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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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十二因緣法都是真空所顯,若執為實有,就是法執,就不能了變易生死,就不能成佛。
下面總結十種識陰妄計: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滿足證。
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 阿難,上面十種禅定中顯現的境界都是因為行人不明自性,在識陰未消、無明未破時,行人不是心空無住、一切不着,而是中途狂心颠倒,起妄知妄見,有所住有所求,妄立依止,對境迷惑、颟顸佛性,“于未足中,生滿足證”,“足”就是究竟,尚未證到圓滿究竟,卻以為已經證到圓滿究竟。
這都是因為識陰現前時,妄心和覺心相互交戰,當妄心占上風時,行人執假為實,執幻為真,所以會落于上述諸位。
【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将為畢竟所歸甯地。
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堕無間獄。
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 衆生愚頑迷昧,不思量自己功力未圓,遇到上面十種識陰境界時,各自都依自己的貪愛和多生曆劫以來的習氣而有所住着(“先習”就是多生曆劫以來的習氣,“休息”就是休止、住着),各以所執作為究竟、作為可以依歸的清淨處(“畢竟”就是究竟;“歸甯地”就是可以依歸的清淨處)。
他們或者自稱已圓證無上菩提,未證謂證,未得謂得,成大妄語,落入邪魔外道,臨命終時,随業力所感,落入無間地獄;或者成為聲聞、緣覺,安住偏真寂滅,不再求上進。
羅漢、辟支佛舊業已消,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住涅槃城而不受後有;而大乘菩薩深信不疑,切願不退,力行不息,涉生死海以廣度衆生。
在大乘菩薩眼裡,聲聞、緣覺也是俗人,本經更将其列入五十種陰魔中。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将此法門,于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衆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
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歧路。
】 這裡是佛咐囑大衆弘宣佛法:你們這些佛子,應該存廣度衆生之心,秉承佛道,在我滅度後的末法時期,将這個法門傳示衆生,讓衆生都能覺悟、明了這些義理,知道禅定中的任何境界都是虛幻不實的,千萬不能着,一着便停滞不前,非但不能證道,反而入魔有份。
“無令見魔,自作沉孽”,識陰中的魔境皆因妄見而起,故稱“見魔”,這句話是說:一定不要讓衆生起妄見、心生見魔,假如自心生見魔,就會自造沉淪之罪孽,障礙真修,不得解脫。
“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你們要保護衆生,慈悲地救度衆生,讓衆生消滅邪見(“銷息”就是消滅),明白禅定中的一切境緣都是自性顯現的幻影,隻要無所求,無所得,這些境緣自然會消失。
你們要讓衆生明白身心世界都不可得,要讓他們親證本性,悟入佛知見。
“從始成就,不遭歧路”,欲證大道,必須先要開圓頓解,如實修行,在境界上不懈地鍛煉,遠離自心所現妄想虛幻境,才不緻誤入歧途。
十八、示超證密修 (一)不曆次第,頓超諸位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 過去世恒河沙那麼多劫中微塵一樣多的諸佛都是打破識陰,心開意解,而證得無上道的,所以打破識陰是佛佛同證,真實不虛。
下面講識陰破盡,則可從體起用: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幹慧。
】 假如識陰破盡,消除了妄心,就能恢複本性的功能,六根即可打破界限而互用無礙。
在圓融互用中,能證入菩薩金剛幹慧地。
菩薩金剛幹慧地就是等覺之後的妙覺位。
就是說,識陰一破則不必曆經諸位,便可一超直入,圓證佛果。
可見,成佛未必要經曆五陰次第,但是從修行的過程來說,還需要一一開示,以使學人道眼明正,不會誤入歧途。
識陰是因妄心分别而形成的迷妄知識。
既然一切事物本來都是假相,那還去分别什麼呢?本來沒有東西,你卻去分别,豈不是妄想、妄心嗎?所以說,息下狂心就是菩提,菩提就是正覺。
識陰本非實有,隻因妄動而起,這個識陰不過是個假相,隻要我們一覺,就把它照破,轉過來了。
一轉之後,識陰就變成我們的本來面目了,猶如波浪停下來就是水了。
也就是說,隻要我們一覺悟,就能照破無明,就能徹見我們本來的天真佛性了。
所以成佛并不一定非要經過中乘的辟支佛或者小乘的羅漢。
我們凡夫隻要了悟諸法空相、皆不可得,一切都是我的心性所顯現的,都是真性的作用,确認宇宙萬有均是空相,不可執取,從而不着相,不取法,心性也不着,真心、真性也不可得,那麼當下便成佛了。
《圓覺經》說一種法門──圓頓法,“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不假方便,亦無漸次”,你知道這是假的,離開不就行了嘛,有什麼漸次啊?而本經說兩種法門:一種是圓頓法,一種是次第法。
【圓明精心,于中發化。
如淨琉璃,内含寶月。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于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 識陰一破,頓超諸位,不曆次第,即可證到圓明精心,從體起用,上與諸佛同一慈力,下與衆生同一悲仰,顯發無邊妙用,度化衆生,故曰“于中發化”。
就像清淨的琉璃内含寶月一樣,妙明真心中諸佛衆生圓融交徹,如此便能頓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菩薩所曆的金剛十地及等覺菩薩所證之圓明,證入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一切歸無所得。
(二)重示密修,勸令弘宣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
】 “奢摩他”就是止、定,就是制止妄念,得到正定;“毗婆舍那”譯為“慧觀”。
上面講的是過去諸佛于正定中以智慧覺照,依覺明真心分析出來的五十種微細難察的陰魔境界,是諸佛所經曆過的,是真實不虛的,所以應該谛信。
【魔境現前,汝能谙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陰魔銷滅,天魔摧碎。
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無複出生。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于大涅槃,心不迷悶。
】 你們應該預先識得上面說的種種魔境,那麼魔境現前的時候,就能夠熟悉、識别,就能夠洗除心中的污垢(所謂污垢就是對境生心,着相追求),不落入邪見,那麼陰魔自然會消滅,天魔自然會因為無機可乘而被摧毀。
大力鬼神會魂飛魄散,逃得無影無蹤(“褫”是喪失之意)。
“魑魅魍魉,無複出生”,“魑魅魍魉”是四大惡鬼,我們一着相,一有所求,魑魅魍魉這些東西就都來了,隻要我們心時時空淨,就不會感得惡鬼現身來擾亂,這樣就能渡過重重魔障,直至無上菩提了。
我們要知道,佛和魔不是兩回事,是一物的兩面。
所謂佛者,就是一絲不挂、一塵不染、絲毫不着、清淨無所得的覺者。
《心經》說:以無所得故,所以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而外道是有所得,要得神通,那麼有所得就不免着相,故不是佛,而是魔。
佛和魔是一回事,不是魔之外有佛,佛之外有魔,就在于你有無所求,有無所得。
因此,我們修行一定不要着相,先了人我,後除法我,一切都不可得,這樣方能既了了分段生死,又了了變易生死,得了漏盡通,五通自然齊發,最後就是發了大神通,也不見有神通可得,還是無所得,這才是真正證道! “無諸少乏”,就不會嫌成佛路途遙遠,心生厭倦而失去信心了,“乏”是疲倦、厭倦。
佛菩薩也知道衆生的這個怠惰心很重,所以在《法華經》裡說:哎呀,這條路太長,你走不動嘛,我們在半路上給你設個涼亭歇歇腳吧,所以設個化城,所以有西方極樂世界,有我們這個世界的兜率内院,有東方琉璃世界,有諸佛淨土給你歇歇腳,因為你嫌路太遠,走不動,你生厭倦嘛,所以佛菩薩太慈悲了。
“下劣增進,于大涅槃,心不迷悶”,“下劣”指二乘,因其沉空滞寂,停滞不前,不能回小向大,故稱“下劣”,假如二乘端正了知見,覺醒迷夢,心就不會再迷悶,就明白其法執未亡,變易
十二因緣法都是真空所顯,若執為實有,就是法執,就不能了變易生死,就不能成佛。
下面總結十種識陰妄計: 【阿難!如是十種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滿足證。
皆是識陰,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 阿難,上面十種禅定中顯現的境界都是因為行人不明自性,在識陰未消、無明未破時,行人不是心空無住、一切不着,而是中途狂心颠倒,起妄知妄見,有所住有所求,妄立依止,對境迷惑、颟顸佛性,“于未足中,生滿足證”,“足”就是究竟,尚未證到圓滿究竟,卻以為已經證到圓滿究竟。
這都是因為識陰現前時,妄心和覺心相互交戰,當妄心占上風時,行人執假為實,執幻為真,所以會落于上述諸位。
【衆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現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将為畢竟所歸甯地。
自言滿足,無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業終,堕無間獄。
聲聞緣覺,不成增進。
】 衆生愚頑迷昧,不思量自己功力未圓,遇到上面十種識陰境界時,各自都依自己的貪愛和多生曆劫以來的習氣而有所住着(“先習”就是多生曆劫以來的習氣,“休息”就是休止、住着),各以所執作為究竟、作為可以依歸的清淨處(“畢竟”就是究竟;“歸甯地”就是可以依歸的清淨處)。
他們或者自稱已圓證無上菩提,未證謂證,未得謂得,成大妄語,落入邪魔外道,臨命終時,随業力所感,落入無間地獄;或者成為聲聞、緣覺,安住偏真寂滅,不再求上進。
羅漢、辟支佛舊業已消,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住涅槃城而不受後有;而大乘菩薩深信不疑,切願不退,力行不息,涉生死海以廣度衆生。
在大乘菩薩眼裡,聲聞、緣覺也是俗人,本經更将其列入五十種陰魔中。
【汝等存心,秉如來道,将此法門,于我滅後,傳示末世。
普令衆生,覺了斯義,無令見魔,自作沉孽。
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始成就,不遭歧路。
】 這裡是佛咐囑大衆弘宣佛法:你們這些佛子,應該存廣度衆生之心,秉承佛道,在我滅度後的末法時期,将這個法門傳示衆生,讓衆生都能覺悟、明了這些義理,知道禅定中的任何境界都是虛幻不實的,千萬不能着,一着便停滞不前,非但不能證道,反而入魔有份。
“無令見魔,自作沉孽”,識陰中的魔境皆因妄見而起,故稱“見魔”,這句話是說:一定不要讓衆生起妄見、心生見魔,假如自心生見魔,就會自造沉淪之罪孽,障礙真修,不得解脫。
“保綏哀救,銷息邪緣,令其身心,入佛知見”,你們要保護衆生,慈悲地救度衆生,讓衆生消滅邪見(“銷息”就是消滅),明白禅定中的一切境緣都是自性顯現的幻影,隻要無所求,無所得,這些境緣自然會消失。
你們要讓衆生明白身心世界都不可得,要讓他們親證本性,悟入佛知見。
“從始成就,不遭歧路”,欲證大道,必須先要開圓頓解,如實修行,在境界上不懈地鍛煉,遠離自心所現妄想虛幻境,才不緻誤入歧途。
十八、示超證密修 (一)不曆次第,頓超諸位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恒沙劫中微塵如來,乘此心開,得無上道。
】 過去世恒河沙那麼多劫中微塵一樣多的諸佛都是打破識陰,心開意解,而證得無上道的,所以打破識陰是佛佛同證,真實不虛。
下面講識陰破盡,則可從體起用: 【識陰若盡,則汝現前,諸根互用。
從互用中,能入菩薩金剛幹慧。
】 假如識陰破盡,消除了妄心,就能恢複本性的功能,六根即可打破界限而互用無礙。
在圓融互用中,能證入菩薩金剛幹慧地。
菩薩金剛幹慧地就是等覺之後的妙覺位。
就是說,識陰一破則不必曆經諸位,便可一超直入,圓證佛果。
可見,成佛未必要經曆五陰次第,但是從修行的過程來說,還需要一一開示,以使學人道眼明正,不會誤入歧途。
識陰是因妄心分别而形成的迷妄知識。
既然一切事物本來都是假相,那還去分别什麼呢?本來沒有東西,你卻去分别,豈不是妄想、妄心嗎?所以說,息下狂心就是菩提,菩提就是正覺。
識陰本非實有,隻因妄動而起,這個識陰不過是個假相,隻要我們一覺,就把它照破,轉過來了。
一轉之後,識陰就變成我們的本來面目了,猶如波浪停下來就是水了。
也就是說,隻要我們一覺悟,就能照破無明,就能徹見我們本來的天真佛性了。
所以成佛并不一定非要經過中乘的辟支佛或者小乘的羅漢。
我們凡夫隻要了悟諸法空相、皆不可得,一切都是我的心性所顯現的,都是真性的作用,确認宇宙萬有均是空相,不可執取,從而不着相,不取法,心性也不着,真心、真性也不可得,那麼當下便成佛了。
《圓覺經》說一種法門──圓頓法,“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不假方便,亦無漸次”,你知道這是假的,離開不就行了嘛,有什麼漸次啊?而本經說兩種法門:一種是圓頓法,一種是次第法。
【圓明精心,于中發化。
如淨琉璃,内含寶月。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薩所行金剛十地,等覺圓明,入于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 識陰一破,頓超諸位,不曆次第,即可證到圓明精心,從體起用,上與諸佛同一慈力,下與衆生同一悲仰,顯發無邊妙用,度化衆生,故曰“于中發化”。
就像清淨的琉璃内含寶月一樣,妙明真心中諸佛衆生圓融交徹,如此便能頓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菩薩所曆的金剛十地及等覺菩薩所證之圓明,證入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一切歸無所得。
(二)重示密修,勸令弘宣 【此是過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覺明分析,微細魔事。
】 “奢摩他”就是止、定,就是制止妄念,得到正定;“毗婆舍那”譯為“慧觀”。
上面講的是過去諸佛于正定中以智慧覺照,依覺明真心分析出來的五十種微細難察的陰魔境界,是諸佛所經曆過的,是真實不虛的,所以應該谛信。
【魔境現前,汝能谙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見,陰魔銷滅,天魔摧碎。
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無複出生。
直至菩提,無諸少乏,下劣增進,于大涅槃,心不迷悶。
】 你們應該預先識得上面說的種種魔境,那麼魔境現前的時候,就能夠熟悉、識别,就能夠洗除心中的污垢(所謂污垢就是對境生心,着相追求),不落入邪見,那麼陰魔自然會消滅,天魔自然會因為無機可乘而被摧毀。
大力鬼神會魂飛魄散,逃得無影無蹤(“褫”是喪失之意)。
“魑魅魍魉,無複出生”,“魑魅魍魉”是四大惡鬼,我們一着相,一有所求,魑魅魍魉這些東西就都來了,隻要我們心時時空淨,就不會感得惡鬼現身來擾亂,這樣就能渡過重重魔障,直至無上菩提了。
我們要知道,佛和魔不是兩回事,是一物的兩面。
所謂佛者,就是一絲不挂、一塵不染、絲毫不着、清淨無所得的覺者。
《心經》說:以無所得故,所以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而外道是有所得,要得神通,那麼有所得就不免着相,故不是佛,而是魔。
佛和魔是一回事,不是魔之外有佛,佛之外有魔,就在于你有無所求,有無所得。
因此,我們修行一定不要着相,先了人我,後除法我,一切都不可得,這樣方能既了了分段生死,又了了變易生死,得了漏盡通,五通自然齊發,最後就是發了大神通,也不見有神通可得,還是無所得,這才是真正證道! “無諸少乏”,就不會嫌成佛路途遙遠,心生厭倦而失去信心了,“乏”是疲倦、厭倦。
佛菩薩也知道衆生的這個怠惰心很重,所以在《法華經》裡說:哎呀,這條路太長,你走不動嘛,我們在半路上給你設個涼亭歇歇腳吧,所以設個化城,所以有西方極樂世界,有我們這個世界的兜率内院,有東方琉璃世界,有諸佛淨土給你歇歇腳,因為你嫌路太遠,走不動,你生厭倦嘛,所以佛菩薩太慈悲了。
“下劣增進,于大涅槃,心不迷悶”,“下劣”指二乘,因其沉空滞寂,停滞不前,不能回小向大,故稱“下劣”,假如二乘端正了知見,覺醒迷夢,心就不會再迷悶,就明白其法執未亡,變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