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王列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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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乎琅邪,晏子為陳百姓惡聞旌旗輿馬之音,舉首嚬眉之感,景公為之不行。

    周穆王欲肆車轍馬迹,祭公謀父為誦《祈招》之詩,以止其心。

    誠惡逸遊之害人也。

     書奏不納。

     自蕃為光祿勳,與五宮中郎将黃琬共典選舉,不偏權富,而為勢家郎所谮訴,坐免歸。

    頃之,征為尚書仆射,轉太中大夫。

    八年,代楊秉為太尉。

    蕃讓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臣不如太常胡廣。

    齊七政,訓五典,臣不如議郎王暢。

    聰明亮達,文武兼姿,臣不如B327刑徒李膺。

    」帝不許。

     中常侍蘇康、管霸等複被任用,遂排陷忠良,共相阿媚。

    大司農劉祐、廷尉馮绲、河南尹李膺,皆以忏旨,為之抵罪。

    蕃因朝會,固理膺等,請加原宥,升之爵任。

    言及反複,誠辭懇切。

    帝不聽,因流涕而起。

    時,小黃門趙津、南陽大猾張汜等,奉事中官,乘勢犯法,二郡太守劉?質、成瑨考案其罪,雖經赦令,而并竟考殺之。

    宦官怨恚,有司承旨,遂奏?質、瑨罪當棄市。

    又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财産,東海相黃浮,誅殺下邳令徐宣,超、浮并坐髡鉗,輸作左校。

    蕃與司徒劉矩、司空劉茂共谏請?質、瑨、超、浮等,帝不悅。

    有司劾奏之,矩、茂不敢複言。

    蕃乃獨上疏曰: 臣聞齊桓修霸,務為内政;《春秋》于魯,小惡必書。

    宜先自整敕,後以及人。

    今寇賊在外,四支之疾;内政不理,心腹之患。

    臣寝不能寐,食不能飽,實憂左右日親,忠言以疏,内患漸積,外難方深。

    陛下超從列侯,繼承天位。

    小家畜産百萬之資,子孫尚恥愧失其先業,況乃産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輕忽乎?誠不愛已,不當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前梁氏五侯,毒遍海内,天啟聖意,收而戮之,天下之議,冀當小平。

    明鑒未遠,覆車如昨,而近習之權,複相扇結。

    小黃門趙津、大猾張汜等,肆行貪虐,奸媚左右,前太原太守劉?質、南陽太守成王晉,糾而戮之。

    雖言赦後不當誅殺,原其誠心,在乎去惡。

    至于陛下,有何BE7BBE7B?而小人道長,營惑聖聽,遂使天威為之發怒。

    如加刑谪,已為過甚,況乃重罰,令伏歐刀乎! 又,前山陽太守翟超、東海相黃浮,奉公不桡,疾惡如仇,超沒侯覽财物,浮誅徐宣之罪,并蒙刑坐,不逢赦恕。

    覽之從橫,沒财已幸;宣犯釁過,死有餘辜。

    昔丞相申屠嘉召責鄧通,洛陽令董宣折辱公主,而文帝從而請之,光武加以重賞,未聞二臣有專命之誅。

    而今左右群豎,惡傷黨類,妄相交構,緻此刑譴。

    聞臣是言,當複啼訴。

    陛下深宜割塞近習豫政之源,引納尚書朝省之事,公卿大官,五日壹朝,簡練清高,斥黜佞邪。

    于是天和于上,地洽于下,休祯符瑞,豈遠乎哉!陛下雖厭毒臣言,凡人主有自勉強,敢以死陳。

     帝得奏愈怒,意無所納,朝廷衆庶莫不怨之。

    宦官由此疾蕃彌甚,選舉奏議,辄以中诏譴卻,長史已下多至抵罪。

    猶以蕃名臣,不敢加害。

    ?質字文理,高唐人。

    瑨字幼平,陝人。

    并有經術稱,處位敢直言,多所搏擊,知名當時,皆死于獄中。

     九年,李膺等以黨事下獄考實。

    蕃因上疏極谏曰: 臣聞賢明之君,委心輔佐;亡國之主,諱聞直辭。

    故湯武雖聖,而興于伊呂;桀纣迷惑,亡在失人。

    由此言之,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同體相須,共成美惡者也。

    伏見前司隸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範滂等,正身無玷,死心社稷。

    以忠忏旨,橫加考案,或禁锢閉隔,或死徙非所。

    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昔武王克殷,表闾封墓,今陛下臨政,先誅忠賢。

    遇善何薄?待惡何優?夫讒人似實,巧言如簧,使聽之者惑,視之者昏。

    夫吉兇之效,存乎識善;成敗之機,在于察言。

    人君者,攝天下之政,秉四海之維,舉動不可以違聖法,進退不可以離道規。

    謬言出口,則亂及八方,何況髡無罪于獄,殺無辜于市乎!昔禹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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