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黑雨中的腳尖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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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的一個孩子,見我養麻雀,就弄來一隻貓咪來養,那隻貓咪被領來時就已經很大,光滑而肥碩,它的适應力之強悍令我驚詫,它見食就吃,見窩就睡,見人就搖尾讨好,有奶就是娘,結果它一直活着,沒有像我那隻固執别扭的麻雀的命運。

    這使我終生痛恨貓這一種偷生苟活的寵物,它們在我眼中是一群毫無氣節的投機主義者,正像我長大後所見到過的其他類别的嘴臉一樣。

     麻雀事件使我非常難過,同時也給十一歲的我上了人生的一課。

    我不停地親着自己的食指,說,“筷子小姐,我們要學會不生氣,否則你會被氣死的。

    ” 我給自己的食指起的名字叫做“筷子小姐”。

     聽媽媽說,下雨的時候,越是跑得快的人,越是容易淋濕。

    可是,在我被雨水淋濕前,我是和其他無關的人一樣,原地沒動,做着或想着什麼事。

    我一邊安慰着“不小姐”和“是小姐”,一邊分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後來我想,肯定是由于我身體内部的神經或血液之類的表面看不見的東西,她們的腳跑得太快了,把雨水都吸過來或者抓過來,抹到我的肢體上。

     我獨自往家的方向走。

    這個時候,我知道沒有一個小夥伴肯于或者敢于同我一起走,因為我是班裡年齡最小的人,加上我瘦弱的體質,以及不怎麼合群的别扭天性,大家總是不愛理我。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的班主任老師T先生正在全班範圍内發起一場孤立我的運動。

    我對他的積怨已久,我想不明白他為什麼總是讓全班同學孤立我。

     T這個人總是試圖在全班同學面前證明我是最笨的一個,他總想讓我處于一種窘困之中,為此我曾非常生氣和傷心。

    我雖然在班裡年齡最小,也不是一個很伶俐的女孩兒,有時候會把小辮梳反,特别是緊張的時候,我的左手總是不能及時地告訴我哪邊是左,而另一隻手也往往失職地忘記了承擔着寫字任務的是右手。

    但是,我一直試圖向大家證明,我并不是最笨的一個。

     有一次,他把我的母親請到學校的辦公室,他說要我的母親帶我去醫院檢查一下,看看我的腦子是不是有什麼殘缺。

     他說我像個啞巴,簡直猜不透我在腦子裡每分每秒都在飛快地想着什麼。

     天啊,他那麼刻毒地使用了“殘缺”這個詞。

     當時,T大約二十八、九歲,他面對着比他年長八、九歲的我的母親,毫不客氣,态度十分強硬。

     我記得,當時母親牽着我的一隻手,恭敬讨好地站在T先生面前。

    我們三個人僵立在辦公室門前的一棵樹冠龐大的黑棗樹的綠蔭下,我們身後是一個現在回憶起來不太合乎尺寸規則的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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