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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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降郢州防禦使宗懿為信州團練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臨穴故也。

    時任守忠護王葬事,淩蔑諸子,所饋遺近萬缗,而心猶未厭。

    宗懿得罪,守忠實為之。

     庚戌,遼主如春州,以耶律伊遜知北院樞密使事。

    時驸馬都尉蕭呼敦同知北樞密院,以位在伊遜下,意常怏怏。

    蕭革之谮出蕭阿喇也,時欲中傷之。

    西北路招讨使蕭珠澤,阿喇之從父昆弟也,為阿喇所愛,革嫉之。

    珠澤當受代赴阙,先嘗借官粟,留直而去,蕭呼敦希革意發其事,欲以傾阿喇。

    遼主大怒,決珠澤以大杖,免其官。

    呼敦,亦阿喇之從父昆弟也,呼敦又欲要權,歲時獻遺珍玩畜産于革,二人相愛過于兄弟。

     二月,丁巳,诏:“宗室賜名授官者,須年及十五,方許轉官。

    ” 乙醜,诏曰:“如聞良民子弟或為人誘隸軍籍,父母泣訴而不得還者,朕甚闵之。

    自今有司審其所從來,隸籍百日内,父母訴官者,還之。

    ” 丙寅,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戊辰,诏樞密院:“自今内殿崇班以上,須年二十方聽受差遣。

    ” 三月,癸巳,賜禮部進士掖人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諸科一百二人及第并同出身;特奏名進士、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諸州文學、長史。

     己亥,富弼以母喪去位。

    庚子,罷大宴。

    時同知禮院晏成裕言:“君臣之義,哀樂所同,請罷春宴,以表優恤大臣之意。

    ”帝亟從其言,成裕,殊子,弼妻弟也。

    議者或以為過雲。

     甲辰,诏翰林學士承旨宋祁遇直許一子主湯藥,祁以羸疾請之也。

     戊申,幸後苑賞花釣魚,遂宴太清樓,出禦制詩一章,命從臣屬和以進。

     诏:“周六廟在西京者,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四品祭服二及當用祭器給之。

    ” 夏,四月,辛酉,以權三司使包拯為給事中、三司使。

    拯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

    拯特置場和市,民得無擾。

    吏負錢帛多,缧系間辄逃去,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

     诏:“嶺南官吏死于侬賦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所在給食護送還鄉。

    ” 庚午,以右正言王陶知衛州。

    時台谏共言陳旭不當為樞密副使,帝弗聽。

    陶既引疾在告,又先自乞罷,因許之。

     辛未,遼禁吏民畜海東青鹘。

     丙子,命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

    先是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大臣或言固知兵法,即以命之。

    然兵書殘缺者多,不能遍補也。

     庚辰,以樞密副使、右谏議大夫陳旭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三司使,、給事中包拯為樞密副使。

    出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谏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谏趙抃知虔州,兵部員外郎兼待禦史知雜事範師道以本官知福州。

    殿中侍禦史呂誨知江州。

     旭始除樞密副使,或言旭陰結宦者史志聰、王世甯等,故有此命。

    介等交章論列,且言:“旭頃為谏官,因張顔方事阿附貴戚,已不為清議所與。

    及知開封府,嘗賤市富民馬,納外弟甄昂于府舍,恣意請托。

    ”帝以其章未旭,旭奏:“臣前任言職,彈斥内臣,其桀黠用事如楊懷敏、何誠用、武繼隆、劉恢輩,多坐黜逐,今言者乃以此污臣。

    志聰臣不識面,世甯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絕往來,若嘗薦臣,陛下必記其語。

    乞付吏辨劾。

    ”遂家居求罷。

    帝手诏召出之,介等複阖門待罪,頃之複出,如是者數四。

    帝顧謂輔臣曰:“凡除拜二府,朕豈容内臣預議邪!”而介等言不已,故兩罷之。

    歐陽修請召還介等,以勸守節敢言之士,不報。

     初,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赴京師者二十三人,其至者十六人,皆館于太學,即舍人院試論策。

    五月,丙戌,賜徐州顔複、潤州焦千之、成都章禩、荊南樂京等七人進士出身,四人同出身,馀悉授試校書郎。

    複,太初子:禩,察子也。

    時濮州李植道卒,嶽州顧立有期喪,越州吳孜等五人辭不就試,複等既推恩,亦以試将作監主簿命之。

     遼主清暑永安山。

     丁酉,诏天章閣待制、知谏院呂景初同詳定均稅。

     翰林學士承旨、工部尚書、知制诰、集賢殿修撰宋祁卒,贈刑部尚書。

    祁兄弟皆以儒學顯,而祁尤能為文章,善議論;清約莊重,不逮其兄,論者謂祁不至公輔蓋亦以此。

    祁自為遺奏,請早建儲。

    又自為《左志》、《右志》及《治戒》以授其子。

    其子遵《治戒》,不請谥;久之,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谥,谥曰景文。

     己亥,馬軍副都指揮使、淮康節度使張茂實,落管軍,知曹州。

    初,趙概為禦史中丞,言茂實不宜典宿衛,未聽;及概為樞密副使,複言之。

    而言者又劾茂實販易公使所遣卒殺人于外,茂實因以老自請解兵權,始命出守。

    先是翰林侍讀學士劉敞嘗奏言:“張茂實本周王乳母子,嘗養宮中,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動茂實,頗駭物聽;近者韓绛又以讒說傾宰相,重搖人心。

    是一茂實之身,遠則為小人所指目,近則為群臣所疑懼。

    假令茂實其心如丹,必無它腸,亦未能家至戶曉也。

    莫若解茂實兵權,處以外郡,于茂實不失富貴,而朝廷得遠嫌疑,策之善者也。

    昔王郎自稱劉子輿,盧芳自号劉文伯,因疑飾僞,未必皆有犯上之心,但流言驅扇,群情眩惑。

    臣忝近列,方當遠出,心之所疑,不敢不極論。

    乞以臣言密付執政商量。

    ”久之,茂實乃罷。

     丙午,遼主谒慶陵。

     庚戌,诏:“凡府号、官稱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并聽回避。

    ” 錄系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分命官錄三京系囚。

     辛亥,遼殺東京留守陳王蕭阿喇。

    阿喇以例來朝,遼主訪群臣以時務,阿喇陳利病,言甚激切。

    蕭革伺遼主意不悅,因谮曰:“阿喇恃寵,有慢上之心,無人臣之禮。

    ”遼主大怒,命缢殺于殿下。

    皇太後營救不及,大恸曰:“阿喇何罪而遽見殺!”遼主乃優加赙贈,賜葬乾陵之赤山。

    阿喇性忠果,曉世務,有經濟才,議者謂阿喇不死,後當無重元、伊遜之禍。

     蕭呼敦既自結于蕭革,藉以鬻權。

    其族弟迪裡薦蕭呼都于呼敦,呼敦見其辯給壯勇,傾心交結,每遇休沐,言論終日。

    呼敦乘間為遼主言呼都及迪裡可用,遼主以迪裡為旗鼓伊喇詳衮,以呼都為宿直官。

    及革搆陷阿喇,呼都陰為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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