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則 幽魂對質

關燈
延長、埔上、塘子等鄉共築陂障水,輪流以灌溉其田。

    八九月之間早,江、羅兩家恃強衆,紊規約,不顧朔日為楊家水期,恣意桔槔,奄所有而踞之。

     楊仙友不服,操刀向阻,弟兄楊文煥、楊世香随之。

    羅明珠奔回,告其鄉老江立清,号召鄉衆。

    江子千、江宗桂、羅達士、羅俊之、江阿明、江阿祖、江阿滿、江阿尾、江獻瑞等四五十人,荷戈制梃,環而攻之。

    楊學文見父、叔在圍困之中,亦招呼三十餘人與之格鬥。

    衆寡不敵,仙友殲焉。

    文煥等紛紛逃竄。

    世香受重傷不能自脫,被擒入寨内,誇示豪雄,實以醫藥調劑,恐其死也。

     是時,署潮令者為大埔尹白公。

    驗傷通報,未訊而殁。

    冬十月十有八日,餘攝篆視事,庭鞫再三,莫肯居兇手者。

    詞證江拱山、謝文卿,以格鬥人多,刀梃交下,實不知為誰。

    詢之未死之楊世香,亦僅知傷己者為羅俊之、江阿尾、江獻瑞,而緻斃楊仙友之元兇,亦不能知其為誰也。

    将江、羅兩姓人犯,隔别細詢,撫之以寬,動之以情,示之以威,加之以三木,鈎距畢施,刑法用盡,總以“不知”二字抵塞,無一人一言之稍有罅漏者。

    餘于是亦無可如何也。

     居數日,陰晦,凄風慘淡。

    漏下人寂,餘呼兩造齊集,謂之曰:“殺人償命,古今不易。

    汝等清夜自思,設汝被人殺死,而人不償汝命,汝為冤魂,能甘心乎?汝等所希冀僥幸,不肯招承者,以無人指質耳,我已牒城隍尊神,約于令夜二更,提出楊仙友鬼魂,與汝質對。

    汝等雖有百喙,亦難以掩飾矣。

    ” 命隸役分攝諸人,随詣城隍廟。

    鳴鐘鼓,焚香再拜,起坐堂皇。

    先呼楊仙友鬼魂上堂聽審,憑空略問數語。

    謂階下諸人曰:“楊仙友在此,欲與汝等對質。

    汝等舉頭觀之,此以手捧心、血染紅衣者是已。

    ”衆人或昂首而觀,或以目竊睨,惟羅明珠、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首不視,若為弗聞也。

    餘即呼羅明珠至,正言曰:“仙友在此,欲汝還其一命,汝尚何推诿哉?”明珠駭顫,良久不能答。

    餘曰:“汝平日利口狡賴,今仙友冤魂在茲,汝則不敢置喙,其為汝殺
0.05949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