他使肖坤相信再如何反推也推不倒。
他們開始談時是肖坤坐着,叢明站着,後來肖坤靠坐在床上聽,叢明坐在肖坤的椅子裡講,後半夜,肖坤和叢明就促膝坐在床上,一床被子蓋住兩個人的膝蓋,叢明使肖坤聽得興奮激動、信服,早晨臨分手時,肖坤說“晚上你還到我辦公室,我讓你看一些東西!” 晚上,叢明準時來到肖坤辦公室,肖坤把門關好,把“1145”案件中最機密的證據材料都擺出來給叢明看,宋長忠帶血的警帽,梅花鞋底足迹,小外展步态,罪犯穿藍白道運動服…… 叢明看着看着驚喜過望地說:“藍白道運動服就是咱們防暴隊剛成立時發的,每人一件,我還有一件呢,小外展?你去看看陳默,你看看陳默咋走道!抓!抓錯了我管換!” “可是案發後,警校的所有畢業生都被摸排過,陳默有不在現場的證明。
” “那也可能查有不實。
你要相信我,如果我認定錯了,你們可以把我眼珠子挖出來當血泡踩,就是他!沒錯!” “可是,陳默并不在咱們劃定的圈裡呀!”肖坤猶疑着。
“我認為,你們對這個案子的定性錯了,定性準确的話,你就可以制定一個正确的偵查方向,就可以劃定一個準确的偵查範圍,這個案子基本就拿下來了。
定性錯誤,偵查方向就劃錯了,範圍肯定也跟着錯,然後案子進入迷陣或是擱淺,回過頭來看咱們這個案子為什麼沒破?就是定性有問題。
因為咱們是以林天歌這個案子定情殺的,陳默既跟林天歌沒關系也跟商秋雲沒關系,他永遠也進不到你們摸排的範圍!”叢明想起他就這個問題和解知凡局長發生的那場争執,他克制了一下激動的情緒和緩說:“肖局長,咱們最初定情殺是憑着因果關系,而因果關系這個東西作為要素來講在案件偵查推理中它是一種主觀的東西。
拿這些主觀的東西來判定案件的性質即不準确也不科學。
現場有那麼多客觀的東西:有足迹、還有步态、有目擊者……”叢明頓了頓看看肖坤在認真聽就接着說:“這都是客觀的依據,為啥還圍繞着商秋雲?還情殺?定性錯,方向就錯,範圍自然就不準,這樣一來,陳默始終就進不了這個圈,咱們搞偵查一說圈劃對了,罪犯就找着了。
陳默在圈外面,你們就是再找10年也是枉然呀!”叢明說的有些口幹舌燥他不得不停下來喘口氣。
“叢明,我也認為你說的都對,但是你說陳默,他要是問你,你憑什麼呀?” “肖局長,我倒是有個主意,讓省公安廳發個通知,舉辦一個偵查員培訓班,把陳默調出去,參加培訓,臨走把他的槍收了,變向隔離他,然後,陳默在古城的落腳點,讓技偵的上,咱們刑偵一塊配合,把所有落腳點,他爸家,他哥家,他對象家都密搜一遍,肯定能拿到東西,他搶了兩支槍,搶了四萬五千塊錢。
你看,殺林天歌的時候現場有彈殼,這個彈殼和子彈都是有批号的,你就是從他們家找到同一個批号的子彈來,這也是一個認定的證據,他肯定不在家裡藏槍,但與槍有關的東西也是證據呀,與案件有關聯的一些什麼,筆記本,字迹……” 叢明說到字迹
然後他又從陳默的個人成長經曆入手給肖坤談他是如何進行回溯推理的。
他使肖坤相信再如何反推也推不倒。
他們開始談時是肖坤坐着,叢明站着,後來肖坤靠坐在床上聽,叢明坐在肖坤的椅子裡講,後半夜,肖坤和叢明就促膝坐在床上,一床被子蓋住兩個人的膝蓋,叢明使肖坤聽得興奮激動、信服,早晨臨分手時,肖坤說“晚上你還到我辦公室,我讓你看一些東西!” 晚上,叢明準時來到肖坤辦公室,肖坤把門關好,把“1145”案件中最機密的證據材料都擺出來給叢明看,宋長忠帶血的警帽,梅花鞋底足迹,小外展步态,罪犯穿藍白道運動服…… 叢明看着看着驚喜過望地說:“藍白道運動服就是咱們防暴隊剛成立時發的,每人一件,我還有一件呢,小外展?你去看看陳默,你看看陳默咋走道!抓!抓錯了我管換!” “可是案發後,警校的所有畢業生都被摸排過,陳默有不在現場的證明。
” “那也可能查有不實。
你要相信我,如果我認定錯了,你們可以把我眼珠子挖出來當血泡踩,就是他!沒錯!” “可是,陳默并不在咱們劃定的圈裡呀!”肖坤猶疑着。
“我認為,你們對這個案子的定性錯了,定性準确的話,你就可以制定一個正确的偵查方向,就可以劃定一個準确的偵查範圍,這個案子基本就拿下來了。
定性錯誤,偵查方向就劃錯了,範圍肯定也跟着錯,然後案子進入迷陣或是擱淺,回過頭來看咱們這個案子為什麼沒破?就是定性有問題。
因為咱們是以林天歌這個案子定情殺的,陳默既跟林天歌沒關系也跟商秋雲沒關系,他永遠也進不到你們摸排的範圍!”叢明想起他就這個問題和解知凡局長發生的那場争執,他克制了一下激動的情緒和緩說:“肖局長,咱們最初定情殺是憑着因果關系,而因果關系這個東西作為要素來講在案件偵查推理中它是一種主觀的東西。
拿這些主觀的東西來判定案件的性質即不準确也不科學。
現場有那麼多客觀的東西:有足迹、還有步态、有目擊者……”叢明頓了頓看看肖坤在認真聽就接着說:“這都是客觀的依據,為啥還圍繞着商秋雲?還情殺?定性錯,方向就錯,範圍自然就不準,這樣一來,陳默始終就進不了這個圈,咱們搞偵查一說圈劃對了,罪犯就找着了。
陳默在圈外面,你們就是再找10年也是枉然呀!”叢明說的有些口幹舌燥他不得不停下來喘口氣。
“叢明,我也認為你說的都對,但是你說陳默,他要是問你,你憑什麼呀?” “肖局長,我倒是有個主意,讓省公安廳發個通知,舉辦一個偵查員培訓班,把陳默調出去,參加培訓,臨走把他的槍收了,變向隔離他,然後,陳默在古城的落腳點,讓技偵的上,咱們刑偵一塊配合,把所有落腳點,他爸家,他哥家,他對象家都密搜一遍,肯定能拿到東西,他搶了兩支槍,搶了四萬五千塊錢。
你看,殺林天歌的時候現場有彈殼,這個彈殼和子彈都是有批号的,你就是從他們家找到同一個批号的子彈來,這也是一個認定的證據,他肯定不在家裡藏槍,但與槍有關的東西也是證據呀,與案件有關聯的一些什麼,筆記本,字迹……” 叢明說到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