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卷 魏連蕭詧取江陵 齊納淵明圖建業

關燈
褒送之,褒至周營,匍匐乞憐。

    謹予以褒善書,給之紙筆,褒書于後曰:“柱國常山公家奴王褒。

    ”識者鄙之。

     斯時外圍益急,群臣相繼出降,帝左右漸散,遂去羽儀法物,白馬索衣出東門,抽劍擊阖曰:“蕭世誠一至此乎?”魏軍見帝出,相率奔至馬前,牽其辔以行。

    至白馬寺北,奪其所乘駿馬,以管馬代之。

    遣長壯軍人,手扼其背以行。

    逢于謹于道,軍人牽使帝拜,不勝屈辱。

    俄而嶽陽王至,使鐵騎擁之入營,囚于烏帽之下,面數之曰:“桂陽無辜見殺,河東阖門受誅。

    武陵既敗,斬首舟中,諸子啖臂,餓死獄底,汝心何忍?而戕賊諸王若此,向者人為汝食,今亦為人噬耶?”命左右食以草具,以困辱之。

    至夕,于謹遣人使帝為書召王僧辮。

    帝不可,使者逼之曰:“王至今日,豈得自由?”帝曰:“我既不自由,僧辯亦不由我。

    ”或問何意焚書,帝曰:“讀書萬卷,猶有今日,不焚何待?”詧既囚帝,請于謹曰:“繹殺人多矣,願絕其命,以慰冤魂。

    ”謹即使詧監刑,遂以土囊隕之,殓以蒲席,束以白茅,葬之于津陽門外。

    并殺太子無良,及始安王大略、桂陽王大成等。

    蓋帝性殘忍,且懲高祖寬縱之弊,故為政尚嚴。

    城方圍時,獄中尚有死囚數千,有司釋之,以充戰士。

     帝不許,悉令詧殺之,事未成而城陷,故其死也,人莫之惜。

    後人有詩譏之曰: 摧殘骨肉疾如仇,半壁江山要獨收。

     剩有嶽陽心未服,統兵百萬下荊州。

     且說魏既誅帝,盡俘王公以下,悉收府庫珍寶,宮妃采女,送之長安。

    群臣降者,亦歸關中授職。

    乃立詧為梁主,取其雍州舊封,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裡,居江陵東城。

    魏将王悅,将兵居西城,外示助詧備禦,内實防之。

    又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分賞三軍,驅歸長安。

    小弱者皆殺之。

    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之二三,由是荊人不勝其毒,而皆歸咎于詧。

     先是詧将尹德毅說詧曰:“魏虜貪婪,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

    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

    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仇也,誰與為國?今魏之精銳盡萃于此,若殿下為設享會,請于謹等為歡,預伏壯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将,掩其營壘,大殲群醜,俾無遺類,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群僚,随材铨授。

    魏人懾息,未敢送死,王僧辯之徒,折簡可緻。

    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晷刻之間,大功可立。

    古人雲:“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願陛下恢宏遠略,勿懷匹夫之行。

    ”詧曰:“此策固善,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

    若如卿計,人将不食我餘!”既而合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詧乃歎曰:“悔不用尹德毅之言。

    ”魏師既還,詧乃即皇帝位于江陵,改元大定。

    追尊昭明太子為昭明皇帝,尊其母龔氏為皇太後,立子巋為皇太子。

    賞刑制度并同王者。

    唯上表于魏則稱臣,奉其正朔。

    至于官爵,仍依梁氏之舊。

    以蔡大寶為傳中仆射,王操為五兵尚書。

    大寶嚴整有智,雅達政事,文辭贍遠,梁主推心任之,以為謀主,比之諸葛武侯。

    操亦亞之。

    故能外睦強鄰,内撫遺庶。

    今且按下不表。

     卻說僧辯初聞江陵被圍
0.09626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