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則 葫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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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俗多無賴,以攘奪、穿窬為常經。

    使之閑居寂處,則不能以終日。

     餘初莅普時,民之攘竊者百餘人,緝治懲勸,逾月肅清。

     冬十月,攝篆棉陽。

    棉之攘奪于途者以百計,穿窬者以千計。

     行人當中午,持梃結群而趨。

    日未晡,則路絕人行。

     餘怒焉。

    擒其積惡盈貫者,斃之;窮兇極狠者,刑之;雖甚劇而可化者,懲而釋之,使立功自贖。

    竊果、蔬、薯、芋,雖微必杖。

    或抗法逃藏,不獲不已。

    賊知餘之為彼難也,甫及月餘,亦群然斂迹,道路肅清。

     民以無賊為賀。

    餘曰:“噫!未也,暫戢耳。

    ”又旬日,而惠來、海豐之人,皆怪餘驅賊入其疆。

    棉之文武寅僚亦以為賀。

    餘日:“噫!未也。

    惠、豐自有土著,安能納盡垢污?恐其無所之者尚衆也。

    其潛蹤也,為畏死;其寂處也,不能安。

     将無有入海之意乎?” 或日:“子知海務者,二三月出巡,八九月旋師,今豈盜賊下海時哉?”餘曰:“嶺南氣候不定,今雖冬臘,日暖風和,何可忽也?”因密約海門、達濠及潮陽三營将弁,并行訪緝。

    越數日,果有偵者來報雲,匪類潛謀糾衆集械,将出海。

     其窩頓在百二十裡之外,兩邑交界鐵山之麓,土名葫盧地。

    有炮火巨械,埋在方老七園中。

    長槍、大刀、藤牌,俱藏寮間茸草深處。

    約以臘月十二夜二鼓,會集起行,直趨海岸,奪府而出。

     時十一夜二鼓矣。

    海門營遣千總陳廷耀與餘密兩,議以舟師夜抵石港,登岸埋伏石埠潭山間,待其來掩擊之,而疑其未善。

    餘曰:“噫!然哉。

    師行百裡,不無人知,風聲偶漏,将屬徒勞。

    即使幸爾相遇,不與官兵敵殺,則必棄械而奔,暮夜之間,難為追緝。

    不若乘其未發,先入虎穴,以官拘犯,如縛雞豚,止用兩三人力耳。

    ”陳曰:“賊徒已多,豈兩三人所能辦?”餘曰:“此間三人足矣,至彼則我衆自多。

    ”陳君會意,曰:“善!”遂辭而去,留百總翁喬,聽餘調遣。

     餘張燈草檄,使普役陳拱、潮役林标,偕百總翁喬,乘夜馳赴普邑。

    檄署典史張天佑,統率壯丁五十名,馬快、健役五十名,以初更直抵葫盧地,圍搜捕擒。

    果在老七茅寮中擒獲謝阿皆、黃阿五、高阿萬、沈阿石、方阿球等五人,即于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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