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回 義士充配孟州道 妻妾玩賞芙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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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分錢不均,酒醉怒起,一時鬥毆,拳打腳踢,撞跌身死。

    左肋、面門、心坎、腎囊,俱有青赤傷痕不等。

    檢驗明白,回到縣中。

    一日,做了文書申詳,解送東平府來,詳允發落。

     這東平府尹,姓陳雙名文昭,乃河南人氏,極是個清廉的官,聽的報來,随即升廳。

    但見他:平生正直,秉性賢明。

    幼年向雪案攻書,長大在金銮對策。

    常懷忠孝之心,每發仁慈之政。

    戶口登,錢糧辦,黎民稱頌滿街衢;詞頌減,盜賊休,父老贊歌喧市井。

    正是:名标青史播千年,聲振黃堂傳萬古。

    賢良方正号青天,正直清廉民父母。

     這府尹陳文昭升了廳,便教押過這幹犯人,就當廳先把清河縣申文看了,又把各人供狀招拟看過,端的上面怎生寫着?文曰:東平府清河縣,為人命事呈稱:犯人武松,年二十八歲,系陽谷縣人氏。

    因有膂力,本縣參做都頭。

    因公差回還,祭奠亡兄,見嫂潘氏不守孝滿,擅自嫁人。

    是日,松在巷口緝聽,不合在獅子街上王鸾酒樓上撞遇李外傳。

    因酒醉,索讨前借錢三百文,外傳不與;又不合因而鬥毆,相互不服,揪打踢撞傷重,當時身死。

    比有唱婦牛氏、包氏見證,緻被地方保甲捉獲。

    委官前至屍所,拘集仵作、裡甲人等,檢驗明白,取供具結,填圖解繳前來,覆審無異。

    拟武松合依鬥毆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兩,律絞。

    酒保王鸾并牛氏、包氏,俱供明無罪。

    今合行申到案發落,請允施行。

     政和三年八月日知縣李達天、縣丞樂和安、主簿華荷祿、典史夏恭基、司吏錢勞。

     府尹看了一遍,将武松叫過面前,問道:“你如何打死這李外傳?” 那武松隻是朝上磕頭告道:“青天老爺!小的到案下,得見天日。

    容小的說,小的敢說。

    ” 府尹道:“你隻顧說來。

    ” 武松遂将西門慶奸娶潘氏,并哥哥捉奸,踢中心窩,後來縣中告狀不準,前後情節細說一遍,道:“小的本為哥哥報仇,因尋西門慶厮打,不料誤打死此人。

    委是小的負屈含冤,奈西門慶錢大,禁他不得。

    小人死不足惜,但隻是小人哥哥武大含冤地下,枉了性命。

    ” 府尹道:“你不消多言,我已盡知了。

    ” 因把司吏錢勞叫來,痛責二十闆,說道:“你那知縣也不待做官,何故這等任情賣法?” 于是将一幹人衆,一一審錄過,用筆将武松供招都改了,因向佐二官說道:“此人為兄報仇,誤打死這李外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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