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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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珠真是時來運轉。

    戰亂把國家、社會,攪得越發糟了。

    知識分子和公務員,一天比一天窮;通貨膨脹把他們榨幹了。

    發國難财的人,倒抖了起來。

     社會的最上層,是黑市商人、投機倒把分子、走私販和奸商。

    他們成了社會的棟梁。

    雖然粗俗無知,但有的是錢。

    這類人中,有一個叫李金牙的。

    他本是個洋車廠老闆,一來二去,倒騰了一輛卡車跑單幫,發了大财。

    他用那輛舶來的大卡車,給政府跑運輸。

    每次給政府運三噸貨,按官價收費;私自帶半噸貨,按黑市價賣出。

    沒多久,就大發橫财。

    通貨膨脹怕什麼,他的錢多得花不完。

    錢實在太多了,不花,留着幹什麼呢,花吧。

    他穿的是上等美國衣料,戴的是價值一萬塊錢的手表。

    雖然一個大字不識,他那淡紫色的西裝上衣口袋裡,卻别着四支貴重的美國自來水金筆。

    有的時候,他覺得應該别五支,擺擺闊。

    别人别一支,他就得别五支。

    這些筆是他随身的資本,哪天手氣不好,輸個精光,就可以抽出兩支筆來作抵,押上一筆錢。

    誰都得有支筆,所以筆就值了錢。

     大金牙是民國的産物。

    哪怕同胞們已經一無所有,他可是樣樣都得挑頂好的。

    他的手絹是用手工印染的印度綢做的;金煙盒裡,滿裝着俄國和美國舶來的香煙。

    雖然普通市民已經穿不暖,吃不飽,他的衣櫃裡卻什麼都有,挂滿了一套套西服。

    他的一頭黑發,擦的是從巴黎運來五十塊美金一瓶的頭油。

    擺弄駕駛盤,免不了出臭汗,為了遮蓋汗臭,灑了一身科隆香水。

    買一瓶這種香水的錢,夠一百個孩子吃一個多月的。

    他渾身上下值錢的東西,和一個美國百萬富翁的穿戴不相上下。

     他在飯館裡吃飯,一頓飯的花費,夠一個普通人家半個月的花銷。

    每天晚上都得弄個女人來過夜,給的錢夠她用一年。

    要起錢來,賭注都是千元大鈔,小票子用起來太煩人。

    他每次去緬甸,帶回一些金筆,一兩箱白蘭地,就夠他一個月花的。

     但他還不滿足。

    總得為将來打算打算。

    他想買上幾輛卡車,開個運輸公司。

    那他就可以不幹活,幹賺大錢。

    他還想成個家,弄個媳婦兒。

     賣唱的琴珠,再合适不過。

    他在書場裡見過她幾面。

    那真是個妙人兒!他花了一千塊,跟她有了交情,真叫他難舍難分哪。

    她會花錢,這不正對他的心眼麼?他為了變着法兒用錢,把腦袋瓜都想疼了。

     琴珠一切的一切,都叫他稱心。

    真是情投意合。

    她善于察言觀色,對他體貼入微。

    她也好吃,這點更是知己。

    尤其妙的是,她的名字總是高高地寫在書場海報上,叫他看着舒服。

    他是個無名小卒,娶了琴珠,一定能給他揚名。

     這件事,大金牙還得跟新娘他爹唐四爺講講價錢。

    有錢沒錢,唐四爺一瞧便知。

    有四支金筆的人,肯定花錢如流水。

    四爺也明白,男人一旦相中了,是舍得大把花錢的。

    唐四爺有個有模有樣的女兒要賣,她的名字天天見報,和第一流名角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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