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晉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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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夏,範文子卒。

    冬,難作,始于三郄,卒于公。

     10 既戰,獲王子發鈎。

    栾書謂王子發鈎曰:“子告君曰:‘郄至使人勸王戰,及齊、魯之未至也。

    且夫戰也,微郄至王必不免。

    ’吾歸子。

    ”發鈎告君,君告栾書,栾書曰:“臣固聞之,郄至欲為難,使苦成叔緩齊、魯之師,己勸君戰,戰敗,将納孫周,事不成,故免楚王。

    然戰而擅舍國君,而受其問,不亦大罪乎?且今君若使之于周,必見孫周。

    ”君曰:“諾。

    “栾書使人謂孫周曰:“郄至将往,必見之!”郄至聘于周,公使觇之,見孫周。

    是故使胥之昧與夷羊五剌郄至、苦成叔及郄锜,郄锜謂郄至曰:“君不道于我,我欲以吾宗與吾黨夾而攻之,雖死必敗,君必危,其可乎?”郄至曰:“不可。

    至聞之,武人不亂,智人不詐,仁人不黨。

    夫利君之富,富以聚黨,利黨以危君,君之殺我也後矣。

    且衆何罪,鈞之死也,不若聽君之命。

    ”是故皆自殺。

    既刺三郄,栾書弒厲公,乃納孫周而立之,實為悼公。

     11 長魚矯既殺三郄,及脅栾、中行而言于公曰:“不殺此二子者,憂必及君。

    ”公曰:“一旦而屍三卿,不可益也。

    ”對曰:“臣聞之,亂在内為宄,在外為奸,禦宄以德,禦奸以刑。

    今治政而内亂,不可謂德。

    除鲠而避強,不可謂刑。

    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臣脆弱,不能忍俟也。

    ”乃奔狄。

    三月,厲公弒。

     12 栾武子、中行獻子圍公于匠麗氏,乃召韓獻子,獻子辭曰:“弒君以求威,非吾所能為也。

    威行為不仁,事廢為不智,享一利亦得一惡,非所務也。

    昔者吾畜于趙氏,趙孟姬之讒,吾能違兵。

    人有言曰:‘殺老牛莫之敢屍。

    ’而況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安用厥也!”中行偃欲伐之,栾書曰:“不可。

    其身果而辭順。

    順無不行,果無不徹,犯順不祥,伐果不克,夫以果戾順行,民不犯也,吾雖欲攻之,其能乎!”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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