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例第十

關燈
孔安國有雲: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

    竊以《書》列典谟,《詩》含比興,若不先叙其意,難以曲得其情。

    故每篇有序,敷暢厥義。

    降逮《史》、《漢》,以記事為宗,至于表志雜傳,亦時複立序。

    文兼史體,狀若子書,然可與诰誓相參,風雅齊列矣。

     迨華峤《後漢》,多同班氏。

    如《劉平》、《江革》等傳,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義養親。

    此則《前漢王貢傳》體,其篇以四皓為始也。

    峤言辭簡質,叙緻溫雅,味其宗旨,亦孟堅之亞欤? 爰洎範晔,始革其流,遺棄史才,矜行文彩。

    後來所作,他皆若斯。

    于是遷、固之道忽諸,微婉之風替矣。

    若乃《後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範氏莫不列序。

    夫前史所有,而我書獨無,世之作者,以為恥愧。

    故上自《晉》、《宋》,下及《陳》、《隋》,每書必序,課成其數。

    蓋為史之道,以古傳今,古既有之,今何為者?濫觞肇迹,容或可觀;累屋重架,無乃太甚。

    譬夫方朔始為《客難》,續以《賓戲》、《解嘲》;枚乘首唱《七發》,加以《七章》、《七辯》。

    音辭雖異,旨趣皆同。

    此乃讀者所厭聞,老生之恒說也。

     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

    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準。

    昔夫子修經,始發凡例;左氏立傳,顯其區域。

    科條一辨,彪炳可觀。

    降及戰國,迄乎有晉,年逾五百,史不乏才,雖其體屢變,而斯文終絕。

    唯令升先覺,遠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晉紀》。

    鄧、孫已下,遂蹑其蹤。

    史便中興,于斯為盛。

    若沈《宋》之志序,蕭《齊》之序錄,雖皆以序為名,其實例也。

    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惡,幹寶、範晔,理切而多功,鄧粲、道鸾,詞煩而寡要,子顯雖文傷蹇踬,而義甚優長。

    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苟模楷曩賢,理非可諱。

    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貪天之功以為己力,異夫範依叔駿,班習子長。

    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 蓋凡例既立,當與紀傳相符。

    案皇朝《晉書》例雲:"凡天子廟号,唯書于卷末。

    "依檢孝武崩後,竟不言廟曰烈宗。

    又案百藥《齊書》例雲:"人有本字行者,今并書其名。

    "依檢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舊,謂之仲密、明月。

    此并非言之難,行之難也。

    又《晉》、《齊》史例皆雲:"坤道卑柔,中宮不可為紀,今編同列傳,以戒牝雞之晨。

    "竊惟錄皇後者既為傳體,自不可加以紀名。

    二
0.04293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