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國志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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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知事康公弼曰:「張瑴狂妄寡謀,雖有兵數萬,皆鄉民,器甲不備,資糧不給,彼何能為?示之不疑,圖之未晚也。

    」粘罕招時立愛赴軍前,進加瑴為臨海軍節度使[五],依舊知平州事。

    將發燕民由平州歸國,粘罕謂左企弓曰:「我欲遣精兵二千餘騎先下平州[六],擒張瑴,何如?」左企弓輩以為然,獨康公弼曰:「若加之以兵,是趣平州叛也。

    公弼舊為平州守臣,願往伺之。

    」遂授以金牌,馳騎見瑴,諭以粘罕之意。

    瑴曰:「契丹天下八路,七路已下,獨一平州,敢有異志?所以未解甲者,北防蕭幹侵掠故也。

    」厚賂而歸。

    報曰「彼無足慮」,粘罕信之。

    遂改平州為南京,復加同中書門下事、判留守事,而實欲圖之也。

     五月,金主阿骨打歸燕山,北追天祚,以疾崩於軍中,諡為大聖武元皇帝,廟號太祖。

    弟吳乞買立,改天輔六年為天會元年,遣燕相左企弓等文武百官并被擄燕民由平州歸國。

    燕民入平州境,有私訴於瑴者曰:「左企弓不謀守燕而使吾民遷徙流離,不勝其苦。

    今明公臨巨鎮,握強兵,盡忠大遼,必能使我復歸故土,而人心亦有望於公也。

    」瑴召諸將議,皆曰:「近聞天祚復振,出沒於松漠之南[七],金人所以全軍急趨山西者,恐遼議其後也。

    若明公仗義,奉迎天祚,以圖興復,先責左企弓叛降之罪而戮之,盡放燕人歸業,南宋必無不納燕人,則平州藩鎮矣。

    假如金人復來加兵,內用平州之兵,外借宋朝之援,又何懼焉?」瑴曰:「此大事,不可草草。

    翰林學士李石智而多謀,可邀之密議。

    」石至,與之謀而合。

    次日,陰遣將官張謙領五百騎[八],傳留守令,召燕相左企弓、曹勇義、樞密使虞仲文、參知政事康公弼至於灤州西岸聽候。

    差議事官趙能[九]就往,疏其十罪,曰:「天祚播遷夾山,不即奉迎,一也;勸皇叔燕王僭號,二也;詆訐君父而降封湘陰王者,三也;天祚嘗遣知閣王有慶前來計議而殺之者,四也;檄書始至而有迎秦拒湘之議者,五也;不謀守燕而拜降者,六也;臣事金國而不顧大義者,七也;根括燕中財物而取悅金人者,八也;緻燕人流徙而失業者,九也;教金主發兵先下平州者,十也。

    」皆無辭以對,遂縊殺之。

     六月,榜示燕人,除留守外盡許復業[一○]。

    所有逃戶拋下田宅為常勝軍占佃者[一一],悉還之。

    燕人方患遠徙,得歸復業,皆大悅。

    宋徽宗聞燕民之歸,降詔付帥臣詹度多方存恤,有官者津遣赴闕,換授差遣;餘各令安業,與免三年常賦。

    張瑴聞之,喜為得計,遂以平、營、灤三州降宋。

    其地乃後唐末契丹太祖所陷,非石晉所割。

    灤州乃太祖建立也。

    詹度得張瑴納土書,不敢受,密奏於朝,仍語瑴毋遽,恐為金人所知。

    金主聞之,遣闍母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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