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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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梃者宜抵罪。

    根本輕,緻罕過制耳。

    」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

    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

    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

    上以崔罕、郢并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任。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

    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缗卻進。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

     韋澳為京兆尹,豪右斂手。

    國舅鄭光莊不納租,澳系其主者,期以五日,不足必抵法;太後為言之上。

    延英問澳,澳具奏本末。

    上曰:「今日納租足,放否?」曰:「尚在限内,來日即不得矣。

    」澳既出半廷,上連召之曰:「國舅莊租今日納足,放主者否?」澳曰:「必放。

    」上入告太後曰:「韋澳不可犯也,且與送錢納租。

    」頃刻租足而放。

     先是,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設殊、次、平等三級,以甄别行實。

    近年公道益衰,止于奔競,至解送之日,威勢撓敗,如市道焉。

    至是,澳榜曰:「朝廷将裨教化,廣設科場。

    當開元、天寶之間,始專重明經、進士。

    及貞元、元和之際,又益以薦送相高。

    當時務尚切磋,不分黨甲,絕僥幸請讬之路,有推賢讓能之風。

    等列标名,僅同科第,既為盛事,固可公行。

    近日已來,前規頓改,互争強弱,多務奔馳。

    定高卑于下第之初,決可否于差官之日。

    曾非考覆,盡系經營。

    奧學雄文,例舍于貞方寒素,增年矯日,盡取于黨比羣強。

    中選者曾不足雲,而争名者益熾其事。

    澳叨司畿甸,合貢英髦,非無藻鑒之心,懼有愛憎之謗。

    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胡廣以輕舉茂才免官;況其管窺,實難裁處。

    況禮部格文,本無等第,府廷解送,不當區分。

    今年合送省進士、明經等,并以納策試前後為定,不在更分等第之限。

    」詞科之盛,本以京兆府等第為梯級。

    建中二年,崔元翰、崔敖、崔備三人,府元、府副、府第三人,于卲知貢舉,放及第,并以府列。

    蓋推崇藝實,不能易也。

    自文學道喪,朋黨道興,紛競既多,澳不勝懼,遂此厘革。

    蓋救一時之弊,人多惜之。

     上至孝,動遵元和故事。

    以憲宗曾幸青龍寺,命複道開便門。

    至青龍佛宮,永日升眺,追感元和聖迹,怅望久之。

     上敦睦九族,于諸侯王尤盡友愛。

    即位後,于十六宅起雍和殿,每月三兩幸,與諸侯王擊鞠合樂,賜赉有差。

    進士司馬樞為《雍和殿賦》,詞雖不典,亦志一時之事實。

     牛藂任拾遺、補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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