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成四相非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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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二?一六 又去、來世,非現、非常,應似空華,非實有性。

     【疏翼】 第二別難中,第七有無乖角難。

    于中有二︰初、難,後、結。

    初中子段有四︰一、定世有無難,二、生滅非依難,叁、滅生相翻難,四、違同順異難。

    此即第一子段。

     【述記?卷十】 第七、有無乖角難。

    有二︰初、難,後、結。

    難中有四,子段第一、定世有無難。

    欲破生滅無,先破世非有。

     量雲︰去、來二世非實有體。

    非現在故,及非常故。

    如空華等。

     「非常」之言,簡無爲法,此定去來無[1]。

     【論文】 二?一七 生名爲有,甯在未來?滅名爲無,應非現在! 【疏翼】 初難中,第二子段生滅非依難。

     【述記?卷十】 次子段第二、生滅非依難。

     難相亦無[2]:生法名有,未來既無,如何有生在彼無世?現在既是有,過去名爲無;滅體令法無,應非是現在!故應滅相在過去世[3],薩婆多說在現在[4]故。

     【論文】 二?一八 滅若非無,生應非有。

     【疏翼】 初難中,第叁子段滅生相翻難。

     【述記?卷十】 彼複救言︰誰言滅相其體是無,令成過去? 子段第叁、滅生相翻難。

     此、論主難︰生、滅體相違,生法體是有,滅生相返故[5],滅法體成無。

    滅體若非無,生應非是有!然正理師未來之世生有功能,及過去有與果功能,而非作用。

    作用唯現在,即是取果用[6]。

    此亦不然,何不去、來法,皆令有功能[7]?生非作用,與果亦非是作用故,即未來一切法,應恒時生,過去一切法,應恒與果[8]!若言作用說現在,過未說功能,即現在有功能,應名爲過未[9]!唯住相取果,可名作用,異滅不能取果,即是功能,便非現在[10]!若謂作用[11]不要取果[12],即顯生相亦非功能[13],此義應審,諸論 無有。

    又《婆沙》第叁說「未來叁法有作用」者,複如何通[14]? 【論文】 二?一九 又滅違住,甯執同時?住不違生,何容異世? 【疏翼】 初難中,第四違同順異難。

     【述記?卷十】 子段第四、違同順異難。

     又滅能滅法,住能住法,體是相違,甯執同世?住既不違生,一種令法有,何容返異世?故應生住同現在[15]時!滅相體無,令成過去,滅應與住世定不同! 【疏翼】 以上初難四子段訖。

     【論文】 二?二○ 故彼所執,進退非理。

     【疏翼】 第七有無乖角難中,後結。

     【述記?卷十】 第二、總結非也。

     「進」爲相違,體,不得俱有;「退」不相返;用,何不齊生?又「進非理」,應滅與住不同時,「退非理」,生住例應同世;又「進」,住、滅異世,便違自宗;「退」,住、滅世同,複乖正理。

    別破異相,如《俱舍》說:即前,異不成;異前,非一法[16]。

    廣說如彼,今略不破。

     【疏翼】 以上第叁以理教難,亦即廣破訖。

     【論文】 二?二一 然有爲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爲,假立四相。

     【疏翼】 第五破薩婆多等實有四相中,第四申成正義。

     【述記?卷十】 下、述自義。

    文有其二︰初、申自義,後、結成假。

    初、述正義,文複有五,初、簡他宗說立相意[17],文意可知。

     【論文】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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