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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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禦寶更不入太後閣。

    嘗一日取十馀事禀帝裁決,悉皆允當。

    琦退,與同列相賀,因謂曾公亮等曰:“昭陵複士,琦即合求退;顧上體未平,遷延至今。

    上聽斷不倦如此,誠天下大慶。

    琦當于簾前先白太後,請一鄉郡,須公等贊成之。

    ”于是琦詣東殿,覆奏帝所裁決十馀事,太後每事稱善。

    同列既退,琦獨留,遂白太後求去,太後曰:“相公安可退!我當居深宮,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

    ”琦曰:“前代如馬、鄧之賢,不免貪戀權勢;今太後便能複辟,誠馬、鄧所不及。

    ”因再拜稱賀,且言:“台谏亦有章疏乞太後還政,未審決取何日撤簾?”太後遽起,琦即厲聲命儀銮司撤簾;簾既落,猶于禦屏後微見太後衣也。

     庚戌,帝始日禦前後殿。

     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陛下南向負扆以臨群臣,原其本始,由皇太後擁翊顧複而然;而推避威福,能以國柄專歸陛下,雖古之賢後,不能加也。

    請诏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後之禮。

    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供拟之制度,它時尊稱之美号,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後之功烈,則孝德昭于天下矣。

    ”帝從之。

    即日,诏中書、樞密院參議尊崇皇太後儀範以聞。

     辛亥,帝問執政:“積弊甚衆,何以裁救?”富弼對曰:“須以漸厘改。

    ”又問:“以寬為治如何?”吳奎對曰:“聖人治人固以寬,然不可以無節。

    《書》曰:‘寬而有制,從容以和。

    ’”又問前代宗室,弼對曰:“唐時名臣,多出宗室。

    ”奎曰:“祖宗時宗室皆近親,然初授止于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過也;朝廷必為無窮計,當有所裁損。

    ” 壬子,诏:“皇太後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它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後故事;有所取索,本閤使臣錄聖旨付所司;其屬中書、樞密院,使臣申狀,皆覆奏,即施行。

    ” 丙辰,上皇太後宮殿名曰慈壽,加宣徽北院使,保平節度使、判郓州曹佾同平章事。

     初議除拜,帝以問宰相韓琦,琦曰:“陛下推恩元舅,非私外戚也。

    ”以問樞密使富弼,弼對如琦。

    遂降制,而太後持其制弗下。

    帝固請,乃許。

     學士院奏詳定改律敕宮文書與禦名同者凡二十字,馀令依此以音義改避,從之。

     壬戌,以帝康複,命輔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癸亥,宰臣韓琦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及谯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诏須大祥後議之。

     司馬光上皇太後疏曰:“竊聞道路之言,近日皇帝與皇後奉事殿下,恭勤之禮,甚加于往時;而殿下遇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語言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複遣去。

    如此,母子之恩,如何得達?婦姑之禮,如何得施?推其本原,蓋由皇帝遇疾之際,宮省之内,必有讒邪之人,造飾語言,互相間諜,遂使兩宮之間,介然相失,久而不解,殿下浚發慈旨,卓然遠覽,舉天下之政歸之皇帝,此乃宗廟生民之福。

    然臣竊料讒邪之人,心如沸湯,愈不自安,力謀離間。

    願深察其情,勿複聽納,遠斥其人,勿置左右,使兩宮之歡,一皆如舊。

    則殿下坐享孝養,眉壽無疆,國家乂安,名譽光美;其與信任讒慝,猜防百端,終日戚戚,憂憤生疾者,得失相去遠矣。

    ” 閏月,癸酉,步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知雄州趙滋卒,贈遂州觀察使。

    滋在雄州六年,遼人憚之。

    遼大饑,舊制,米出塞不得過三鬥。

    滋曰:“彼亦吾民也。

    ”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

    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使如廂兵,莫敢有言。

    繕治城壁樓橹,至于簿書米鹽,皆有條法。

    性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

    然傲愎自譽,此其短也。

     戊寅,帝問執政:“唐明皇治緻太平,末年何以至此?”富弼對曰:“明皇初平内亂,勵精求理,為政得人,所以治安。

    末年任非其人,遂至禍亂。

    人主惟在擇人,決不可使奸人當國事也。

    ”吳奎曰:“明皇用王忠嗣統制萬裡,可矣;安祿山之桀黠,亦令統制萬裡,安得不兆亂乎!”帝皆以為然。

     己醜,以禦史中丞王疇為翰林學士。

    召樞密直學士、史部郎中、知瀛州唐介為右谏議大夫、權禦史中丞。

    帝面谕介曰:“卿在先朝有直聲,今出自朕選,非由左右言也。

    ” 先是翰林學士馮京,數請解開封府事補外,帝問輔臣曰:“京曷為求去?”韓琦曰:“京領府事頗久,必以繁劇故求去耳。

    ”又問:“京為人何如?”琦曰:“京在開封歲馀,處事無過,求之高科中,有足嘉者。

    ”又問:“賈黯何如人?”歐陽修曰:“黯為人剛直,但思慮或有不至耳。

    ”琦因言:“群臣邪正,皆陛下所知,至于進退,實系天下利害,不可不察。

    ” 六月,己亥,進封皇子淮陽郡王顼為颍王,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增置宗室學官。

    诏大宗正:“教授有不職者,辄舉以聞。

    ” 癸卯,貢院奏:“準皇祐四年诏,娶宗室女補官者,不得應舉。

    按貢舉條例,進納及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

    今宗室婿皆三世食祿,有人保任,乃得充選,豈可以姻連皇族,遂同贓私罪戾之人?乞許其應舉,以廣求賢之路。

    ”從之。

     丙午,宰臣韓琦等表請序位在颍王下,诏答不允。

     帝既命增置宗室學官,以謂宗室數倍于前,而宗正司事亦滋多;丁未,複增置同知大宗正事一員,以左龍武衛大将軍、甯州防禦使宗惠為懷州團練使,領其職,且降诏申警之。

    宗惠,允升子也,帝在藩邸知其賢,故擢用焉。

    謝日,告以選任之意。

    宗惠乃即所居築堂曰聞義,日與學士大夫講肄其間,以身倡率宗屬。

    兩召對延和殿,許條奏朝政,由禦藥院進入。

     戊申,诏:“大敕系位,皇子顼在富弼上,颢在宋庠下。

    ” 辛亥,诏增邈川首領嘉勒斯赉年賜,又增其妻子孫及親信穹廬官封。

     作睦親、廣親北宅于芳林園,徙密州觀察使宗旦等七人。

    其後有求徒者,又廣宅而徙焉。

     知太原府陳旭言母老,請揚、湖、越一州,庶便奉養;以邊臣當久任,難于屢易,不許。

     乙卯,帝謂宰臣曰:“程戡何如人?”對曰:“戡在鄜延已三歲,習邊事。

    ”帝曰:“延州都監高遵教卒,戡數言其能績,乞加贈恤。

    此高瓊族子,朕知其為庸人也,戡必以後故耳。

    大臣苟如此,朕何所賴焉!” 戊午,以淮陽郡王府翊善王陶為颍王府翊善,賜金紫,記室參軍韓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記室參軍,侍講孫思恭為直集賢院、諸王府侍講。

    時淮陽郡王進封颍王,而東陽郡王颢又将出閤,故遷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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