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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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五十五∷起阏逢敦牂十一月,盡旃蒙協洽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十一月,辛酉,以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須為印狀,列署衆銜;或非時中旨訪問,不暇遍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
及追贈溫成皇後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
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内。
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凡朝廷訪問禮典,無得辄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
”後數日,有诏問溫成皇後應如它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雲:“當用樂舞。
”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于開封府,使案其罪。
洙抱案卷以示知府事蔡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複牒送亶于禮院,禮院吏相率逃去。
殿中侍禦史趙抃奏蔡襄不案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執政以為充教抃上言。
又,禮直官日在溫成葬所,訴于内臣雲:“欲送開封府案罪者,充與真卿也。
”明日,诏禮直官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
抃及谏官範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降黜,不報。
甲子,出太廟禘袷時享及溫成皇後樂章,肄于太常。
乙醜,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馮京,落同修起居注。
時台谏官言吳充、鞫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疏,言愈切。
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帝曰:“京何罪!”然猶落修注。
台谏又争言京不當奪職,不報。
準布部長貢于遼。
丙寅,徙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許元知揚州。
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為能,急于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
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要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茕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
人以是憤怨,而元自謂當然,無所愧憚。
己巳,秦鳳經略安撫司言城秦州古渭寨畢工。
初,築城費百萬缗,其後留兵戍守,每歲費十萬缗。
壬申,遼主率群臣上太後尊号曰仁慈聖善欽孝廣德安靜貞純懿和寬厚崇覺儀天皇太後,大赦,内外官進秩有差。
先是太後生辰,詳衮耶律陳嘉努進詩,獻馴鹿,太後嘉獎,賜珠二琲,雜采二百段。
辛巳,诏宰相劉沆子太常寺太祝瑾,令學士院召試館職。
溫成皇後既葬,賜後閤中金器數百兩,沆力辭,而為瑾請之。
壬午,以入内押班石全彬為入内副都知,知制诰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彬昨已有制旨除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能三日,複換此命。
朝令夕改,古人所非,臣不敢辄撰诰詞。
”從之。
後三月,全彬卒為入内副都知。
癸未,遼錄囚。
甲申,遼群臣上遼主尊号曰欽天奉道祐世興曆武定文成聖神仁孝皇帝;後蕭氏曰貞懿慈和文惠孝敬廣愛崇聖皇後。
丙戌,诏宗正寺:“故事,屬籍十年一修。
今雖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 知制诰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外,馮京落職,将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
及延和殿奏事,面奉宣诏,充乃是盡職,京意亦無它,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
前古以來,惟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緻竄谪臣下。
今陛下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須要排逐言者!”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谪官,面蒙宣谕本末,臣即言: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擅作威福也。
必恐感動陰陽,有地震、日食、風霧之異。
今臣竊聞鎮戎軍地震一夕三發,去臣所言五日之内耳。
又,京師雪後昏霧累日,複多風埃,太陽黃濁,此皆變異之可戒懼者。
陛下宜深究天地之意,收攬威權,無使聰明蔽塞,法令不行,則足以消伏災異矣。
” 十二月,丙申,遼主如中會川。
庚子,翰林學士王洙、直集賢院掌禹錫上《皇祐方域繪圖》。
知并州韓琦,以疾奏乞太醫齊士明,翰林醫官言士明當診禦脈,不可遣,帝立命内侍押士明往視之。
丙午,诏:“司天監天文算術官毋得出入臣僚家。
” 丁未,殿中丞、直秘閣司馬光上《古文孝經》,诏送秘閣。
己酉,如京使、果州團練使、入内都知張惟吉卒,贈保順軍節度使,谥忠安。
惟吉任事久,頗見親信,而言弗阿徇。
溫成治喪皇儀殿,宰相既導谀,惟吉争不能得,至頓首泣下。
殿中侍禦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家,捶撻女奴迎兒緻死,一雲執中親行杖楚,以緻斃踣,一雲嬖妾阿張酷虐毆殺。
臣謂二者有一于此,執中不能無罪。
若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若女使果為阿張所殺,自當禽付所司以正典刑,豈宜公為之庇!夫正家而天下定,執中家不克正,陛下倚以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也。
”執中亦自請置獄。
已而有诏罷獄,台官皆謂不可,翰林學士歐陽修亦以為言,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
丙辰,睦州防禦使宗谔上所撰《太平盤維錄》,降敕褒谕。
帝春秋高,未有繼嗣。
皇祐末,太常博士張述上書,請“遴選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内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
”是歲,複上疏言:“嗣不早定,則有一旦之憂而贻萬世之患。
曆觀前世,事出倉卒,則或宮闱出令,或宦官主謀,或奸臣首議,貪孩孺以久其政,翼暗昧以竊其權。
安危之機,發于頃刻,而朝議恬不為計,豈不危哉!”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切,帝終不以為罪。
述,小谿人也。
融州大丘洞蠻楊光朝内附。
至和二年遼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後為清甯元年 春,正月,癸亥,遼主如混同江。
戊辰,邕州言蘇茂州蠻内寇,诏廣西發兵讨之。
辛未,幸奉先資福禅院,谒宣祖神禦殿。
先是議者謂帝特行此禮,因欲緻奠溫成陵廟。
禦史中丞孫抃言:“陛下臨禦以來,未嘗朝谒祖宗山陵,今若以溫成故特行此禮,虧損聖德,莫此為大。
”翰林學士歐陽修亦論谏。
帝從之,不複至溫成陵廟。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晏殊病劇,乘輿将往視之,即馳奏曰:“臣老病,行愈矣,不足為陛下憂。
”已而卒,帝雖臨奠,以不視疾為恨,特罷朝二日,贈司空兼侍中,谥元獻。
既葬,篆其碑首曰“舊學之碑”。
殊善知人,如孔道輔、範仲淹,皆出其門,富弼、楊察,其婿也。
初,命張方平知益州,未行,而程戡已先入為參知政事,轉運使高良夫攝守事。
時西南夷有邛部川首領者,妄言蠻賊侬智高在南诏,欲來寇蜀。
良夫亟移兵屯邊郡,益調額外弓手,發民築城,日夜不得休息,民大驚擾。
诏促方平行,且許以便宜從事。
方平言:“南诏去蜀二千馀裡,道險不通,其間皆雜種,不相役屬,安能舉兵與智高為寇哉!此必妄也,臣當以靜鎮之。
”道遇戍卒兵仗,辄遣還。
入境,下令邛部川曰:“寇來,我自當之,妄言者斬!”悉歸所調兵,散遣弓手,罷築城之役。
會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人心稍定。
已而得邛部川譯人始為此謀者,斬之,枭首境上,而配流其馀黨于湖南,蜀人遂安。
二月,壬辰,以汾州團練推官郭固為衛尉寺丞。
知并州韓琦言:“固嘗造車陣法,其車前銳後方,上置七槍以為前後二拒,可用于平川之地,一則臨陣以折奔沖,二則下營以為寨腳。
今令固自赍車式詣阙進呈。
”既試用之,而有是命。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十一月,辛酉,以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須為印狀,列署衆銜;或非時中旨訪問,不暇遍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
及追贈溫成皇後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
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内。
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凡朝廷訪問禮典,無得辄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
”後數日,有诏問溫成皇後應如它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雲:“當用樂舞。
”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于開封府,使案其罪。
洙抱案卷以示知府事蔡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複牒送亶于禮院,禮院吏相率逃去。
殿中侍禦史趙抃奏蔡襄不案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執政以為充教抃上言。
又,禮直官日在溫成葬所,訴于内臣雲:“欲送開封府案罪者,充與真卿也。
”明日,诏禮直官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
抃及谏官範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降黜,不報。
甲子,出太廟禘袷時享及溫成皇後樂章,肄于太常。
乙醜,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馮京,落同修起居注。
時台谏官言吳充、鞫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疏,言愈切。
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帝曰:“京何罪!”然猶落修注。
台谏又争言京不當奪職,不報。
準布部長貢于遼。
丙寅,徙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許元知揚州。
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為能,急于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
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要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茕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
人以是憤怨,而元自謂當然,無所愧憚。
己巳,秦鳳經略安撫司言城秦州古渭寨畢工。
初,築城費百萬缗,其後留兵戍守,每歲費十萬缗。
壬申,遼主率群臣上太後尊号曰仁慈聖善欽孝廣德安靜貞純懿和寬厚崇覺儀天皇太後,大赦,内外官進秩有差。
先是太後生辰,詳衮耶律陳嘉努進詩,獻馴鹿,太後嘉獎,賜珠二琲,雜采二百段。
辛巳,诏宰相劉沆子太常寺太祝瑾,令學士院召試館職。
溫成皇後既葬,賜後閤中金器數百兩,沆力辭,而為瑾請之。
壬午,以入内押班石全彬為入内副都知,知制诰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彬昨已有制旨除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能三日,複換此命。
朝令夕改,古人所非,臣不敢辄撰诰詞。
”從之。
後三月,全彬卒為入内副都知。
癸未,遼錄囚。
甲申,遼群臣上遼主尊号曰欽天奉道祐世興曆武定文成聖神仁孝皇帝;後蕭氏曰貞懿慈和文惠孝敬廣愛崇聖皇後。
丙戌,诏宗正寺:“故事,屬籍十年一修。
今雖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 知制诰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外,馮京落職,将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
及延和殿奏事,面奉宣诏,充乃是盡職,京意亦無它,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
前古以來,惟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緻竄谪臣下。
今陛下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須要排逐言者!”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谪官,面蒙宣谕本末,臣即言: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擅作威福也。
必恐感動陰陽,有地震、日食、風霧之異。
今臣竊聞鎮戎軍地震一夕三發,去臣所言五日之内耳。
又,京師雪後昏霧累日,複多風埃,太陽黃濁,此皆變異之可戒懼者。
陛下宜深究天地之意,收攬威權,無使聰明蔽塞,法令不行,則足以消伏災異矣。
” 十二月,丙申,遼主如中會川。
庚子,翰林學士王洙、直集賢院掌禹錫上《皇祐方域繪圖》。
知并州韓琦,以疾奏乞太醫齊士明,翰林醫官言士明當診禦脈,不可遣,帝立命内侍押士明往視之。
丙午,诏:“司天監天文算術官毋得出入臣僚家。
” 丁未,殿中丞、直秘閣司馬光上《古文孝經》,诏送秘閣。
己酉,如京使、果州團練使、入内都知張惟吉卒,贈保順軍節度使,谥忠安。
惟吉任事久,頗見親信,而言弗阿徇。
溫成治喪皇儀殿,宰相既導谀,惟吉争不能得,至頓首泣下。
殿中侍禦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家,捶撻女奴迎兒緻死,一雲執中親行杖楚,以緻斃踣,一雲嬖妾阿張酷虐毆殺。
臣謂二者有一于此,執中不能無罪。
若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若女使果為阿張所殺,自當禽付所司以正典刑,豈宜公為之庇!夫正家而天下定,執中家不克正,陛下倚以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也。
”執中亦自請置獄。
已而有诏罷獄,台官皆謂不可,翰林學士歐陽修亦以為言,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
丙辰,睦州防禦使宗谔上所撰《太平盤維錄》,降敕褒谕。
帝春秋高,未有繼嗣。
皇祐末,太常博士張述上書,請“遴選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内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
”是歲,複上疏言:“嗣不早定,則有一旦之憂而贻萬世之患。
曆觀前世,事出倉卒,則或宮闱出令,或宦官主謀,或奸臣首議,貪孩孺以久其政,翼暗昧以竊其權。
安危之機,發于頃刻,而朝議恬不為計,豈不危哉!”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切,帝終不以為罪。
述,小谿人也。
融州大丘洞蠻楊光朝内附。
至和二年遼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後為清甯元年 春,正月,癸亥,遼主如混同江。
戊辰,邕州言蘇茂州蠻内寇,诏廣西發兵讨之。
辛未,幸奉先資福禅院,谒宣祖神禦殿。
先是議者謂帝特行此禮,因欲緻奠溫成陵廟。
禦史中丞孫抃言:“陛下臨禦以來,未嘗朝谒祖宗山陵,今若以溫成故特行此禮,虧損聖德,莫此為大。
”翰林學士歐陽修亦論谏。
帝從之,不複至溫成陵廟。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晏殊病劇,乘輿将往視之,即馳奏曰:“臣老病,行愈矣,不足為陛下憂。
”已而卒,帝雖臨奠,以不視疾為恨,特罷朝二日,贈司空兼侍中,谥元獻。
既葬,篆其碑首曰“舊學之碑”。
殊善知人,如孔道輔、範仲淹,皆出其門,富弼、楊察,其婿也。
初,命張方平知益州,未行,而程戡已先入為參知政事,轉運使高良夫攝守事。
時西南夷有邛部川首領者,妄言蠻賊侬智高在南诏,欲來寇蜀。
良夫亟移兵屯邊郡,益調額外弓手,發民築城,日夜不得休息,民大驚擾。
诏促方平行,且許以便宜從事。
方平言:“南诏去蜀二千馀裡,道險不通,其間皆雜種,不相役屬,安能舉兵與智高為寇哉!此必妄也,臣當以靜鎮之。
”道遇戍卒兵仗,辄遣還。
入境,下令邛部川曰:“寇來,我自當之,妄言者斬!”悉歸所調兵,散遣弓手,罷築城之役。
會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人心稍定。
已而得邛部川譯人始為此謀者,斬之,枭首境上,而配流其馀黨于湖南,蜀人遂安。
二月,壬辰,以汾州團練推官郭固為衛尉寺丞。
知并州韓琦言:“固嘗造車陣法,其車前銳後方,上置七槍以為前後二拒,可用于平川之地,一則臨陣以折奔沖,二則下營以為寨腳。
今令固自赍車式詣阙進呈。
”既試用之,而有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