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國志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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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與之謀而合次日陰遣將官張謙領五百騎「陰」字原在「合」字上,依會編卷十七乙轉。

     [九]差議事官趙能「趙能」,會編卷十七及遼史天祚帝紀三均作「趙祕校」。

     [一○]除留守外盡許復業會編卷十七作「留餘戰馬外盡放復業」,卷十八引北征紀實作「但留馬外盡放令復業」,「守」當為「馬」之誤。

     [一一]所有逃戶拋下田宅為常勝軍占佃者「逃戶」,原作「逐戶」,據會編卷十七改。

     [一二]遣闍母國王將騎三千來問罪「三千」,會編卷十八及遼史天祚帝紀三均作「二千」。

     [一三]燕山路轉運趙良嗣力爭以為不可「趙良嗣」原作「趙良弼」,據席本及會編卷十八引亡遼錄改。

     [一四]又得陰山室韋毛割石兵「毛」原誤「乞」,據會編卷二十一引亡遼錄改。

    案:東都事略附錄卷二韃靼室韋毛割石作韃靼毛褐室韋。

    遼史天祚帝紀三稱北部謨葛失或陰山室韋謨葛失,會編卷三十一引史願亡遼錄作韃靼毛割石。

    金史太祖紀、太宗紀均隻稱作「謀葛失」。

     [一五]則車駕不幸廣平甸「車」字原闕,據會編卷二十一引亡遼錄並參攷遼史天祚帝紀三補。

     [一六]及破雲中原作「及幸雲中」,從席本改。

    會編卷二十一引亡遼錄「破」作「陷」。

     [一七]今國勢微弱至此而力求戰遼史天祚帝紀三「力」作「方」,義長。

     [一八]雲內等州「雲」下原衍「中」字,據席本、會編卷二十一引亡遼錄並參攷遼史天祚帝紀三刪。

     [一九]大宋兄弟之邦「大宋」原作「太宗」,據席本、會編卷二十一引洪皓松漠紀聞及今本松漠紀聞改。

     [二○]迺走小勃律此「小勃律」,乃本松漠紀聞為說,即上文之「山金司小胡魯」。

    會編卷二十一引亡遼錄稱「山金司小胡魯」,同卷引蔡絛北征紀實作「小骨祿」,引童貫賀表作「小斛祿」,卷九十九引範仲熊北記作「小葫蘆」。

    遼史天祚帝紀四作「黨項小斛祿」。

    「胡魯」,當即金史百官志?所謂「統數戶者曰忽魯」的「忽魯」,源自突厥語,又作「火力」。

    此山金司小胡魯或黨項小斛祿,乃指汪古人而言。

    小勃律遠在今巴基斯坦之yasin流域,相去何締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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