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關燈
單說寶玉聽說賈政叫他,連忙出來。

    見賈政手中拿着一張抄的東西,說道:“禮部已經議奏,降有特旨,要預備謝恩哩。

    ”說着遞了過來。

    寶玉接過看道: 禮部謹奏,為遵旨議奏事:案據某年月日内閣中書 賈寶玉呈稱,緣某幼時祖母指定室林氏胞姑母之女林黛 玉為配,尚未完婚,林女病殁。

    祖為改娶适薛氏從母之 女。

    林女之父,原任蘭台寺大史、兩淮巡鹽禦史林海, 病筆于巡鹽任内。

    林女年方八歲,來依汐H祖母居住。

     病殁後,将樞送歸原籍,始知林女臨終時見一女仙攜之 而行,倏忽到江南揚州地方,交與林海之妾舒氏依居無 恙。

    當将棺木開視,中有拂塵一柄,及衣服钗環各件, 并無他物。

    是時某從師人山學道未歸,林女因有前盟, 矢志不肯他适。

    今某歸來,知林女守志,不忍輕棄,拟 仍行娶回。

    薛氏并無争執,願讓林居長。

    但事出非常, 恐于例未符,不敢率爾徑行。

    昨蒙召見,當即瀝情奏 聞。

    ”面奉谕旨,令赴大部投呈,合行遵旨據實呈請核示 等因,據此經臣部春聞奉聖旨:“這事出非常,着禮部考 古援例,妥議具奏。

    欽此。

    ”欽遵在案。

     臣等議得:内閣中書賈寶玉,經其祖母指定林氏為 遍,林氏病殁後另娶薛氏。

    林氏為女仙所救,送至揚州 氏家中。

    林氏因有前盟,不肯他适。

    賈寶玉不忍抛棄, 薛氏并無争執,征議惟林氏為女仙救援一節,事涉怪 異,例無明文。

    然據稱林女現在,似非虛誕。

    考史書記 載,死而複生者自古有之,神仙幻化之書亦有留傳者。

     殆列仙故示神奇,以彰賈寶玉、林氏之貞義,而為熙朝 之盛事也。

     薛氏于林氏病殁之後,另行聘娶,于義為正。

    而林 氏又指定在前。

    征查某年月日原任宏文院檢讨文征呈請 部示一案:緣文征幼聘同縣楊氏女為妻,未及婚配,适 遭兵亂,各自逃散。

    及官檢讨,因楊氏尋訪無蹤,另娶 雨氏。

    後又訪得楊氏,知楊氏年已三十,守盟未嫁,複 又要回。

    因雨氏母家不從,緻有争執。

    呈請部示。

    經臣 部奏請,奉旨:“楊氏、雨氏準其并為正配,以年齒為 次。

    殁後以楊氏為原配,以雨氏為續配,并加恩一體給 與敕命。

    以旌貞義。

    欽此。

    ”核其情節,與此案一一相 符,是否即照文征之案辦理之處,理合摘錄案由,奏請 聖裁。

    饬下遵,伏乞皇上訓示。

    謹奏。

     本日上谕:“林氏恪守前盟,賈寶玉不忍輕棄,俱有 跋貞義之道。

    薛氏并無争執,亦屬可嘉。

    着加恩準其并 作正配,無分嫡庶,以年齒為次序。

    後日子孫仍以林氏 為原配;薛氏為續配,并着禮部即各給與應得封典,以 旌貞義。

    欽此。

    ” 寶玉看畢,道:“天恩高厚,省了多少為難了。

    原來從前已有過這樣事的。

    ”賈政笑道:“你一時冒失,竟邀了如此格外的天恩,可謂徼幸。

    可快告訴你太太去。

    ”寶玉答應了,進來讀與王夫人等聽了,大家又複道喜。

    寶玉又拿與寶钗看了,寶钗亦甚喜歡。

    道:“怪不得老爺說你冒失,你真有些冒失。

    怎麼我們房中一句話,你也把他奏了?”寶玉道:“姊姊的大賢,我怎敢埋沒着呢!不要管他冒失不冒失,橫豎這回子省了多少為難,多少口舌。

    姊姊從今不必再與林妹妹推了。

    ”寶钗道:“你為什麼不把你林妹妹待你的好處也奏了?”寶玉道:“姊姊又取笑我了。

    ”次日,赴宮門謝恩。

    後來,又去領了敕命。

     一日,寶玉自瓊玉處回來,到李纨處來。

    丫頭們說:“大奶奶在太太屋裡。

    ”遂到王夫人處,見李纨與喜鸾陪坐。

    寶玉說了些閑話,見喜鸾在坐,不便說瓊玉的事。

    喜鸾見寶玉情形,似乎像要回王夫人的話,因起身走了。

     寶玉道:“我才在瓊兄弟那裡,細細問了他。

    那曉他的見解超凡絕俗,他竟是拜服四姑娘,欽慕多時,一定要求。

    萬一不成,情願終身不娶正室。

    我所以特來告訴大嫂子,這也算四妹妹一個知己,竟要把他這意[思]達到才好。

    ”李纨道:“這實在的奇了!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寶玉笑道:“他這話,若在我未人山之前,我也聽不進去,這回子我卻明白,竟佩服他,我竟不及他。

    ”李纨道:“你也有佩服的人,這可就了不得了。

    ”寶玉道:“我佩服的人很多,即如寶姊姊、林妹妹、二妹妹、三姊姊、四妹妹、大嫂子、二嫂子、史大妹妹、邢
0.07930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