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韓鐘陳列傳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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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淑 子爽 孫悅 韓韶 鐘皓 陳寔 子紀
荀淑字季和,颍川颍陰人,荀卿十一世孫也。
少有高行,博學而不好章句,多為俗儒所非,而州裡稱其知人。
安帝時,征拜郎中,後再遷當塗長。
去職還鄉裡。
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
及梁太後臨朝,有日食地震之變,诏公卿舉賢良方正,光祿勳杜喬、少府房植舉淑對策,譏刺貴幸,為大将軍梁冀所忌,出補朗陵侯相。
莅事明理,稱為神君。
頃之,棄官歸,閑居養志。
産業每增,辄以贍宗族知友,年六十七,建和三年卒,李膺時為尚書,自表師喪。
二縣皆為立祠。
有子八人:儉、绲、靖、焘、汪、爽、肅、專,并有名稱,時人謂之「八龍」。
初,荀氏舊裡名西豪,颍陰令勃海苑康以為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今荀氏亦有八子,故改其裡曰高陽裡。
靖有至行,不仕,年五十而終,号曰玄行先生。
淑兄子昱字伯條,昙字無智。
昱為沛相,昙為廣陵太守。
兄弟皆正身疾惡,志除閹宦。
其支黨賓客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
昱後共大将軍窦武謀誅中官,與李膺俱死。
昙亦禁锢終身。
爽字慈明,一名谞。
幼而好學,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
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可為人師。
」爽遂耽思經書,慶吊不行,征命不應。
颍川為之語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
」 延熹九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中。
對策陳便宜曰: 臣聞之于師曰:「漢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為孝,其象在《周易》之《離》。
」夫在地為火,在天為日。
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
夏則火王,其精在天,溫暖之氣,養生百木,是其孝也。
冬時則廢,其形在地,酷烈之氣,焚燒山林,是其不孝也。
故漢制使天下誦《孝經》,選吏舉孝廉。
夫喪親自盡,孝之終也。
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喪,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稱火德者也。
往者孝文勞謙,行過乎儉,故有遺诏以日易月。
此當時之宜,不可貫之萬世。
古今之制雖有損益,而諒B448之禮未嘗改移,以示天下莫遺其親。
今公卿群寮皆政教所瞻,而父母之喪不得奔赴。
夫仁義之行,自上而始;敦厚之俗,以應乎下。
傳曰:「喪祭之禮阙,則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者衆矣。
」曾子曰:「人未有自緻者,必也親喪乎!」《春秋傳》曰:「上之所為,民之歸也。
」夫上所不為而民或為之,故加刑罰;若上之所為,民亦為之,又何誅焉?昔丞相翟方進,以自備宰相,而不敢逾制。
至遭母憂,三十六日而除。
夫失禮之源,自上而始。
古者大喪三年不呼其門,所以崇國厚俗笃化之道也。
事失宜正,過勿憚改。
天下通喪,可如舊禮。
臣聞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有禮儀。
禮義備,則人知所厝矣。
夫婦人倫之始,王化之端,故文王作《易》,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恒》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夫婦之道,所謂順也。
《堯典》曰:「B341降二女于妫B658,嫔于虞。
」降者下也,嫔者婦也。
言雖帝堯之女,下嫁于虞,猶屈體降下,勤修婦道。
《易》曰:「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婦人謂嫁曰歸,言湯以娶禮歸其妹于諸侯也。
《春秋》之義,王姬嫁齊,使魯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諸侯也。
今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違乾坤之道,失陽唱之義。
孔子曰:「昔聖人之作《易》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察法于地,睹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今觀法于天,則北極至尊,四星妃後。
察法于地,則昆山象夫,卑澤象妻。
睹鳥獸之文,鳥則雄者鳴鸲
少有高行,博學而不好章句,多為俗儒所非,而州裡稱其知人。
安帝時,征拜郎中,後再遷當塗長。
去職還鄉裡。
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
及梁太後臨朝,有日食地震之變,诏公卿舉賢良方正,光祿勳杜喬、少府房植舉淑對策,譏刺貴幸,為大将軍梁冀所忌,出補朗陵侯相。
莅事明理,稱為神君。
頃之,棄官歸,閑居養志。
産業每增,辄以贍宗族知友,年六十七,建和三年卒,李膺時為尚書,自表師喪。
二縣皆為立祠。
有子八人:儉、绲、靖、焘、汪、爽、肅、專,并有名稱,時人謂之「八龍」。
初,荀氏舊裡名西豪,颍陰令勃海苑康以為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今荀氏亦有八子,故改其裡曰高陽裡。
靖有至行,不仕,年五十而終,号曰玄行先生。
淑兄子昱字伯條,昙字無智。
昱為沛相,昙為廣陵太守。
兄弟皆正身疾惡,志除閹宦。
其支黨賓客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
昱後共大将軍窦武謀誅中官,與李膺俱死。
昙亦禁锢終身。
爽字慈明,一名谞。
幼而好學,年十二,能通《春秋》、《論語》。
太尉杜喬見而稱之,曰:「可為人師。
」爽遂耽思經書,慶吊不行,征命不應。
颍川為之語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
」 延熹九年,太常趙典舉爽至孝,拜郎中。
對策陳便宜曰: 臣聞之于師曰:「漢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為孝,其象在《周易》之《離》。
」夫在地為火,在天為日。
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
夏則火王,其精在天,溫暖之氣,養生百木,是其孝也。
冬時則廢,其形在地,酷烈之氣,焚燒山林,是其不孝也。
故漢制使天下誦《孝經》,選吏舉孝廉。
夫喪親自盡,孝之終也。
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喪,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稱火德者也。
往者孝文勞謙,行過乎儉,故有遺诏以日易月。
此當時之宜,不可貫之萬世。
古今之制雖有損益,而諒B448之禮未嘗改移,以示天下莫遺其親。
今公卿群寮皆政教所瞻,而父母之喪不得奔赴。
夫仁義之行,自上而始;敦厚之俗,以應乎下。
傳曰:「喪祭之禮阙,則人臣之恩薄,背死忘生者衆矣。
」曾子曰:「人未有自緻者,必也親喪乎!」《春秋傳》曰:「上之所為,民之歸也。
」夫上所不為而民或為之,故加刑罰;若上之所為,民亦為之,又何誅焉?昔丞相翟方進,以自備宰相,而不敢逾制。
至遭母憂,三十六日而除。
夫失禮之源,自上而始。
古者大喪三年不呼其門,所以崇國厚俗笃化之道也。
事失宜正,過勿憚改。
天下通喪,可如舊禮。
臣聞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有禮儀。
禮義備,則人知所厝矣。
夫婦人倫之始,王化之端,故文王作《易》,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恒》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夫婦之道,所謂順也。
《堯典》曰:「B341降二女于妫B658,嫔于虞。
」降者下也,嫔者婦也。
言雖帝堯之女,下嫁于虞,猶屈體降下,勤修婦道。
《易》曰:「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婦人謂嫁曰歸,言湯以娶禮歸其妹于諸侯也。
《春秋》之義,王姬嫁齊,使魯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于諸侯也。
今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違乾坤之道,失陽唱之義。
孔子曰:「昔聖人之作《易》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察法于地,睹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今觀法于天,則北極至尊,四星妃後。
察法于地,則昆山象夫,卑澤象妻。
睹鳥獸之文,鳥則雄者鳴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