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村野人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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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姜南
●用刑
周公政書,謂刑亂國用重典。
林少穎曰:以其頑昏暴悖,不可訓化,則殲渠魁,威強梗,宜以剛克之義也。
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此之謂乎?高皇初定天下,承元大亂之後,痛五教之大壞,疾四維之不張,于是用重典以治之。
乃有刖膝斷趾、鈎背剝皮、腰斬坑醢之刑。
蓋不如是,則相沿弊俗染人之深,不易驅之于禮義教化之中,亦聖人救偏拯弊之權,非衆人所能識者。
又按宋太宗時,光祿寺丞通判彰州錢易上疏,乞除非法之刑,曰:古之肉刑,尚以為虐而絕之。
近代非法之刑,乃或支解脔割,勾背烙筋,身見白骨而口眼猶動,四體分落而呻痛未息。
臣愚以為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也。
臣謂一人愛民,民亦愛一人。
既愛其上,則奉上而懼。
苟以嚴刑欲戒,則懼未至而怨已深,乞禁非法之刑,止從絞斬,易、吳越王镠孫弘倧之子也。
夫宋初懲五季之亂,其用重典宜也。
至太宗之時,亦可以省矣。
而不省,我太祖雖用重典以懲亂,至其作祖訓,定律令,傳之後世,則不許用法外之刑,蓋因時制宜,不得不如是也。
●答應文章 王忠毅公骥,豐功偉烈,卓乎一世。
凡有求詩文者,信筆成篇,略不經意。
嘗謂人雲:北方老實文字,不足為法,答應而已,連稿付之。
此可見公之真誠。
然公之可傳,亦不待此也。
●借親 父母垂死,人子于此,正哀痛徹骨幾不欲生之時也。
今人反以送死為緩,惟以借親為急,父母死未即入棺,仍禁家人輩不得舉哀,棄親喪之禮,而講合卺之儀;實括發之戚,而修結發之好。
雖簪纓詩禮之家,亦相率而行,恬不為怪,不知作俑者誰耶?此東谷所見之言也。
吾鄉有仕宦于關中者,卒于官,訃聞,其子将借親,沈評事子輕以為不可,或笑之,以為不達變通,使或人見東谷之言,将不暇笑,而以評事之言為從也。
●體悉人情 宋張忠定公詠,視事退後,有一廳子熟睡,公诘之曰:汝家有甚事?對曰:母久病,兄為客未歸。
訪之,果然。
公翌曰差場務一名給之,且曰:吾廳上有敢睡者耶?此必心極幽懑,使之然耳。
故憫之。
李畋張乖崖語錄雲。
●老景 今曰殘花昨曰開,為思年少坐成呆。
一頭白發催将去,萬兩黃金買不回。
有藥駐顔都是妄,無繩系曰重堪哀。
此情莫與兒曹說,直待兒曹自老來。
此姑蘇沈石田啟南之詩也。
格律雖卑弱,然摹寫衰老之景,人不能道也。
●入粟補官 宋晉陽王叔永雲:納粟補官,國初無此。
天禧元年四月,登州牟平縣學究鄭河,出粟五千六百石赈饑,乞補弟巽官,不從。
晁回、
林少穎曰:以其頑昏暴悖,不可訓化,則殲渠魁,威強梗,宜以剛克之義也。
書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此之謂乎?高皇初定天下,承元大亂之後,痛五教之大壞,疾四維之不張,于是用重典以治之。
乃有刖膝斷趾、鈎背剝皮、腰斬坑醢之刑。
蓋不如是,則相沿弊俗染人之深,不易驅之于禮義教化之中,亦聖人救偏拯弊之權,非衆人所能識者。
又按宋太宗時,光祿寺丞通判彰州錢易上疏,乞除非法之刑,曰:古之肉刑,尚以為虐而絕之。
近代非法之刑,乃或支解脔割,勾背烙筋,身見白骨而口眼猶動,四體分落而呻痛未息。
臣愚以為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也。
臣謂一人愛民,民亦愛一人。
既愛其上,則奉上而懼。
苟以嚴刑欲戒,則懼未至而怨已深,乞禁非法之刑,止從絞斬,易、吳越王镠孫弘倧之子也。
夫宋初懲五季之亂,其用重典宜也。
至太宗之時,亦可以省矣。
而不省,我太祖雖用重典以懲亂,至其作祖訓,定律令,傳之後世,則不許用法外之刑,蓋因時制宜,不得不如是也。
●答應文章 王忠毅公骥,豐功偉烈,卓乎一世。
凡有求詩文者,信筆成篇,略不經意。
嘗謂人雲:北方老實文字,不足為法,答應而已,連稿付之。
此可見公之真誠。
然公之可傳,亦不待此也。
●借親 父母垂死,人子于此,正哀痛徹骨幾不欲生之時也。
今人反以送死為緩,惟以借親為急,父母死未即入棺,仍禁家人輩不得舉哀,棄親喪之禮,而講合卺之儀;實括發之戚,而修結發之好。
雖簪纓詩禮之家,亦相率而行,恬不為怪,不知作俑者誰耶?此東谷所見之言也。
吾鄉有仕宦于關中者,卒于官,訃聞,其子将借親,沈評事子輕以為不可,或笑之,以為不達變通,使或人見東谷之言,将不暇笑,而以評事之言為從也。
●體悉人情 宋張忠定公詠,視事退後,有一廳子熟睡,公诘之曰:汝家有甚事?對曰:母久病,兄為客未歸。
訪之,果然。
公翌曰差場務一名給之,且曰:吾廳上有敢睡者耶?此必心極幽懑,使之然耳。
故憫之。
李畋張乖崖語錄雲。
●老景 今曰殘花昨曰開,為思年少坐成呆。
一頭白發催将去,萬兩黃金買不回。
有藥駐顔都是妄,無繩系曰重堪哀。
此情莫與兒曹說,直待兒曹自老來。
此姑蘇沈石田啟南之詩也。
格律雖卑弱,然摹寫衰老之景,人不能道也。
●入粟補官 宋晉陽王叔永雲:納粟補官,國初無此。
天禧元年四月,登州牟平縣學究鄭河,出粟五千六百石赈饑,乞補弟巽官,不從。
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