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回 遇詩翁蔡芳奪舟 訪主子伯達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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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所以不敢另接他人。

    ”說完跪在地上叩頭認罪。

    蔡芳圓睜怪眼喝令手下,“先将船拆了,并與我痛打這奴才。

    ”這些從人,向來情勢霸道,欺壓平人,一聞公子下令,就如狼虎一般,七八個大漢,搶上船來,一面拆舟,一面揪着船家,正欲亂打,吓得衆水手魂不附體,叩頭如搗蒜一般,呼:“公子救命!”天子忍耐不住,周日清也慣火沖天,齊喝道:“休得動手!”這一喝如霹靂一般,搶上前搶拳就打,這班人哪裡擋得住,早打得個個頭破面青,東倒西歪。

    蔡公子看勢頭不妙,正要逃走,卻被日清趕上,按倒在地,想起他昨日無故羞辱,更加可惱。

    也顧不得招災惹禍,奉承了他一頓拳頭。

    那蔡公子乃酒色之徒,嬌生慣養,如何經打?不消幾拳就口吐鮮血。

     此時天子已将衆奴打散,恐日清打死蔡芳,雖與地方除害,終不免多生一事,遂趕上前阻止,早見蔡芳血流滿面,叫喊無聲。

    船戶見此光景,料其父蔡振武知道必不肯幹休,恐怕累及,也有将船往别處躲避的,也有搬了物件,棄舟逃生的。

    所以旁岸的許多繡艇,頃刻間一艘無存,這且不表。

     且說三江總鎮蔡振武,正在衙中與姬妾作樂,忽見一班家人,背了蔡芳回來,滿身血污,大叫:“爹爹快與孩兒報仇!”蔡振武隻吓得渾身發抖,急上前抱着兒子問道:“什麼事,被誰打到這般厲害?為父與你報仇。

    ”蔡芳哭倒懷中,把上項事細說一番。

    蔡振武聽了,無名火起三千丈,拔下令箭,着旗牌立刻飛調部下五營四哨,幹把外委,大小兵丁。

    自己先帶一百多名親軍,飛奔碼頭而來,各店鋪立即閉戶,路少行人,沿途再令中軍到江口,調集水師巡船,帶了打傷家人作為引線,恐此人逃走。

    不得違誤。

    中軍領命而去。

     當下蔡振武來到碼頭,不見一人,隻見一隻空花船,忙吩咐各兵沿途跟緝,行裡許,見前有兩人慢行,被傷家人指道:“打公子就是這兩個。

    ”各人聞言,忙舉鈎槍上前亂搭,天子與日清正在閑行,出其不意,手無寸鐵。

    日清向能遊水,随望江内一跳去了,天子方欲對敵,不料鈎槍太多,已被鈎住衣服,各人蜂擁上前,因蔡鎮台要親自審問,遂帶領入城。

    途遇丹陽縣陳祥,由兩榜出身,為官清正,百姓愛如父母。

    今見蔡鎮台帶許多親兵,弓上弦、刀出鞘,如狼如虎,帶一漢子入城。

    再看此人相貌堂堂,似正人君子,今被他拿着,定要吃虧,莫若要此人口行審問,若果冤枉,也可設法。

    随即下轎,迎将前來,隻見一隊隊兵丁排開隊伍,押着這人過去,後面把總外委、武弁官員,護着蔡振武而來,果然威風凜凜、殺氣騰騰坐在馬上。

    陳祥不慌不忙,懷中取出手本呈上道:“卑職丹徒知縣,禀見大人,願大人稍停,卑職有禀。

    ”蔡鎮台素與陳知縣不甚相得,因他為官清正,極得民心,雖欲害他,無從下手,兼之文武不管束,奈同做一城之官,見面卻情不過,隻得跳下馬來,吩咐随員站立,随勉強笑道:“貴知縣如有要事,請至敝行酌議,何必急迫如是。

    ”知縣答道:“無事不敢冒讀,适才偶見大人親督兵弁,擁帶一人,不知此人所得何罪?乞示原委,俾得帶回衙中審辦詳細禀複。

    ”蔡振武冷笑一聲道:“豈敢勞動。

    這人膽敢在花艇逞強,橫行霸道,還有幫兇之人,赴水逃走。

    将小兒蔡芳打得吐血不止,死而複生,随行家人,也被他二人打傷數名,我今捉他回行,追窮主使。

    ”陳祥道:“此人是本處百姓,或是過往商人,應該本縣審辦。

    既然打傷公子,朝廷自有法律,百姓豈無公論,誰是誰非,應照大典,還請大人三思,卑縣就即告退。

    ”蔡振武見知縣忽然作色,回想自己作事任性,必招物議,莫若交縣帶去,即差心腹人會審,諒老陳也不敢放松。

    因說道:“仁兄方才所言極當,請即帶回貴署,容再差員會審,小兒及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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