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會錯情(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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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夜天子》背後的獨家故事,聽你們對小說的更多建議,關注(添加朋友-添加-輸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訴我吧!丙戌年五月二十五日,這一天的銅仁府,看起來和往常似乎沒有什麼兩樣,一切都一如既往。

    對那些在銅仁府衙打混了一輩子的胥史們來說,隻有兩件事比較新鮮。

     一件是知府老爺沒有升衙,雖然說他們的這位土知府時常不升衙,但是特别的是,今天有人代他升衙。

    皇帝不早朝,也不會有哪個大臣敢代他早朝,土官亦如是,可現在有了這樣一個人,這個打破銅仁府數百年慣例的人,就是于監州。

     通常在土司的地盤上,如果發生這種事,也就意味着後來者居上。

    如今銅仁發生了這樣的事,也就意味着,在銅仁府存在了四百年之久的于氏,隐隐的已經有了壓過在此紮根五百多年的張氏的實力。

     另外一件事就是,對銅仁府來說一向就像闌尾一樣可有可無隻能充作擺設的刑廳如今居然老樹發芽,煥發了活力。

    今天是刑廳放告日,刑廳居然接到了三張狀子! 放告日隻接到三張狀子,這在中原人口稠密的城阜,簡直是會讓主管司法的官員半月笑醒的好現象,因為盡管民間有“屈死不告官”的說法,可實際上打官司的人還是很多很多。

    以緻每逢放告日,官府收到的狀子都是用尺來量的。

     因為狀子實在太多,狀子又常常長篇大論。

    動辄數千字上萬字,一件雞毛蒜皮的新也能用上三四千字來描述來龍去脈,再用三四千字來揉發憤怒、悲傷或委屈,以緻負責刑名的官員不得不下令狀紙必須簡煉,不能超過五百字! 可是在銅仁府,這裡的刑廳以前三年能收到三張狀子都是很驚奇的事,而現在居然在一個放告日就收到了三份狀子。

    實在可以和于監州暫代知府職權并列為銅仁兩大新聞了。

     “放告日”是官府收狀子的日子,一般來說。

    隻有殺人害命、緻人傷殘等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随時上衙門告狀,一般的民事訴訟平時是不受理的,隻能在規定的日子舉告,一般從初一開始。

    每五天為一個放告日。

     今天正好是“放告日”,刑廳接到了三起案子。

    狀子太多的時候,官員會先把所有狀子先看一遍,有所側重地提原告、被告進行問案,葉徐見隻有三樁案子,便直接升堂,先從第一份狀子審起來。

     這是一樁“民告官”的案子,一個商賈狀告一個稅科恤勒索賄款不得,複又調戲他的娘子。

     按照規定。

    民告官、下告上,要杖三十。

    但官府也不能不講道理,上下尊卑固然要講。

    可是這樣的規定分明就是包庇犯罪,如果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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