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田賦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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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上猶多。
下下則每丁征銀八錢二分,比昔之下下數倍。
哀此窮民困苦固莫支矣,複有新丁,複有供丁,求之不已焉。
近又遵照全書改派加增銀一百五十八兩餘,天下力役未有重于保德者。
嗟乎!四海之大,幅員之廣,莫非土,莫非民。
保德物産民财,去名都巨郡竟何如者?而徭銀之重,歹為天下魁。
雖歲歲完,未敢後期迹,其艱難之狀,真有身命不及顧,父母妻子不暇恤,竭精力而急公家者。
仁人君子聞之恻然,縱不敢冀減于額編之數,若改派加增諸項,倘蒙衿恤,則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矣! ○稅課 鹽稅銀明額設四十一兩六錢。
紙價銀三錢一分五厘。
萬曆年間知州胡楠比照河曲縣申允事例,将鹽稅四十八兩,照丁征銀,不論門則高下,每丁征銀七厘。
其鹽票八百張,則發山陰收貯。
又有議增本州鹽票一千五百張者,楠備陳利害情辭切,未見俞允。
崇祯間鄉官五邵請除記。
國朝額設鹽引一百九十四張。
每年起解鹽稅銀七十七兩六錢九分四厘七絲三忽五微。
雜項商稅共銀二十一兩九錢八分。
遇閏月加銀九錢三分 酒課共銀七兩六錢,存留操賞應用,今裁解訖。
當稅當鋪三座共銀十五兩。
有則照數申解,無則開銷。
頭畜稅每年解銀三兩零四分八厘。
遇閏月加銀二錢四分九厘。
牙帖稅每年解銀一兩二錢。
罪贖銀谷明舊額每年登報谷二百石,逐月散給孤老囚犯。
新增五十餘石,預備赈荒。
又銀一百一十九兩三錢一分。
内解府進表銀一兩四錢。
書辦工食銀八兩五錢。
本州赤曆紙價銀五兩一分。
六房日用紙價銀二十四兩。
知州供億銀三十兩。
州同八兩五錢。
吏目十兩。
六房書辦工食三十二兩四錢。
新增貢士曆事班銀五兩。
此外尚有各項動支者不可枚舉。
後赤曆由帖紙張銀申請編入均徭,餘俱裁省,今止存鹽罪銀,每年額解七兩有奇。
楊永芒曰:鹽稅昔有舊額,明萬曆間,因包城軍夫雲集,食鹽增。
票夫去而票仍存,稅銀加重。
後山陰鹽價騰貴,大水口複令帶散積票,而民不聊生矣。
洵陽胡公逆鱗備陳,未蒙見俞。
至崇祯間,王太史請上蠲除,害乃頓息。
今鹽稅定有額銀,而食鹽之人無多,複有比銷拟罪,不少寬假,司會不免攢眉以應矣。
路不通,商市鮮集,貨額設稅銀勢必取盈,将何以惠市廛乎。
酒家月釀數鬥,時多閉戶,沽者概行賒取,館中求幾文買,薪水不可得。
榷之如是,是視保德有青州黃鶴也。
凡若此類,雖為累匪巨,皆鬥城之所難堪,留心民瘼,或将議及焉。
○匠戶 原額匠三十一名 木匠四名(長樂都二甲,靜樂都六甲,義合都二甲,義門都一甲) 石匠二名(長樂都九甲,靜樂都十甲) 鐵匠二名(宣化坊二甲,靜樂都七甲) 鑄匠一名(義合都五甲) 氈匠一十三名(長樂都二、三、五甲各一名,靜樂都一、二、五、六甲各一名,七甲二名,義合都一、二、四、七甲各一名) 熟皮匠二名(長樂都一甲,義合都二甲) 伍墨匠二名(宣化坊三甲,義門都三甲) 以上每年每名征工價銀四錢五分,共銀一十一兩七錢。
又匠價盤纏銀一錢四分七厘八毫五絲零。
今每年照數起解。
絡絲匠五名(長樂都二、九甲各一名,靜樂都一、二、五甲各一名) 以上每年每名各赴役,今無匠。
每年止解機匠工食銀九兩。
胡洵陽曰:匠戶亦編戶也,乃一切差徭曾不以匠戶,故不貸焉。
民奈何不貧且逃哉。
是在牧民者為之請命也。
○起解 戶部項下共銀五百七十四兩二厘五毫一忽三微九纖七沙五塵九渺一埃四漠。
内宣府鎮銀六兩三錢九分七厘。
大同鎮銀二十九兩九錢三厘三毫。
王糧銀七兩四錢七厘二毫。
宣大三關腳價銀四錢六分六厘六毫二絲九忽八微四纖。
農桑銀十九兩八錢八分五厘一毫。
地畝九厘銀一百五十七兩二錢八分九厘五毫。
土著新編徭銀一百六十三兩七分八毫。
實在人丁銀二十三兩八錢二分四厘。
衿紳優免供丁一百六十一兩四錢六分。
康熙十六年,清出隐漏額外無糧民田地糧銀四兩二錢九分八厘九毫七絲一忽五微五纖七沙五塵九渺一埃四漠。
禮部項下共銀一十八兩八錢七分一厘五毫九絲四忽。
腳價銀三錢三分四厘九絲八忽四微八纖。
内羊價銀十一兩。
腳價銀六分七厘五毫八絲。
藥味銀六兩四錢四分六厘八毫九絲四忽。
腳價銀二錢五分三厘四毫六絲八忽四微八纖。
北羊銀九錢一分八厘三毫。
腳價銀八厘四毫。
曆日紙價銀四錢九分二厘。
每年加閏月銀一分四厘四毫。
腳價銀四厘六毫五絲。
工部項下共銀一百九十六兩九錢四分五厘九毫八絲五忽。
腳價銀二錢四分六厘二絲九忽一微二纖一沙。
内木柴銀二兩五錢五分。
腳價銀二分七厘五毫二絲七忽二微五纖。
新舊胖襖銀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二分五厘三毫一絲五忽。
軍器銀四十六兩一錢七分二厘八毫四絲。
翎毛銀一兩四錢四分。
麂皮十一張,折銀六兩六錢。
腳價銀七分一厘二毫四絲七忽。
營繕司料銀十五兩五錢五分七厘八毫三絲。
腳價銀一錢四分七厘二毫五絲四忽八微七纖一沙。
舊額存留項内,奉文節年裁扣等項,共解部銀一千九百六十二兩七錢三分九厘五毫九絲六忽一微八纖四沙二塵。
内舊編裁剩銀三百三十五兩七錢八分四毫九絲六忽一微八纖四沙二塵。
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百三十三兩六錢,順治十二年,會議裁扣銀八兩。
裁官經費銀二百六十一兩三錢五分八毫。
裁州同、州判柴薪工食銀二百二十八兩。
裁減各衙門吏書工食銀九十七兩二錢。
裁減走遞馬夫銀一百九十七兩五錢三分八厘四毫。
裁恤刑紙張銀二錢。
康熙十四年,欽奉上谕案内,裁銀四十二兩一錢五分八厘三毫五絲。
内起送應試生員花紅銀一兩七錢三分三厘三毫五絲。
州學季考銀一兩五錢。
府學季考銀一錢七分五厘。
歲考生員試卷等銀二兩七錢五分。
修理倉監銀二十兩。
教官喂馬草料銀六兩。
知州心紅紙張銀一十兩。
又合計天下财用等事案内,裁銀四百五十一兩一錢八分六厘五毫五絲。
内裡馬草料銀四百四十四兩四錢六分一厘六毫。
府學季考銀一錢七分五厘。
歲考生員試卷等銀二兩七錢五分。
季考生員試卷等銀一兩五錢。
起送應試生員花紅銀一兩七錢三分三厘三毫五絲。
朝觐本冊什物銀五錢六分六厘六毫。
康熙十五年,再減存留等事案内裁銀九十七兩二錢二分五厘。
内馬快手馬草銀八十六兩四錢。
教官喂馬草料銀六兩。
迎春神牛酒席銀一兩。
進表什物銀三兩八錢二分五厘。
康熙十七年,請旨酌量裁減等事案内,裁銀一十兩五錢。
内知州心紅紙張銀一十兩。
迎春神牛酒席銀五錢。
以上共起解銀二千七百五十二兩五錢五分九厘八毫七絲六忽五微八纖一沙七塵九渺一埃四八漠。
腳價銀五錢八分一毫二絲七忽六微一沙。
外置買造解綢絹銀六兩九錢二分三厘一毫三絲四忽三微。
腳價二分一厘九毫六忽三微二纖八沙二塵。
本色原額顔料一百八十三斤九兩,每斤價銀不等,共該銀二十二兩七分八厘一毫二絲五忽。
内于順治十年、十八年,改折共起解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七厘七毫二絲五忽。
止存本色顔料二十二斤一十二兩四錢二分,遵照順治十一年估價,該銀四兩二錢二分四毫。
内于康熙二十年核減起解銀一兩二錢六分六厘一毫二絲。
照減定時價銀二兩九錢五分四厘二毫八絲。
内停解黃丹、紅熟銅價銀一兩七錢五分三厘五毫外,實存留銀一兩二錢七毫八絲。
以上折色并核減停止銀二十兩八錢七分七厘三毫四絲五忽。
存留顔料價銀一兩二錢七分八絲。
辦解水膠三斤二兩,每斤估價銀四分,今照核減定價銀二分八厘,共銀八分七厘五毫。
黃熟銅三斤十四兩九錢二分,每斤估價銀一錢七分,今照核減定價銀一錢一分九厘,共銀四錢六分七厘九毫六絲七忽五微。
黃蠟一斤十一兩五錢,每斤估價銀五錢,今照核減定時價銀三錢五分,共銀六錢四分五厘三毫一絲二忽五微。
外本邑顔料、水膠、黃熟銅、黃蠟八斤一十四兩四錢二分。
甲字庫黃丹十一斤七兩,每斤核定時價銀一錢一分九厘,共銀一兩三錢六分一厘六絲二忽五微。
丁字庫紅熟銅二斤七兩,每斤核定時價銀一錢六分一厘,共銀三錢九分二厘四毫三絲七忽五微。
俱停止解運。
○存留 本省額編兵饷銀六百一十兩一錢六厘四毫。
本色糧一千四百三十五石七鬥八升九合三勺九抄二圭九粒一栗。
存留派解司府并本州官俸役食經費雜支等項一千二百五兩七錢五分三厘九絲三忽六微。
内本州知州俸銀八十兩。
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
皂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九十六兩。
馬快手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
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
傘扇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
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
轎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
下下則每丁征銀八錢二分,比昔之下下數倍。
哀此窮民困苦固莫支矣,複有新丁,複有供丁,求之不已焉。
近又遵照全書改派加增銀一百五十八兩餘,天下力役未有重于保德者。
嗟乎!四海之大,幅員之廣,莫非土,莫非民。
保德物産民财,去名都巨郡竟何如者?而徭銀之重,歹為天下魁。
雖歲歲完,未敢後期迹,其艱難之狀,真有身命不及顧,父母妻子不暇恤,竭精力而急公家者。
仁人君子聞之恻然,縱不敢冀減于額編之數,若改派加增諸項,倘蒙衿恤,則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矣! ○稅課 鹽稅銀明額設四十一兩六錢。
紙價銀三錢一分五厘。
萬曆年間知州胡楠比照河曲縣申允事例,将鹽稅四十八兩,照丁征銀,不論門則高下,每丁征銀七厘。
其鹽票八百張,則發山陰收貯。
又有議增本州鹽票一千五百張者,楠備陳利害情辭切,未見俞允。
崇祯間鄉官五邵請除記。
國朝額設鹽引一百九十四張。
每年起解鹽稅銀七十七兩六錢九分四厘七絲三忽五微。
雜項商稅共銀二十一兩九錢八分。
遇閏月加銀九錢三分 酒課共銀七兩六錢,存留操賞應用,今裁解訖。
當稅當鋪三座共銀十五兩。
有則照數申解,無則開銷。
頭畜稅每年解銀三兩零四分八厘。
遇閏月加銀二錢四分九厘。
牙帖稅每年解銀一兩二錢。
罪贖銀谷明舊額每年登報谷二百石,逐月散給孤老囚犯。
新增五十餘石,預備赈荒。
又銀一百一十九兩三錢一分。
内解府進表銀一兩四錢。
書辦工食銀八兩五錢。
本州赤曆紙價銀五兩一分。
六房日用紙價銀二十四兩。
知州供億銀三十兩。
州同八兩五錢。
吏目十兩。
六房書辦工食三十二兩四錢。
新增貢士曆事班銀五兩。
此外尚有各項動支者不可枚舉。
後赤曆由帖紙張銀申請編入均徭,餘俱裁省,今止存鹽罪銀,每年額解七兩有奇。
楊永芒曰:鹽稅昔有舊額,明萬曆間,因包城軍夫雲集,食鹽增。
票夫去而票仍存,稅銀加重。
後山陰鹽價騰貴,大水口複令帶散積票,而民不聊生矣。
洵陽胡公逆鱗備陳,未蒙見俞。
至崇祯間,王太史請上蠲除,害乃頓息。
今鹽稅定有額銀,而食鹽之人無多,複有比銷拟罪,不少寬假,司會不免攢眉以應矣。
路不通,商市鮮集,貨額設稅銀勢必取盈,将何以惠市廛乎。
酒家月釀數鬥,時多閉戶,沽者概行賒取,館中求幾文買,薪水不可得。
榷之如是,是視保德有青州黃鶴也。
凡若此類,雖為累匪巨,皆鬥城之所難堪,留心民瘼,或将議及焉。
○匠戶 原額匠三十一名 木匠四名(長樂都二甲,靜樂都六甲,義合都二甲,義門都一甲) 石匠二名(長樂都九甲,靜樂都十甲) 鐵匠二名(宣化坊二甲,靜樂都七甲) 鑄匠一名(義合都五甲) 氈匠一十三名(長樂都二、三、五甲各一名,靜樂都一、二、五、六甲各一名,七甲二名,義合都一、二、四、七甲各一名) 熟皮匠二名(長樂都一甲,義合都二甲) 伍墨匠二名(宣化坊三甲,義門都三甲) 以上每年每名征工價銀四錢五分,共銀一十一兩七錢。
又匠價盤纏銀一錢四分七厘八毫五絲零。
今每年照數起解。
絡絲匠五名(長樂都二、九甲各一名,靜樂都一、二、五甲各一名) 以上每年每名各赴役,今無匠。
每年止解機匠工食銀九兩。
胡洵陽曰:匠戶亦編戶也,乃一切差徭曾不以匠戶,故不貸焉。
民奈何不貧且逃哉。
是在牧民者為之請命也。
○起解 戶部項下共銀五百七十四兩二厘五毫一忽三微九纖七沙五塵九渺一埃四漠。
内宣府鎮銀六兩三錢九分七厘。
大同鎮銀二十九兩九錢三厘三毫。
王糧銀七兩四錢七厘二毫。
宣大三關腳價銀四錢六分六厘六毫二絲九忽八微四纖。
農桑銀十九兩八錢八分五厘一毫。
地畝九厘銀一百五十七兩二錢八分九厘五毫。
土著新編徭銀一百六十三兩七分八毫。
實在人丁銀二十三兩八錢二分四厘。
衿紳優免供丁一百六十一兩四錢六分。
康熙十六年,清出隐漏額外無糧民田地糧銀四兩二錢九分八厘九毫七絲一忽五微五纖七沙五塵九渺一埃四漠。
禮部項下共銀一十八兩八錢七分一厘五毫九絲四忽。
腳價銀三錢三分四厘九絲八忽四微八纖。
内羊價銀十一兩。
腳價銀六分七厘五毫八絲。
藥味銀六兩四錢四分六厘八毫九絲四忽。
腳價銀二錢五分三厘四毫六絲八忽四微八纖。
北羊銀九錢一分八厘三毫。
腳價銀八厘四毫。
曆日紙價銀四錢九分二厘。
每年加閏月銀一分四厘四毫。
腳價銀四厘六毫五絲。
工部項下共銀一百九十六兩九錢四分五厘九毫八絲五忽。
腳價銀二錢四分六厘二絲九忽一微二纖一沙。
内木柴銀二兩五錢五分。
腳價銀二分七厘五毫二絲七忽二微五纖。
新舊胖襖銀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二分五厘三毫一絲五忽。
軍器銀四十六兩一錢七分二厘八毫四絲。
翎毛銀一兩四錢四分。
麂皮十一張,折銀六兩六錢。
腳價銀七分一厘二毫四絲七忽。
營繕司料銀十五兩五錢五分七厘八毫三絲。
腳價銀一錢四分七厘二毫五絲四忽八微七纖一沙。
舊額存留項内,奉文節年裁扣等項,共解部銀一千九百六十二兩七錢三分九厘五毫九絲六忽一微八纖四沙二塵。
内舊編裁剩銀三百三十五兩七錢八分四毫九絲六忽一微八纖四沙二塵。
順治九年,會議裁扣銀二百三十三兩六錢,順治十二年,會議裁扣銀八兩。
裁官經費銀二百六十一兩三錢五分八毫。
裁州同、州判柴薪工食銀二百二十八兩。
裁減各衙門吏書工食銀九十七兩二錢。
裁減走遞馬夫銀一百九十七兩五錢三分八厘四毫。
裁恤刑紙張銀二錢。
康熙十四年,欽奉上谕案内,裁銀四十二兩一錢五分八厘三毫五絲。
内起送應試生員花紅銀一兩七錢三分三厘三毫五絲。
州學季考銀一兩五錢。
府學季考銀一錢七分五厘。
歲考生員試卷等銀二兩七錢五分。
修理倉監銀二十兩。
教官喂馬草料銀六兩。
知州心紅紙張銀一十兩。
又合計天下财用等事案内,裁銀四百五十一兩一錢八分六厘五毫五絲。
内裡馬草料銀四百四十四兩四錢六分一厘六毫。
府學季考銀一錢七分五厘。
歲考生員試卷等銀二兩七錢五分。
季考生員試卷等銀一兩五錢。
起送應試生員花紅銀一兩七錢三分三厘三毫五絲。
朝觐本冊什物銀五錢六分六厘六毫。
康熙十五年,再減存留等事案内裁銀九十七兩二錢二分五厘。
内馬快手馬草銀八十六兩四錢。
教官喂馬草料銀六兩。
迎春神牛酒席銀一兩。
進表什物銀三兩八錢二分五厘。
康熙十七年,請旨酌量裁減等事案内,裁銀一十兩五錢。
内知州心紅紙張銀一十兩。
迎春神牛酒席銀五錢。
以上共起解銀二千七百五十二兩五錢五分九厘八毫七絲六忽五微八纖一沙七塵九渺一埃四八漠。
腳價銀五錢八分一毫二絲七忽六微一沙。
外置買造解綢絹銀六兩九錢二分三厘一毫三絲四忽三微。
腳價二分一厘九毫六忽三微二纖八沙二塵。
本色原額顔料一百八十三斤九兩,每斤價銀不等,共該銀二十二兩七分八厘一毫二絲五忽。
内于順治十年、十八年,改折共起解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七厘七毫二絲五忽。
止存本色顔料二十二斤一十二兩四錢二分,遵照順治十一年估價,該銀四兩二錢二分四毫。
内于康熙二十年核減起解銀一兩二錢六分六厘一毫二絲。
照減定時價銀二兩九錢五分四厘二毫八絲。
内停解黃丹、紅熟銅價銀一兩七錢五分三厘五毫外,實存留銀一兩二錢七毫八絲。
以上折色并核減停止銀二十兩八錢七分七厘三毫四絲五忽。
存留顔料價銀一兩二錢七分八絲。
辦解水膠三斤二兩,每斤估價銀四分,今照核減定價銀二分八厘,共銀八分七厘五毫。
黃熟銅三斤十四兩九錢二分,每斤估價銀一錢七分,今照核減定價銀一錢一分九厘,共銀四錢六分七厘九毫六絲七忽五微。
黃蠟一斤十一兩五錢,每斤估價銀五錢,今照核減定時價銀三錢五分,共銀六錢四分五厘三毫一絲二忽五微。
外本邑顔料、水膠、黃熟銅、黃蠟八斤一十四兩四錢二分。
甲字庫黃丹十一斤七兩,每斤核定時價銀一錢一分九厘,共銀一兩三錢六分一厘六絲二忽五微。
丁字庫紅熟銅二斤七兩,每斤核定時價銀一錢六分一厘,共銀三錢九分二厘四毫三絲七忽五微。
俱停止解運。
○存留 本省額編兵饷銀六百一十兩一錢六厘四毫。
本色糧一千四百三十五石七鬥八升九合三勺九抄二圭九粒一栗。
存留派解司府并本州官俸役食經費雜支等項一千二百五兩七錢五分三厘九絲三忽六微。
内本州知州俸銀八十兩。
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二兩。
皂隸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九十六兩。
馬快手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
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四十八兩。
傘扇夫三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一十八兩。
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鬥級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三百兩。
轎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二十四兩。
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共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