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風景依稀似舊年

關燈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來一次,我依然會選擇愛你。

     ——題記 簽字的時候我頓了一下,望了一眼離我不過咫尺之遙的那個男人。

    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發上,但明顯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飄忽到什麼地方。

     倒是他的律師比他更緊張,見我如此,連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隻要我在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那麼從此和他再無半分關系。

    或者還是有的,圈子裡那些閑得發慌的太太們,也許背地裡會将我稱作他的前妻。

    不過我想,不至于有人這般不識趣,敢當面對我這樣說。

     前妻。

     多麼可笑的兩個字。

     我從來不曾做過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這一生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

     和我結婚的時候他二十三歲,那時還是略顯青澀的大男生,如今時光已經将他雕琢成穩重成熟的男人。

    歲月幾乎沒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氣質,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變。

     我簽完自己的名字,推開那份協議,再簽另一份。

     筆畫出奇地流暢。

    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離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詞彙與他大吵,最後他摔門而去。

    在他走後,我獨自泣不成聲,倒在床上放聲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愛的孤獨熬成了毒,一絲一縷,侵入了血脈。

    我以為自己會一生一世與他糾纏下去,不死不休。

     沒想到還有這一天。

     我還記得他的私人助理給我打電話,他從來不給我打電話,連最起碼的溝通亦是通過助理。

    一如既往公事公辦的語氣,恭謹而疏離:“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讓港業49%的股份給慕氏,具體詳情,您看是否方便讓您的助理過來詳談?” 十年來,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頭,認了輸,還是因為那個女人。

     童雪。

     他這樣愛她到底為什麼? 我一直以為他這樣的人,鐵石心腸,巋然不動,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愛女人。

     直到終于讓我覺察到蛛絲馬迹。

     八卦報紙登載的新聞,照片裡他緊緊牽着一個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從來沒有牽過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單獨見到他的次數都屈指可數。

    即使是在家族的聚會中,大部分情況下,他和振飛的關系都比和我熱絡。

    所以父親在委派執行董事去莫氏的時候,特意選擇了振飛,而不是我。

     父親輕描淡寫地說:“你不适合擔任這類職務。

    ” 我明白父親的弦外之音,其實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發了狂。

    
0.07840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