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藻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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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聞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薰莸不同器,枭鸾不比翼。

    若乃商臣、冒頓,南蠻、北狄,萬裡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

    而世之稱悖逆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迹相符,則雖隔越為偶,奚必差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彙相從。

    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

    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并曰英雄,生當漢末。

    用此為斷,粗得其倫。

    亦有厥類衆夥,宜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欤?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

    其言甚高,其義甚惬。

    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于其叙哉!若孔門達者,顔稱殆庶,至于他子,難為等衰。

    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無聞。

    又楚王過鄧,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

    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夫甯人負我,為善獲戾,持此緻尤,将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于用權,故加其罪。

    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标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叙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為上,陽處父次之,士會為下。

    其述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轲亞之,秦舞陽居末。

    斯并是非瞀亂,善惡紛拿,或珍而賊,或策驽骀而舍骐骥。

    以茲為監,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谄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

    論其奸兇,過于石顯遠矣。

    而固叙之,不列妄幸。

    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欤? 若乃旁求别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

    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

    輕生同于古冶,殉節異于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辄與貞烈為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顔回、蘧瑗,獨不見書。

    蓋以二子雖樂道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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