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夢下參老和尚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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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以供修習。

    弘一大師為了答謝他擔任半年的外護,親贈手書的“淨行品”偈頌壹本。

     一九三七年至四○年:随同倓虛老法師在長春般若寺傳戒,講四分戒律,并往來于東北各省、北京、天津、山東等地,講經弘法。

    其間曾接觸來自西藏的藏僧,引起了赴西藏學習密法的因緣。

     一九四○年:由北京至香港、新加坡、印度弘法并朝禮佛陀遺迹。

     一九四一年:轉赴西藏拉薩學習密法,住在西藏黃教三大寺之一的色拉寺學習經論五年,依止夏巴仁波切、赤江仁波切,并由能海老法師的引進參拜康薩仁波切。

     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九年:轉赴西康等地參學,在西藏學習密法達十年之久。

     一九五○年:由西藏返回中國内地,被錯判刑十五年,勞動改造十八年,入獄長達三十三年。

    在獄中,他經常觀想一句偈頌:“假使熱鐵輪,在汝頂上旋,終不以此苦,退失菩提心。

    ”堅定了爾後重回佛教,弘揚佛法的信心。

     一九八二年:平反出獄,回北京任教于北京中國佛學院。

    在這段時間如法修學地藏法門,重啟弘揚經論的事業。

     一九八四年:接受福建南普陀寺妙湛老和尚、圓拙長老之邀,到廈門南普陀寺重建閩南佛學院,擔任教務長一職,開講《華嚴經》、《法華經》、《楞嚴經》、〈大乘起信論〉等。

     一九八七年:應美國萬佛城宣化上人之邀赴美,數月後返回中國。

     一九八八年:應美國洛杉矶妙法院旭朗法師之請,再次赴美弘法,開講《占察善惡業報經》、〈華嚴三品〉、《地藏經》、《心經》、《金剛經》、《華嚴經》等,并數次應弟子邀請到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香港、台灣等地區弘法。

     二○○四年:現常住五台山靜修,并于普壽寺開講《大方廣佛華嚴經》預計四年圓滿。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農曆丁酉年十月初十)十六時三十分,夢參長老一期報盡,安詳示寂,世壽一百零三歲,僧臘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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