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國志卷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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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國 渤海國,去燕京東北千五百裡,以石累城腳,東並海。

    其王舊以大為姓,右姓曰高、張、楊、竇、烏、李,不過數種,部曲、奴婢無姓者,皆從其主。

    婦人皆悍妬,大抵與他姓相結為十姊妹[一四],疊幾察其夫,不容側室及他遊,聞則必謀寘毒,死其所愛。

    一夫有所犯而妻不之覺者,衆人則羣聚而詬之[一五],爭以忌嫉相誇。

    男子多智謀,驍勇出他國右,至有「三人渤海當一虎」之語。

    自天祚之亂,金人陷城,慮其難制,轉徙他所,其人大怨[一六]。

    富室安居踰二百年,往往為園池,植牡丹,多至三二百本,有數十榦叢生者,皆燕地所無,纔以十數千或五千賤貿而去。

    其居故地者,仍歸契丹[一七],舊為東京,置留守,有蘇、扶等州[一八],蘇與宋登州、青州相直,每大風順,隱隱聞犬鶏聲。

     校勘記 [一]在渤海國三十裡紀聞作「在渤海國都外三十裡」。

    席本「三十裡」上妄增「東」字。

     [二]路出和龍北千餘裡入契丹國案:此語實出魏書失韋傳與北史室韋傳,席本改契丹國為室韋國,非是。

     [三]田收甚薄「甚」原誤「其」,據席本改。

     [四]惟鹿為務此并北史室韋傳:「饒麞鹿,射獵為務」而成句,席本改作「惟射獵麞鹿射獵為務」,非原文也。

     [五]騎木而行案此亦本自上引室韋傳,席本改「騎」為「倚」,誤。

     [六]新羅在高麗東南「東南」原作「國東」。

    案:北史新羅傳:「地在高麗東南」。

    隋書新羅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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