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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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舊制改鑄渾儀也。
辛醜,命戶部副使包拯往河北提舉計置糧草。
乙巳,高昌國貢于遼。
先是燕趙國王洪基有疾,遼主親詣其帳視之。
壬子,以洪基疾愈,赦雜犯死罪以下。
癸醜,賜進士江夏馮京等一百七十四人及第、一百六十人出身、二百九人同出身于崇政殿。
甲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五百五十人于觀文殿。
诏徙河北阙糧處士兵及戍兵近南州軍,候經置邊儲有備,複令還屯,從包拯言也。
廣平二臨馬牧共占邢、浼、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前已廢其一,然漳河沃壤,民猶不得耕,拯請悉以賦民,從之。
丁巳,烏庫遣使送款于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所招徕也。
庚申,以遼人告伐夏,遣權知開封府錢明逸等報聘,且緻赆禮。
夏,四月,甲子,禦崇政殿,閱知澶州宋守信所獻沖陳無敵流量弩等器八種。
庚午,命包拯與河北四路安撫使、轉運司議省冗官及汰軍士之不任役者以聞。
癸酉,遼以南府宰相杲錫為南京統軍使。
癸未,梓州轉運司言淯井監夷人平。
丁亥,右司谏錢彥遠上勸農疏曰;“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
謂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官,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陂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于籍,然後委勸農官設法勸課,除害興利,俟歲終農隙,轉運司考較而賞罰之。
”帝嘉納焉。
五月,丁酉,以祠部員外郎任颛為河東轉運使。
帝以河北嘗賜内庫金帛,今亦以五十萬濟河東阙乏。
颛辭曰:“朝廷始命使,委以經制财用,而遽乞金帛以往,不可。
”帝善之。
甲辰,五國猷長名率所部附于遼。
丙午,幸後苑寶岐殿,觀劉麥,顧謂輔臣曰:“朕新作此殿,不欲植花卉而歲以種麥,庶知穑事之不易也。
” 執政龐籍言殿中丞、館閣校勘範鎮有異材,不汲汲于進取。
丁巳,特遷直祕閣。
戊午,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授左監門衛上将軍。
六月,壬戌朔,遼以韓國王蕭惠為河南道行軍都統,趙王蕭孝友、漢王特布副之。
時遼師分三道,惠等所将者為南道,其北道則行軍都統耶律達和克将之,中道則遼主自将,尚未發也。
甲子,蠲河北民複業者租賦二年。
乙醜,以太子右清道率府率叔韶為右領軍衛将軍,仍賜進士及第,尋加文州刺史。
叔韶嘗獻所著文,召試學士院,入優等,特遷之。
入謝,命坐賜茶,謂曰:“宗子好學無幾,爾獨以文章得進士第,前此蓋未有也。
”又出《九經》賜之。
後以圖書賜正刺史已上,叔韶不當得,獨賜及之。
叔韶,德恭之曾孫也。
宗室召試自叔韶始。
遼錄囚。
丙寅,遼行十二神纛禮。
甲戌,以賈昌朝為觀文殿大學士、判都省,朝會班中書、門下,視其儀物。
觀文殿置大學士自此始,仍诏自今非嘗為宰相毋得除。
戊寅,诏中書、樞密非聚議,毋通賓客。
庚辰,準布貢馬駝珍玩于遼。
辛巳,夏貢于遼,遼人留其使不遣。
壬午,改命同刊修《唐書》、翰林侍讀學士宋祁為刊修官。
乙酉,同知谏院臨颍李兌、侍禦史知雜事何郯、監察禦史陳旭等言:“比歲臣僚有繳奏交親往還簡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聖時成告讦之俗。
自今非情涉不順,毋得繳簡尺以聞;其官司請求非法,自論如律。
”從之。
丁亥,監察禦史陳旭言:“三館職事,文儒之高選;近時用人益輕,遂為貴遊進取之津要。
慶曆中嘗有诏旨,今後見任、前任兩省及兩大省以上官,不得陳乞子弟、親戚入館閣職事。
然撓于橫恩,複寝不用。
望申明前敕,嚴為科禁,濺汰濫進,必清其選,使在位者皆得文行充實之人。
然後舉用故事,特因閑燕,延備訪問,于治體不為無益。
”诏:“今後近上臣僚,援例奏乞子孫得試者,如試中,隻與轉官或出身,更不除館閣。
” 遼主行再生禮。
戊子,太子少傅緻仕李若谷卒。
诏以子淑在近侍,優贈太子太傅,後毋得為例。
诏:“轉運使、提點刑獄所補官吏受髒,失覺察者降黜。
” 秋,七月,丙申,定州雨。
初,知定州韓琦言:“河朔久不雨,請祈無所應。
若出自聖懷,禱于天地山川,宜獲嘉澤。
”尋遣祕閣校理張子思持密詞禱于北嶽。
至是以雨足聞。
丁酉,诏臣僚毋得保薦要近内臣。
翰林侍讀學士、右谏議大夫張錫,講書禁中,帝歎其博學,飛白書“博學”二字賜之,因問治道,錫對曰:“節嗜欲者,治身之本;審刑罰者,治國之本。
”時貴妃方寵幸,故錫以此諷。
帝改容曰:“卿言甚嘉,恨用卿晚。
” 戊戌,遼主親帥師伐夏,以太弟重元、北院大王耶律仁先為前鋒。
辛醜,翰林侍讀學士、右谏議大夫張錫卒,以白金三百兩赙其家,贈工部侍郎。
戊申,以集賢校理李中師為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中師,開封人,宰相陳執中所薦也。
八月,辛酉朔,遼師渡河,不見敵而還。
遼主所禦戰艦,即耶律多珍所造之樓船也,遼主喜甚。
其後嘗親賜卮酒,問其所欲,多珍曰:“臣幸被聖恩,得效驽力,萬死不能報國,又将何求!”遼主益喜,手書多珍衣裾曰:“勤國忠君,舉世無雙。
” 壬戌,工部侍郎、平章事陳執中罷為兵部尚書、知陳州。
先是河決民流,災異數見,執中無所建明,但延接蔔相術士。
言者屢攻之,因論執中越次用李中師為府界提點及呂昌齡等出入門下,不協衆望,而執中亦以足疾辭位,诏從其請。
翰林學士孫抃當制,遂除尚書左丞。
文彥博、宋庠言恩禮太薄,乃下學士院貼麻,改命之。
以樞密使宋庠為兵部侍郎、平章事,參知政事龐籍為工部侍郎、充樞密使,樞密副使高若讷為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侍讀學士梁适為左谏議大夫、樞密副使。
甲申,禦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殿中丞吳奎所對入第四等,以奎為太常博士、通判陳州。
奎,北海人,嘗為廣信軍判官,晝則治事,夜辄讀書不寐。
楊懷敏增廣北邊屯田,至奪民谷地,無敢與抗者。
奎上書論其不便,知保州王果亦屢争之;懷敏使人訟果它事,诏置獄推劾,奎為果力辯,得免。
慶曆中宿衛之變,懷敏當番直而得罪輕,奎時監京東排岸司,上疏曰:“臣聞句當皇城司六人,其五已被谪,獨懷敏尚留,人鹹謂陛下私近幸而屈公法,臣竊為陛下痛惜之!況中外傳聞,且獲賊之際,陛下宣令勿殺,而左右辄屠之,此必有同謀者,恐事洩露而殺之以滅口。
不然,何以不奉诏也?”帝深器之。
衛士王安,與其黨相惡,陰置刃衣箧中,從句當引見司楊景宗入禁門。
既為阍者所得,景宗辄隐不以聞。
禦史中丞郭勸請先治景宗罪,章再上,不聽,又廷争累日。
乙酉,責景宗均州安置。
景宗
辛醜,命戶部副使包拯往河北提舉計置糧草。
乙巳,高昌國貢于遼。
先是燕趙國王洪基有疾,遼主親詣其帳視之。
壬子,以洪基疾愈,赦雜犯死罪以下。
癸醜,賜進士江夏馮京等一百七十四人及第、一百六十人出身、二百九人同出身于崇政殿。
甲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五百五十人于觀文殿。
诏徙河北阙糧處士兵及戍兵近南州軍,候經置邊儲有備,複令還屯,從包拯言也。
廣平二臨馬牧共占邢、浼、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前已廢其一,然漳河沃壤,民猶不得耕,拯請悉以賦民,從之。
丁巳,烏庫遣使送款于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所招徕也。
庚申,以遼人告伐夏,遣權知開封府錢明逸等報聘,且緻赆禮。
夏,四月,甲子,禦崇政殿,閱知澶州宋守信所獻沖陳無敵流量弩等器八種。
庚午,命包拯與河北四路安撫使、轉運司議省冗官及汰軍士之不任役者以聞。
癸酉,遼以南府宰相杲錫為南京統軍使。
癸未,梓州轉運司言淯井監夷人平。
丁亥,右司谏錢彥遠上勸農疏曰;“本朝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皆帶勸農之職,徒有虛文,無勸導之實。
謂宜置勸農司,以知州為長官,通判為佐官,舉清強幕職、州縣官為判官,先以墾田頃畝及戶口數、陂塘、山澤、溝洫、桑柘著之于籍,然後委勸農官設法勸課,除害興利,俟歲終農隙,轉運司考較而賞罰之。
”帝嘉納焉。
五月,丁酉,以祠部員外郎任颛為河東轉運使。
帝以河北嘗賜内庫金帛,今亦以五十萬濟河東阙乏。
颛辭曰:“朝廷始命使,委以經制财用,而遽乞金帛以往,不可。
”帝善之。
甲辰,五國猷長名率所部附于遼。
丙午,幸後苑寶岐殿,觀劉麥,顧謂輔臣曰:“朕新作此殿,不欲植花卉而歲以種麥,庶知穑事之不易也。
” 執政龐籍言殿中丞、館閣校勘範鎮有異材,不汲汲于進取。
丁巳,特遷直祕閣。
戊午,遼五國節度使耶律珊圖授左監門衛上将軍。
六月,壬戌朔,遼以韓國王蕭惠為河南道行軍都統,趙王蕭孝友、漢王特布副之。
時遼師分三道,惠等所将者為南道,其北道則行軍都統耶律達和克将之,中道則遼主自将,尚未發也。
甲子,蠲河北民複業者租賦二年。
乙醜,以太子右清道率府率叔韶為右領軍衛将軍,仍賜進士及第,尋加文州刺史。
叔韶嘗獻所著文,召試學士院,入優等,特遷之。
入謝,命坐賜茶,謂曰:“宗子好學無幾,爾獨以文章得進士第,前此蓋未有也。
”又出《九經》賜之。
後以圖書賜正刺史已上,叔韶不當得,獨賜及之。
叔韶,德恭之曾孫也。
宗室召試自叔韶始。
遼錄囚。
丙寅,遼行十二神纛禮。
甲戌,以賈昌朝為觀文殿大學士、判都省,朝會班中書、門下,視其儀物。
觀文殿置大學士自此始,仍诏自今非嘗為宰相毋得除。
戊寅,诏中書、樞密非聚議,毋通賓客。
庚辰,準布貢馬駝珍玩于遼。
辛巳,夏貢于遼,遼人留其使不遣。
壬午,改命同刊修《唐書》、翰林侍讀學士宋祁為刊修官。
乙酉,同知谏院臨颍李兌、侍禦史知雜事何郯、監察禦史陳旭等言:“比歲臣僚有繳奏交親往還簡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聖時成告讦之俗。
自今非情涉不順,毋得繳簡尺以聞;其官司請求非法,自論如律。
”從之。
丁亥,監察禦史陳旭言:“三館職事,文儒之高選;近時用人益輕,遂為貴遊進取之津要。
慶曆中嘗有诏旨,今後見任、前任兩省及兩大省以上官,不得陳乞子弟、親戚入館閣職事。
然撓于橫恩,複寝不用。
望申明前敕,嚴為科禁,濺汰濫進,必清其選,使在位者皆得文行充實之人。
然後舉用故事,特因閑燕,延備訪問,于治體不為無益。
”诏:“今後近上臣僚,援例奏乞子孫得試者,如試中,隻與轉官或出身,更不除館閣。
” 遼主行再生禮。
戊子,太子少傅緻仕李若谷卒。
诏以子淑在近侍,優贈太子太傅,後毋得為例。
诏:“轉運使、提點刑獄所補官吏受髒,失覺察者降黜。
” 秋,七月,丙申,定州雨。
初,知定州韓琦言:“河朔久不雨,請祈無所應。
若出自聖懷,禱于天地山川,宜獲嘉澤。
”尋遣祕閣校理張子思持密詞禱于北嶽。
至是以雨足聞。
丁酉,诏臣僚毋得保薦要近内臣。
翰林侍讀學士、右谏議大夫張錫,講書禁中,帝歎其博學,飛白書“博學”二字賜之,因問治道,錫對曰:“節嗜欲者,治身之本;審刑罰者,治國之本。
”時貴妃方寵幸,故錫以此諷。
帝改容曰:“卿言甚嘉,恨用卿晚。
” 戊戌,遼主親帥師伐夏,以太弟重元、北院大王耶律仁先為前鋒。
辛醜,翰林侍讀學士、右谏議大夫張錫卒,以白金三百兩赙其家,贈工部侍郎。
戊申,以集賢校理李中師為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中師,開封人,宰相陳執中所薦也。
八月,辛酉朔,遼師渡河,不見敵而還。
遼主所禦戰艦,即耶律多珍所造之樓船也,遼主喜甚。
其後嘗親賜卮酒,問其所欲,多珍曰:“臣幸被聖恩,得效驽力,萬死不能報國,又将何求!”遼主益喜,手書多珍衣裾曰:“勤國忠君,舉世無雙。
” 壬戌,工部侍郎、平章事陳執中罷為兵部尚書、知陳州。
先是河決民流,災異數見,執中無所建明,但延接蔔相術士。
言者屢攻之,因論執中越次用李中師為府界提點及呂昌齡等出入門下,不協衆望,而執中亦以足疾辭位,诏從其請。
翰林學士孫抃當制,遂除尚書左丞。
文彥博、宋庠言恩禮太薄,乃下學士院貼麻,改命之。
以樞密使宋庠為兵部侍郎、平章事,參知政事龐籍為工部侍郎、充樞密使,樞密副使高若讷為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侍讀學士梁适為左谏議大夫、樞密副使。
甲申,禦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殿中丞吳奎所對入第四等,以奎為太常博士、通判陳州。
奎,北海人,嘗為廣信軍判官,晝則治事,夜辄讀書不寐。
楊懷敏增廣北邊屯田,至奪民谷地,無敢與抗者。
奎上書論其不便,知保州王果亦屢争之;懷敏使人訟果它事,诏置獄推劾,奎為果力辯,得免。
慶曆中宿衛之變,懷敏當番直而得罪輕,奎時監京東排岸司,上疏曰:“臣聞句當皇城司六人,其五已被谪,獨懷敏尚留,人鹹謂陛下私近幸而屈公法,臣竊為陛下痛惜之!況中外傳聞,且獲賊之際,陛下宣令勿殺,而左右辄屠之,此必有同謀者,恐事洩露而殺之以滅口。
不然,何以不奉诏也?”帝深器之。
衛士王安,與其黨相惡,陰置刃衣箧中,從句當引見司楊景宗入禁門。
既為阍者所得,景宗辄隐不以聞。
禦史中丞郭勸請先治景宗罪,章再上,不聽,又廷争累日。
乙酉,責景宗均州安置。
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