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別破小乘──所執不相應行
關燈
小
中
大
【論文】
一?叁四○ 不相應行,亦非實有。
【疏翼】 第二廣破小乘中,第二破小乘所執不相應行。
【述記?卷八】 自下第二、破不相應。
于中有二︰初、總破諸部,後、別破異計。
初中複叁︰一、總非,二、卻诘,叁、量斥。
此即初也。
「不相應」者,簡非色、心,及諸心所,不相似故[1]。
「行」簡無爲。
【論文】 一?叁四一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二卻诘也。
【述記?卷八】 外、返诘也。
【論文】 一?叁四二 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叁量斥。
【述記?卷八】 下、以量斥。
于中有叁︰初、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二、合難體用,叁、別難實有。
初中有叁︰一、舉有法及難體因,二、舉難用因,叁、顯其宗法以結于假。
此即初也。
「得非得等」,是有法。
下文雲「定非實有」法也。
此初量雲︰得、非得等,定非實有。
非如色、心,及心所等,現、比二量有體可得故。
如畢竟無。
《俱舍》雲︰非如色等,現量可得。
非如眼根等,比量可得[2]。
既不如色等,故異色等,無別體用。
其無爲等,即色等性。
舉色、心等,以顯無爲。
如色、心等現可得故,無不定失。
又擇滅等,非此所許,亦無不定。
【疏翼】 此即舉有法及難體因也。
【論文】 一?叁四叁 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
【疏翼】 第一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中,第二舉難用因。
【述記?卷八】 此、難作用。
其因[3]有別︰謂非異色、心,及心所等,現、比二量作用可得故。
宗、喻,如前。
真如與心等非一向異,亦無過失。
【論文】 一?叁四四 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疏翼】 第一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中,第叁顯其宗法以結于假。
【述記?卷八】 舉其宗法
【疏翼】 第二廣破小乘中,第二破小乘所執不相應行。
【述記?卷八】 自下第二、破不相應。
于中有二︰初、總破諸部,後、別破異計。
初中複叁︰一、總非,二、卻诘,叁、量斥。
此即初也。
「不相應」者,簡非色、心,及諸心所,不相似故[1]。
「行」簡無爲。
【論文】 一?叁四一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二卻诘也。
【述記?卷八】 外、返诘也。
【論文】 一?叁四二 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叁量斥。
【述記?卷八】 下、以量斥。
于中有叁︰初、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二、合難體用,叁、別難實有。
初中有叁︰一、舉有法及難體因,二、舉難用因,叁、顯其宗法以結于假。
此即初也。
「得非得等」,是有法。
下文雲「定非實有」法也。
此初量雲︰得、非得等,定非實有。
非如色、心,及心所等,現、比二量有體可得故。
如畢竟無。
《俱舍》雲︰非如色等,現量可得。
非如眼根等,比量可得[2]。
既不如色等,故異色等,無別體用。
其無爲等,即色等性。
舉色、心等,以顯無爲。
如色、心等現可得故,無不定失。
又擇滅等,非此所許,亦無不定。
【疏翼】 此即舉有法及難體因也。
【論文】 一?叁四叁 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
【疏翼】 第一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中,第二舉難用因。
【述記?卷八】 此、難作用。
其因[3]有別︰謂非異色、心,及心所等,現、比二量作用可得故。
宗、喻,如前。
真如與心等非一向異,亦無過失。
【論文】 一?叁四四 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
【疏翼】 第一難實有別舉體相及作用因中,第叁顯其宗法以結于假。
【述記?卷八】 舉其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