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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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定功夫,如果不在事上鍛煉,不斷偷心,還着相,有所求,就必定會落入邪道:上品堕為精靈,如山精水怪,盜日月之精華,竊天地之靈氣;中品堕為妖魅,奪人精氣;下品堕為邪人,被鬼魅附體。

    這些妖邪都有弟子追随,各個都自稱已成就了無上道。

     在我們的周圍,上下空間都住有羅刹、惡鬼、邪道等鬼魅。

    四維上下所住的羅刹邪魅之身都有神通,能現種種神變。

    現在有很多練氣功的人說:“我有特異功能了”,其實不是!都是這些邪魅羅刹之身附在他身上,他就能現種種神變。

    剛從地獄裡出來的鬼魂在生前(未堕地獄之前)就想要種種神通,在地獄罪受完出來後,他就專門附在人身上變現神通。

    很多人着相,想要神通,正好與這些鬼魂相迎合,你心一動,他就附到你身上,你就有神通了,就可以在人前炫耀了,其實這些都是鬼魅之身所為。

    比如“觀亡”就是一種鬼魅附身,并不是某某人的家屬真的被觀亡婆請來了,而是孤魂野鬼在作祟。

    觀亡婆都是心裡不正常、不正當、陰氣重重的人,這樣鬼魅才好附到她身上,互相利用來騙人:我幫你現點兒小神通賺些錢,你供養供養我。

    因為孤魂野鬼無人超拔,所以他就要供養,想被超度。

    那麼觀亡婆怎麼能知道别人的家事呢?因為附在她身上的鬼有點兒小神通,可以問當地的土地神。

    比如,明天張三要來觀亡婆這兒,這個鬼就去問土地:張三家裡有多少人?明早要來的是什麼人?什麼樣的情形等等,他就知道了。

    第二天,張三來觀亡了,觀亡婆被鬼附身後,她就講了:你家裡有多少人,什麼樣的情形等等,講的一點兒也不錯。

    這個觀亡婆還真靈啊!大家就相信了,其實就是這些鬼魅在作祟。

    從前,我認識一個觀亡婆,附到她身上的鬼自己直接說:“我是無處栖身的孤魂野鬼,我這樣幫她,她也幫我,互相利用利用嘛!”所以大家不要去相信觀亡婆,都是假的。

    我們用功的人首先不要追求神通,要完全心空無住。

    因為本性是無相的,是萬裡無雲的晴空,一點兒東西都沒有。

    要時時空淨我們的心,方能成道。

    我們一着相,一有所求,魑魅魍魉這些東西就都來了,所以大家要注意這一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已得上人法,誘惑無識,恐令失心。

    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
佛告誡阿難,當然也是告誡我們說:我滅度後的末法時期,會有很多妖邪之法盛行世間,行法者隐藏其奸詐、欺瞞之心,冒充德高道深的善知識,各個都說自己得到了聖人之法、得到了聖人的真傳秘訣(“上人”就是聖人),以此誘惑愚昧無知的人,使他們恐懼不安,迷失本心。

    邪師所到之處,被其迷惑的人無不耗盡家财來供養邪師,以求遠離災難。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

    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

    】
佛對大衆說:我教比丘去各處依次托缽乞食,平等接受信衆供養,為的是讓他們舍離貪欲,同時也随緣度化衆生,為布施者種福田,共同成就菩提道。

    比丘們不積蓄财物,自己不開夥做飯,寄三界了此殘生,雖然旅居三界,但三界不過是旅館,比丘們就 像客人住旅館一樣示現住世,住這一回就走了,生死就了了,就不再回來了。

    這樣行持才是佛弟子。

     【雲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衆生,堕無間獄。

    】
因為有偷心,一些貪婪的人像賊一樣,穿上出家人的衣服假裝出家人,附佛法貪取利養,販賣如來(“裨販”就是販賣),以佛法作為營生的工具,造種種業,可是他們卻自稱是在弘揚佛法。

    他們不但自己不持戒,反而诽謗真正出家、嚴持戒律的比丘為小乘道(“非”就是非難、诽謗)。

    這些人迷惑無量衆生,使衆生對正法生疑,誤入歧途,跟着賊人一起诽謗正法,造業受報,這些人最終是要堕入無間地獄的。

    “無間地獄”有兩個意思:一是說受苦沒有一分一毫的間隔;二是說房間裡面沒有間隔,一百個人擠在房間裡擠得不得了,一個人在房間裡也是這麼擠。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于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

    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于法,已決定心。

    】
如果我滅度後,有比丘發菩提心,立決定不疑的大志,要證得“三摩提”,也就是真如佛性,能在如來像前,以身體點燃一盞燈,或燒一指節,或于身上燃一炷香,那麼他無始以來的舊債就會一時償還完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長揖”即永辭、永遠擺脫,“漏”就是煩惱,他會永遠擺脫世間輪回,永遠從種種煩惱中解脫出來。

    雖然他還尚未明了修證無上正覺的方法(“路”就是方法),但是他已經發了決定成就無上正覺之心。

     燃燈、燃指是表示斷除對身體的執著,能一切放下,一切能舍,不被見聞覺知所染,時時空淨無住,而絕不是毀形受苦,如果心不空淨,勉強而為,遇境還是粘着,還是愛瞋取舍,那就生死不了。

    所以我們要能在煩惱當中鍛煉得心空無住,不粘着,而證到本性,那才能得真實受用。

     【若不為此舍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
我們人都執著自己的身體為“我”。

    小孩子一開始學東西,就知道他的身體是“我”,這就是分别我執,已經具足了色蘊,稱為“色蘊現具”,是粗分的。

    随着小孩慢慢長大,則生起受、想、行、識四蘊,這四蘊是從生以來就具有的,謂之俱生我執,屬于心行方面,是微細的。

    因為有了我們這個身體,就需要衣食住行來維持生活、來養活這個身體,所以對境就會生起受蘊。

    既然要衣食住行,對其就要接受、領納了。

    現在世人大都貪得無厭,争權勢地位,争名譽财物,無休止地索求,無止境地占有,甚至為達到私人目的不擇手段,幹出傷天害理的勾當,大到貪污受賄,牟取暴利,坑蒙拐騙,無視法律,不惜犧牲别人、集體、國家的利益以滿足自己。

     因為執著身體為實有,以這個微細的我執為因而造殺盜淫等粗重惡業,所以這段經文說:如果衆生不舍棄對身體的執著這一微細之因,就不能從根本上斷除貪欲,縱然看起來沒有起心動念,能随緣應付,好像證到了無為,其實心并未空淨,必定要再生人間,償其宿債,這和我受馬麥之報完全一樣,沒什麼不同。

     《興起行經》說:從前,舍衛國毗蘭邑的阿耆達王請佛和五百比丘到城中,他要供齋三個月。

    佛和僧衆到城中以後,阿耆達王因為被魔迷亂,忘了供齋的事,那時又遇到饑荒,無處乞食,幸好有一位養馬的人把馬吃的麥子拿出一部分供養佛和僧衆。

    三個月後,阿耆達王才想起供齋的事,于是向佛忏悔。

    舍利弗問佛這是什麼因緣,佛說:過去毗婆屍佛時,有一位國王在宮中設齋供養佛和僧衆,有一個比丘因為生病無法來應供,所以佛慈悲地為這個生病的比丘帶回一些食物。

    途中經過梵志所在的山林時,梵志聞到美味的食物就心生嫉妒,說了一句:“秃頭沙門應該吃馬麥,何必吃這麼好的飯食呢?”跟随他的五百童子也随其附和。

    佛告訴大家說:當時的梵志就是我的前世,五百童子就是現在的五百羅漢,隻因一句惡言就受馬麥之報,那麼因為殺貪而強取生靈血肉,因為盜貪而妄取他人财物,造了壞因怎麼可能不受惡果呢?這裡佛示現馬麥之報是指示我們因果定律絲毫不爽。

     可憐凡夫癡迷不悟啊,隻為了眼前的快樂,不顧将來的惡果。

    你想啊,殺人要受法律制裁,殺你的頭;你搶人家的東西,就要吃官司、坐監牢。

    你不想想看,做了壞事能逃得了嗎?唉!都是迷惑呀!眼前受報還不算,将來還要受地獄的慘報,不得了啊!有些人就不明白這個道理,你說要受慘報,我們怎麼看到一些壞人現在很享福,反過來有些好人反而受苦?這個因果不相應嘛。

    他不知道因果要看三世,佛經上有兩句話:“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要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他今生受的福報是過去做善事而得到的,他現在做壞事,将來受惡報,非但将來受惡報,現在的福也就減少了,壽命也縮短了。

    你現在看到好人受苦,那是他過去做了壞事,現在才受苦果,他現在做好事,無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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