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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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淨宗印光大師行業記
真達妙真了然德森等
師諱聖量,字印光,别号常慚愧僧,陝西郃陽趙氏子。
幼随兄讀儒書,頗以聖學自任,和韓、歐辟佛之議,後病困數載,始悟前非,頓革先心。
出世緣熟,年二十一,即投終南山南五台蓮華洞寺出家,禮道純和尚薙染,時清光緒七年辛巳歲也。
明年于陝西興安縣雙溪寺,印海定律師座下受具。
師生六月即病目,幾喪明,後雖愈,而目力已損,稍發紅,即不能視物。
受具時,以師善書,凡戒期中所有寫法事宜,悉令代作,寫字過多,目發紅如血灌。
幸師先于湖北蓮華寺充照客時,于曬經次,得讀殘本《龍舒淨土文》,而知念佛往生淨土法門,乃即生了脫生死之要道。
因此目病,乃悟身為苦本,即于閑時專念佛号,夜衆睡後,複起坐念佛,即寫字時,亦心不離佛,故雖力疾書寫,仍能勉強支援。
及寫字竟,而目亦全愈,由是深解念佛功德不可思議,而自行化他一以淨土為歸,即造端于斯也。
師修淨土,久而彌笃。
聞紅螺山資福寺為專修淨土道場,遂于二十六歲(光緒十二年丙戌),辭師前往,是年十月入堂念佛,沐徹祖之遺澤,而淨業大進。
翌年正月,告暫假朝五台,畢,仍回資福,曆任上客堂香燈、寮元等職。
三載之中,念佛正行而外,研讀大乘經典,由是深入經藏,妙契佛心,徑路修行,理事無礙矣。
年三十(十六年庚寅)至北京龍泉寺為行堂,三十一(十七年辛卯)住圓廣寺。
越二年(十九年癸巳),普陀山法雨寺化聞和尚入都請藏,檢閱料理,相助乏人,衆以師作事精慎,進之。
化老見師道行超卓,及南歸,即請伴行,安單寺之藏經樓。
寺衆見師勵志精修,鹹深欽佩,而師歉然不自足也。
二十三年丁酉夏,寺衆一再堅請講經,辭不獲已,乃為講《彌陀便蒙鈔》一座畢,即于珠寶殿側閉關,兩期六載,而學行倍進。
出關後,由了餘和尚與真達等,特創慧蓮蓬供養,與谛閑法師先後居之,未幾,仍迎歸法雨。
年四十四(三十年甲辰),因谛老為溫州頭陀寺請藏,又請入都,助理一切,事畢南旋,仍住法雨經樓。
師出家三十餘年,終清之世,始終韬晦,不喜與人往來,不願人知其名字,以期晝夜彌陀,早證念佛三昧。
然鼓鐘于宮,聲聞于外;德厚流光,終不可掩。
民國紀元,師年五十有二,高鶴年居士取師文數篇,刊入上海《佛學叢報》,署名常慚。
人雖不知為誰,而文字般若,已足引發讀者善根。
逮民六年(五十七歲),徐蔚如居士得師與其友三書,印行,題曰:《印光法師信稿》。
七年(五十八歲)搜得師文二十餘篇,印于北京,題曰:《印光法師文鈔》。
八年(五十九歲)複搜得師文,再印續編,繼合初、續為一。
九、十兩年,複有增益,乃先後鉛鑄于商務印書館,木刻于揚州藏經院。
十一至十五年間,疊次增廣,複于中華書局印行,題曰:《增廣印光法師文鈔》。
夫文以載道,師之《文鈔》流通,而師之道化,遂滂浃于海内,如《淨土決疑論》、《宗教不宜混濫論》,及《與大興善寺體安和尚書》等,皆言言見谛,字字歸宗,上符佛旨,下契生心,發揮禅淨奧妙,抉擇其間難易,實有發前人未發處。
徐氏跋雲:‘大法陵夷,于今為極,不圖當世,尚有具正知正見如師者,續佛慧命,于是乎在!’又雲:‘師之文,蓋無一語無來曆,深入顯出,妙契時機,誠末法中應病良藥,可謂善識法要,竭忱傾仰者矣。
’當初徐居士持書奉母,躬詣普陀,谒誠禮觐,懇求攝受皈依座下,師猶堅持不許,指徐母子往甯波觀宗寺皈依谛公。
民八年,周孟由兄弟奉庶祖母登山,再四懇求,必請收為弟子,師觀察時機,理難再卻,遂為各賜法名,此為師許人皈依之始,而《文鈔》亦實為之緣起也。
師之為文,不獨佛理精邃,即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五倫八德等儒門經世之道,不背于淨業三福者,亦必發揮盡緻,文義典雅,所以紙貴洛陽,人争請讀,由是而慕師道德,渴望列于門牆之善男信女,日益衆多。
或航海梯山,而請求攝受;或鴻來雁往,而乞賜法名。
此二十餘年來,皈依師座之人,實不可以數計。
即依教奉行,吃素念佛,精修淨業,得遂生西之士女,亦難枚舉。
然則師之以文字攝化衆生,利益世間,有不可思議者矣! 師之耳提面命開導學人,本諸經論,流自肺腑,不離因果,不涉虛文。
應折伏者,禅宿儒魁,或遭呵斥,即達官顯宦,絕無假借。
應攝受者,後生末學,未嘗拒卻,縱農夫仆婦,亦與優容。
一種平懷,三根普利,情無适莫,唯理是依。
但念時當叔季,世風日下,非提倡因果報應,不足以挽頹風而正人心;人根陋劣,非實行信願念佛,決不能了生死而出輪回。
故不拘貴賤賢愚、男女老幼,凡有請益,必以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實事實理,諄諄啟迪,令人深生憬悟,以立為人處世之根基。
進以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之坦途要道,教人切實奉行,以作超凡入聖之捷徑。
雖深通宗教,從不談玄說妙,必使人人皆知而能行,聞者悉皆當下受益。
此即蓮池大師論辯融老人之言曰:‘此老可敬處,正在此耳。
’因師平實無奇,言行合一,所以真修實踐之士鹹樂親近,緻使叩關問道者,亦多難勝數。
且師以法為重,以道為尊,名聞利養,不介于懷。
民十一年(六十二歲),定海縣知事陶在東、會稽道道尹黃涵之,彙師道行,呈請大總統徐,題賜‘悟徹圓明’匾額一方,赍送普陀,香花供養,極盛一時,缁素欣羨。
師則若罔聞知,有叩之者,答以‘虛空樓閣,自無實德,慚愧不已,榮從何來’等語。
當今競尚浮誇之秋,而淡泊如師,實足挽既倒之狂瀾,作中流之砥柱,若道若俗,獲益良多。
師儉以自奉,厚以待人,凡善信男女供養香敬,悉皆代人廣種福田,用于流通經籍與救濟饑貧,但權衡輕重,先其所急而為措施。
如民十五年(六十六歲),長安被困,解圍後,即以印《文鈔》之款,急撥三千圓,托人速彙赈濟,凡聞何方被災告急,必盡力提倡捐助,以期救援。
二十四年(七十五歲)陝省大旱,得王幼農居士函告,即取存折,令人速彙一千圓助急赈,彙後,令德森查帳,折中所存僅百餘圓,而報國寺一切需用全賴維持,亦不介意。
二十五年(七十六歲)應上海護國息災法會說法時,聞綏遠災情嚴重,即對衆發表,以當時一千餘人皈依求戒等香敬,計洋二千九百餘圓,盡數捐去,再自發原存印書之款一千圓為倡。
及回蘇,衆在車站迎接,請師上靈岩一觀近年景象,猶急往報國取折饬彙訖,而後伴衆登山。
師之導衆救災,己饑己溺之深心,類皆如是。
魏梅荪、王幼農等居士,在南京三汊河發起創辦法雲寺放生念佛道場,請師參加,并訂定寺規。
繼由任心白居士,商請上海馮夢華、王一亭、姚文敷、關絅之、黃涵之等諸居士,開辦佛教慈幼院于其間。
一一皆仗師之德望,啟人信仰,而得成就。
且對慈幼院之教養赤貧子弟,師益極力助成,其中經費,由師勸募,及自捐者,為數頗钜。
即上海市佛教會所辦慈幼院,師亦力為贊襄。
至其法施,則自印送《安士全書》以來,及創辦弘化社,二十餘年,所印各書,不下四五百萬部,佛像亦在百萬餘幀,法化之弘,亦複滂溥中外。
綜觀師之一言一行,無非代佛宣化,以期挽救世道人心,俾賢才輩出,福國利民。
而其自奉,食唯充饑,不求适口;衣取禦寒,厭棄美麗。
有供養珍美衣食,非卻而不受,即轉賜他人;若普通物品,辄令持交庫房,俾大衆共用,決不自用。
此雖細行,亦足為末世佛子矜式者也。
師之維護法門,功難思議。
其最重要者,若前次歐戰時,政府有移德僑駐普陀之議,師恐有礙大衆清修,特函囑陳錫周居士,轉托要人疏通,其事遂寝。
民十一年(六十二歲),江蘇義務教育期成會會長等,呈準省府借寺廟作校舍,定海知事陶在東,函師挽救,師即函請王幼農、魏梅荪二居士設法,并令妙蓮和尚奔走,遂蒙當局明令保護。
十六年(六十七歲),政局初更,寺産毫無保障,幾伏滅教之禍,而普陀首當其沖,由師舍命力争,始得苟延殘喘。
及某君長内政,數提廟産興學之議,竟緻舉國缁素驚惶無措,幸師與谛老在申,得集熱心護法諸居士計議,先疏通某君,次派代表
幼随兄讀儒書,頗以聖學自任,和韓、歐辟佛之議,後病困數載,始悟前非,頓革先心。
出世緣熟,年二十一,即投終南山南五台蓮華洞寺出家,禮道純和尚薙染,時清光緒七年辛巳歲也。
明年于陝西興安縣雙溪寺,印海定律師座下受具。
師生六月即病目,幾喪明,後雖愈,而目力已損,稍發紅,即不能視物。
受具時,以師善書,凡戒期中所有寫法事宜,悉令代作,寫字過多,目發紅如血灌。
幸師先于湖北蓮華寺充照客時,于曬經次,得讀殘本《龍舒淨土文》,而知念佛往生淨土法門,乃即生了脫生死之要道。
因此目病,乃悟身為苦本,即于閑時專念佛号,夜衆睡後,複起坐念佛,即寫字時,亦心不離佛,故雖力疾書寫,仍能勉強支援。
及寫字竟,而目亦全愈,由是深解念佛功德不可思議,而自行化他一以淨土為歸,即造端于斯也。
師修淨土,久而彌笃。
聞紅螺山資福寺為專修淨土道場,遂于二十六歲(光緒十二年丙戌),辭師前往,是年十月入堂念佛,沐徹祖之遺澤,而淨業大進。
翌年正月,告暫假朝五台,畢,仍回資福,曆任上客堂香燈、寮元等職。
三載之中,念佛正行而外,研讀大乘經典,由是深入經藏,妙契佛心,徑路修行,理事無礙矣。
年三十(十六年庚寅)至北京龍泉寺為行堂,三十一(十七年辛卯)住圓廣寺。
越二年(十九年癸巳),普陀山法雨寺化聞和尚入都請藏,檢閱料理,相助乏人,衆以師作事精慎,進之。
化老見師道行超卓,及南歸,即請伴行,安單寺之藏經樓。
寺衆見師勵志精修,鹹深欽佩,而師歉然不自足也。
二十三年丁酉夏,寺衆一再堅請講經,辭不獲已,乃為講《彌陀便蒙鈔》一座畢,即于珠寶殿側閉關,兩期六載,而學行倍進。
出關後,由了餘和尚與真達等,特創慧蓮蓬供養,與谛閑法師先後居之,未幾,仍迎歸法雨。
年四十四(三十年甲辰),因谛老為溫州頭陀寺請藏,又請入都,助理一切,事畢南旋,仍住法雨經樓。
師出家三十餘年,終清之世,始終韬晦,不喜與人往來,不願人知其名字,以期晝夜彌陀,早證念佛三昧。
然鼓鐘于宮,聲聞于外;德厚流光,終不可掩。
民國紀元,師年五十有二,高鶴年居士取師文數篇,刊入上海《佛學叢報》,署名常慚。
人雖不知為誰,而文字般若,已足引發讀者善根。
逮民六年(五十七歲),徐蔚如居士得師與其友三書,印行,題曰:《印光法師信稿》。
七年(五十八歲)搜得師文二十餘篇,印于北京,題曰:《印光法師文鈔》。
八年(五十九歲)複搜得師文,再印續編,繼合初、續為一。
九、十兩年,複有增益,乃先後鉛鑄于商務印書館,木刻于揚州藏經院。
十一至十五年間,疊次增廣,複于中華書局印行,題曰:《增廣印光法師文鈔》。
夫文以載道,師之《文鈔》流通,而師之道化,遂滂浃于海内,如《淨土決疑論》、《宗教不宜混濫論》,及《與大興善寺體安和尚書》等,皆言言見谛,字字歸宗,上符佛旨,下契生心,發揮禅淨奧妙,抉擇其間難易,實有發前人未發處。
徐氏跋雲:‘大法陵夷,于今為極,不圖當世,尚有具正知正見如師者,續佛慧命,于是乎在!’又雲:‘師之文,蓋無一語無來曆,深入顯出,妙契時機,誠末法中應病良藥,可謂善識法要,竭忱傾仰者矣。
’當初徐居士持書奉母,躬詣普陀,谒誠禮觐,懇求攝受皈依座下,師猶堅持不許,指徐母子往甯波觀宗寺皈依谛公。
民八年,周孟由兄弟奉庶祖母登山,再四懇求,必請收為弟子,師觀察時機,理難再卻,遂為各賜法名,此為師許人皈依之始,而《文鈔》亦實為之緣起也。
師之為文,不獨佛理精邃,即格緻誠正、修齊治平、五倫八德等儒門經世之道,不背于淨業三福者,亦必發揮盡緻,文義典雅,所以紙貴洛陽,人争請讀,由是而慕師道德,渴望列于門牆之善男信女,日益衆多。
或航海梯山,而請求攝受;或鴻來雁往,而乞賜法名。
此二十餘年來,皈依師座之人,實不可以數計。
即依教奉行,吃素念佛,精修淨業,得遂生西之士女,亦難枚舉。
然則師之以文字攝化衆生,利益世間,有不可思議者矣! 師之耳提面命開導學人,本諸經論,流自肺腑,不離因果,不涉虛文。
應折伏者,禅宿儒魁,或遭呵斥,即達官顯宦,絕無假借。
應攝受者,後生末學,未嘗拒卻,縱農夫仆婦,亦與優容。
一種平懷,三根普利,情無适莫,唯理是依。
但念時當叔季,世風日下,非提倡因果報應,不足以挽頹風而正人心;人根陋劣,非實行信願念佛,決不能了生死而出輪回。
故不拘貴賤賢愚、男女老幼,凡有請益,必以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因果報應、生死輪回之實事實理,諄諄啟迪,令人深生憬悟,以立為人處世之根基。
進以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之坦途要道,教人切實奉行,以作超凡入聖之捷徑。
雖深通宗教,從不談玄說妙,必使人人皆知而能行,聞者悉皆當下受益。
此即蓮池大師論辯融老人之言曰:‘此老可敬處,正在此耳。
’因師平實無奇,言行合一,所以真修實踐之士鹹樂親近,緻使叩關問道者,亦多難勝數。
且師以法為重,以道為尊,名聞利養,不介于懷。
民十一年(六十二歲),定海縣知事陶在東、會稽道道尹黃涵之,彙師道行,呈請大總統徐,題賜‘悟徹圓明’匾額一方,赍送普陀,香花供養,極盛一時,缁素欣羨。
師則若罔聞知,有叩之者,答以‘虛空樓閣,自無實德,慚愧不已,榮從何來’等語。
當今競尚浮誇之秋,而淡泊如師,實足挽既倒之狂瀾,作中流之砥柱,若道若俗,獲益良多。
師儉以自奉,厚以待人,凡善信男女供養香敬,悉皆代人廣種福田,用于流通經籍與救濟饑貧,但權衡輕重,先其所急而為措施。
如民十五年(六十六歲),長安被困,解圍後,即以印《文鈔》之款,急撥三千圓,托人速彙赈濟,凡聞何方被災告急,必盡力提倡捐助,以期救援。
二十四年(七十五歲)陝省大旱,得王幼農居士函告,即取存折,令人速彙一千圓助急赈,彙後,令德森查帳,折中所存僅百餘圓,而報國寺一切需用全賴維持,亦不介意。
二十五年(七十六歲)應上海護國息災法會說法時,聞綏遠災情嚴重,即對衆發表,以當時一千餘人皈依求戒等香敬,計洋二千九百餘圓,盡數捐去,再自發原存印書之款一千圓為倡。
及回蘇,衆在車站迎接,請師上靈岩一觀近年景象,猶急往報國取折饬彙訖,而後伴衆登山。
師之導衆救災,己饑己溺之深心,類皆如是。
魏梅荪、王幼農等居士,在南京三汊河發起創辦法雲寺放生念佛道場,請師參加,并訂定寺規。
繼由任心白居士,商請上海馮夢華、王一亭、姚文敷、關絅之、黃涵之等諸居士,開辦佛教慈幼院于其間。
一一皆仗師之德望,啟人信仰,而得成就。
且對慈幼院之教養赤貧子弟,師益極力助成,其中經費,由師勸募,及自捐者,為數頗钜。
即上海市佛教會所辦慈幼院,師亦力為贊襄。
至其法施,則自印送《安士全書》以來,及創辦弘化社,二十餘年,所印各書,不下四五百萬部,佛像亦在百萬餘幀,法化之弘,亦複滂溥中外。
綜觀師之一言一行,無非代佛宣化,以期挽救世道人心,俾賢才輩出,福國利民。
而其自奉,食唯充饑,不求适口;衣取禦寒,厭棄美麗。
有供養珍美衣食,非卻而不受,即轉賜他人;若普通物品,辄令持交庫房,俾大衆共用,決不自用。
此雖細行,亦足為末世佛子矜式者也。
師之維護法門,功難思議。
其最重要者,若前次歐戰時,政府有移德僑駐普陀之議,師恐有礙大衆清修,特函囑陳錫周居士,轉托要人疏通,其事遂寝。
民十一年(六十二歲),江蘇義務教育期成會會長等,呈準省府借寺廟作校舍,定海知事陶在東,函師挽救,師即函請王幼農、魏梅荪二居士設法,并令妙蓮和尚奔走,遂蒙當局明令保護。
十六年(六十七歲),政局初更,寺産毫無保障,幾伏滅教之禍,而普陀首當其沖,由師舍命力争,始得苟延殘喘。
及某君長内政,數提廟産興學之議,竟緻舉國缁素驚惶無措,幸師與谛老在申,得集熱心護法諸居士計議,先疏通某君,次派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