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周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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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不懷愛。

    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

    至于王吏,則皆官正莅事,上卿監之。

    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

    ’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為過賓于陳,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國,無從非彜,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

    ’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棄其伉俪妃嫔,而帥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嬻姓矣乎?陳,我大姬之後也。

    棄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簡彜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 “昔先王之教,懋帥其德也,猶恐殒越。

    若廢其教而棄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國?居大國之間,而無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單子如楚。

    八年,陳侯殺于夏氏。

    九年,楚子入陳。

     8 定王八年,使劉康公聘于魯,發币于大夫。

    季文子、孟獻子皆儉,叔孫宣子、東門子家皆侈。

     歸,王問魯大夫孰賢?對曰:“季、孟其長處魯乎!叔孫、東門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

    ”王曰:“何故?”對曰:“臣聞之:為臣必臣,為君必君,寬肅宣惠,君也;敬恪恭儉,臣也。

    寬所以保本也,肅所以濟時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

    本有保則必固,時動而濟則無敗功,教施而宣則遍,惠以和民則阜。

    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長保民矣,其何事不徹?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業也,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

    以敬承命則不違,以恪守業則不懈,以恭給事則寬于死,以儉足用則遠于憂。

    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于死而遠于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徹,下能堪其任,所以為令聞長世也。

    今夫二子者儉,其能足用矣,用足則族可以庇。

    二子者侈,侈則不恤匮,匮而不恤,憂必及之,若是則必廣其身。

    且夫人臣而侈,國家弗堪,亡之道也。

    ”王曰:“幾何?”對曰:“東門之位不若叔孫,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

    叔孫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

    若皆蚤世猶可,若登年以載其毒,必亡。

    ” 十六年,魯宣公卒。

    赴者未及,東門氏來告亂,子家奔齊。

    簡王十一年,魯叔孫宣伯亦奔齊,成公未殁二年。

     9 簡王八年,魯成公來朝,使叔孫僑如先聘且告。

    見王孫說,與之語。

    說言于王曰:“魯叔孫之來也,必有異焉。

    其享觐之币薄而言谄,殆請之也,若請之,必欲賜也。

    魯執政唯強,故不歡焉而後遣之,且其狀方上而銳下,宜觸冒人。

    王其勿賜。

    若貪陵之人來而盈其願,是不賞善也,且财不給。

    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之,其喜怒取與亦議之。

    是以不主寬惠,亦不主猛毅,主德義而已。

    ”王曰:“諾。

    ”使私問諸魯,請之也。

    王遂不賜,禮如行人。

    及魯侯至,仲孫蔑為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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