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回 決絕一書舊家成隔世 模糊雙影盛事憶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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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又何生為?秋一死不足惜,而更連累此一老一少。

    天地有好生之德,竊所不忍也。

    為此一念徘徊郊外,久不能決。

    凡人之求死,隻在最初之五分鐘,此五分鐘猶豫既過,勇氣頓失,愈不能死。

    于是秋遂薄暮返城,托迹女友之家,一面函告家母,約予會見。

    家母初以秋出走非是,冀覆水之重收。

    此秋再三陳以利害,謂合則在君勢如仇敵,在秋形同牢囚。

    人生行樂耳,乃為舊道德之故,保持夫妻名義,行屍走肉,斷送一生,有何趣味?若令秋入金門,則是宣告我無期徒刑,入死囚之牢也。

     梅麗将信念到這裡,不由歎了一口氣道:“就是這信前半段,也就沉痛極了,真也不用得向下念了。

    ”鳳舉道:“這不是講《古文觀止》,要你看一段講一段,大家還等着聽呢。

    ”說着,便要伸手過來,将信拿過去。

    梅麗按住了信紙道:“别忙别忙,我念就是了。

    ”于是念道:家母見秋之志已決,無可挽回,于是亦毅然從秋之志,願秋與君離異,以另謀新生命。

    惟是秋轉念擇人不慎,中道而去,知者以為君實不德,秋扇見捐,不知者以為秋高自攀附,緻遭白眼。

    則讀書十年,所學何事?夫趙孟所貴,趕孟能賤之,本不足怪。

    然齊大非偶,古有明訓,秋幼習是言,而長乃昧于是義,是秋之有今日,秋自取之。

    而今而後,尚何顔以冷清秋三字,以與社會相見乎?因是秋遂與母約,揚言秋已步三闾大夫後少,葬身于昆明湖内,從此即隐姓埋名,舉家而遁于他方。

    金冷婚約,不解而解矣。

     秋家今已何往?君可不問。

    至攜一子,為金門之骨肉,本不應與同往。

    然而君且無伉俪之情,更何有父子之義?置兒君側,君縱聽之,而君所獲之新愛人,甯能不視此為眼中釘,拔去之而後快耶?與其将來受人非種必鋤之舉,則不如秋保護之,延其一線之生命也。

    俟其長大,自當告以棄兒之身世,一日君或欲一睹此贅疣,當尚有機緣也。

    行矣!燕西。

    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

    此信請為保留,即作為絕交之書,離婚之約。

    萬一君之新夫人以前妻葛藤未斷為嫌,則以此信視之可也。

     行矣!燕西。

    君子絕交,不出惡聲,秋雖非君子,既對君鐘情于前,亦雅不欲于今日作無味之争論。

    然而臨别贈言,有未能已者,語雲:高明之家,鬼瞰其室,虎尾春冰,宜有以防其漸。

    以先翁位高德茂,繼祖業而起來茲,本無可議。

    若至晚輩,則南朝金粉之香,冠蓋京華之盛,未免兼取而并進,是非青年所以自處之道也。

    願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焉。

     慈姑老大人,一年以來,撫秋如己出,實深感戴。

    寸恩未報,會當銜結于來生。

    此外妯娌姊妹,對秋亦多加愛護,而四姊八妹,一則古道熱腸,肝膽相照,一則耳鬓厮磨,形影相惜。

    今雖飄泊風塵,而夜雨青燈,每一回憶,甯不感懷?故秋雖去,而寸心耿耿,猶不免神馳左右。

    顧人生百年,無不散之筵席,均毋以秋為念可也。

    蓬窗茅戶,幾榻生塵。

    伏案作書,恍如隔世。

    言為心聲,淚随筆下。

    楮盡墨枯,難述所懷。

    專此奉達,并祝健康! 冷清秋謹啟 梅麗将這封信一口氣念完,念到最後一段,大家覺得清秋的文筆,固然不錯,就事論事,也說得很沉痛。

    鳳舉首先道:“我算今日領教她的筆墨,真是看不出來,一個十幾歲的女子,有這樣好的文字,前途實在未可限量。

    大家都說她漢文有根底,我也沒有去十分注意,于今看起來,很是名副其實。

    老實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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