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卷十 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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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 順皇帝諱準,字仲謀,〔一〕小字智觀,明帝第三子也。

    泰始五年七月癸醜生。

    七年,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戶。

    仍拜撫軍將軍,置佐史。

    廢帝即位,為揚州刺史。

    元徽二年,進號車騎將軍、都督揚南豫二州諸軍事,給鼓吹一部,刺史如故。

    四年,又進號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班劍三十人,都督、刺史如故。

     元徽五年七月戊子夜,廢帝殞,奉迎王入居朝堂。

    壬辰,即皇帝位。

     昇明元年,改元,大赦天下,賜文武位二等。

    甲午,鎮軍將軍齊王出鎮東城,輔政作相。

    丙申,詔曰:「露臺息構,義光漢德;雉裘焚制,事隆晉道。

    故以檢奢軌化,敦儉馭俗。

    頃甸服未靜,師旅連年,委蓄屢空,勞敝莫偃。

    而丹雘之飾,糜耗難訾,寶賂之費,徵賦靡計。

    今車服儀制,實宜約損,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

    可罷省禦府二署。

    凡工麗彫鑴,傷風毀治,一皆禁斷。

    庶永昭憲則,弘茲始政。

    」征西大將軍、荊州刺史沈攸之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中領軍、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齊王為司空、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刺史如故,中書令、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撫軍將軍劉秉為尚書令,加中軍將軍,〔二〕安西將軍、郢州刺史晉熙王燮為撫軍將軍、揚州刺史,南陽王翽為郢州刺史。

    辛醜,尚書右僕射王僧虔為尚書僕射,右衛將軍劉韞為中領軍,金紫光祿大夫王琨為右光祿大夫。

    給司空齊王錢五百萬,布五千匹。

    癸卯,車駕謁太廟。

    丙午,以安西參軍明慶符為青、冀二州刺史,武陵王贊為郢州刺史,新除郢州刺史南陽王翽為湘州刺史,司空、南兗州刺史齊王改領南徐州刺史,征虜將軍李安民為南兗州刺史。

     雍州大水,八月壬子,遣使賑卹,蠲除稅調。

    以驃騎長史劉澄之為南豫州刺史。

    山陽太守于天寶、新吳縣子秦立有罪,下獄死。

    戊午,改平準署。

    辛酉,以宣城太守李靈謙為兗州刺史。

    癸亥,司徒袁粲鎮石頭。

    〔三〕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調;復郡縣祿田。

    戊辰,崇拜帝所生陳昭華為皇太妃。

    庚午,司空長史謝朏、衛軍長史江效、中書侍郎褚炫、武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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