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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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那一夜,他把我帶回了他的家。

     他并沒有開車來,我們坐的是出租。

    他先把我扔到後座上,然後自己坐了進來。

    車子開動以後,他說:“讓我看看你的腳。

    ” 在那個狹小的空間裡,我沒有做任何的反抗和拒絕。

    任他把我的左腳擡上來,扒開我的襪子,檢查我的傷。

     當然還是疼,但事實證明疼痛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是可以被忽略的。

    就在他對着我已經紅腫的腳踝進行着無情的拍打和揉捏的時候,我腦子裡冒出來的竟然是老爽讓許願時腦子裡冒出來的那些奇怪的念頭。

    就算那是我的第一直覺,可是他呢,他為什麼會在這個特定的場合特定的時間出現呢?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問。

     “不知道。

    ”他答。

     “等人嗎?” “也許吧。

    ” “你看到什麼了嗎還是聽到什麼?” “什麼跟什麼?”他顯然不明白我在說什麼,把我的腳放回原處,他呼一口氣說,“還好,沒大事。

    ” 我繼續問我的問題:“你是看到我摔跤的麼?” 他狡猾地答:“你不摔跤,我怎麼看得見你?” “很爽?”我擡起頭來,看着他問。

     “還行吧。

    ”他說,“隻可惜沒骨折。

    ” 這欠揍的問題明明是出自我口,可是聽他這麼一答,我又偏偏不服氣,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往車門邊挪了挪。

    沒想到他也往他那邊挪了挪,和我隔更遠一點的距離,審視般地看着我。

    然後說:“我的馬大記者,剛才你問了我五個問題,到家後輪到我審你,你最好做好準備。

    ” “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問?” “因為我不想。

    ”他說,“六個。

    ” 好吧,我閉嘴。

     13弄27号。

    我又來到了這裡。

    他扶我下車,我看到門前那個黃色的大燈泡還在,仿佛十年如一日,它都是這樣,遇風就擺,沒風安靜。

    很奇怪,對于一些跟随歲月變遷成為古董的東西,時光在它身上好像也漸漸停滞不動了,就像妖精,活一千年和一萬年一樣年輕。

     “你的車呢?”我問他。

     “賣了。

    ”他說,“七個。

    ” “為什麼要賣?” “我的‘問題’少女,來吧,我們進屋。

    ”他開了鎖,把大門推開,一直把我扶到堂屋的一張木椅上面坐下。

     他開了燈。

    燈光不亮,舒适柔和,正正好。

    我環顧四周,和我上次離開時淩亂的情景相比,屋子顯得要幹淨和整潔得多。

    看來,他又回到這裡居住了,隻是不見夏花,不知道她一切可好。

    真要命,我又忍不住想要問問題了,但想到他給我取的新外号,我最終識相地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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