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次第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昔《尚書》記言,《春言》記事,以日月為遠近,年世為前後,用使閱之者雁行魚貫,皎然可尋。
至馬遷始錯綜成篇,區分類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間則有統體不一,名目相違,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蓋可得而言者矣。
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龜策異物,不類肖形,而辄與黔首同科,俱謂之傳,不其怪乎?且龜策所記,全為志體,向若與八書齊列,而定以書名,庶幾物得其朋,同聲相應者矣。
孟堅每一姓有傳,多附出餘親。
其事迹尤異者,則分入它部。
故博陸、去病昆弟非複一篇,外戚、元後婦姑分為二錄。
至如元王受封于楚,至孫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載甚寡,而能獨載一卷者,實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漢始,地啟列藩;向居劉末,職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國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孫于高、惠之世,與荊、代并編;析劉向父子元、成之間,與王、京共列。
方于諸傳,不亦類乎? 又自古王室雖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責,尚曰周王;君未系頸,且雲秦國。
況神玺在握,火德猶存,而居攝建年,不編《平紀》之末;孺子主祭,鹹書《莽傳》之中。
遂令漢餘數歲,湮沒無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誣? 當漢氏之中興也,更始升壇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稱臣北面,誠節不虧。
既而兵敗長安,祚歸高邑,兄亡弟及,曆數相承。
作者乃抑聖公于傳内,登文叔于紀首,事等跻僖,位先不。
夫《東觀》秉筆,容或谄于當時,後來所修,理當刊革者也。
蓋逐兔争捷,瞻烏靡定,群雄僭盜,為我驅除。
是以史傳所分,真僞有别,陳勝、項籍見編于高祖之後,隗嚣、孫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陳壽《蜀書》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繼焉、璋。
豈以蜀是僞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鵬、一也,何大小之異哉? 《春秋》嗣子諒,未逾年而廢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魯公十二,晉、視不預其流。
及秦之子嬰,漢之昌邑,鹹亦因胡亥而得記,附孝昭而獲聞。
而吳均《齊春秋》乃以郁林為紀,事不師古,何滋章之甚與! 觀梁、唐二朝,撰《齊》、《隋》兩史,東昏猶在,而列和年,炀帝未終,而已編恭紀。
原其意旨,豈不以和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興,顯義甯而隐大業。
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
行之一時,庶葉權道;播之千載,甯為格言! 尋夫本紀所書,資傳乃顯;表志異體,不必相涉。
舊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紀傳
至馬遷始錯綜成篇,區分類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間則有統體不一,名目相違,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蓋可得而言者矣。
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龜策異物,不類肖形,而辄與黔首同科,俱謂之傳,不其怪乎?且龜策所記,全為志體,向若與八書齊列,而定以書名,庶幾物得其朋,同聲相應者矣。
孟堅每一姓有傳,多附出餘親。
其事迹尤異者,則分入它部。
故博陸、去病昆弟非複一篇,外戚、元後婦姑分為二錄。
至如元王受封于楚,至孫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載甚寡,而能獨載一卷者,實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漢始,地啟列藩;向居劉末,職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國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孫于高、惠之世,與荊、代并編;析劉向父子元、成之間,與王、京共列。
方于諸傳,不亦類乎? 又自古王室雖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責,尚曰周王;君未系頸,且雲秦國。
況神玺在握,火德猶存,而居攝建年,不編《平紀》之末;孺子主祭,鹹書《莽傳》之中。
遂令漢餘數歲,湮沒無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誣? 當漢氏之中興也,更始升壇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稱臣北面,誠節不虧。
既而兵敗長安,祚歸高邑,兄亡弟及,曆數相承。
作者乃抑聖公于傳内,登文叔于紀首,事等跻僖,位先不。
夫《東觀》秉筆,容或谄于當時,後來所修,理當刊革者也。
蓋逐兔争捷,瞻烏靡定,群雄僭盜,為我驅除。
是以史傳所分,真僞有别,陳勝、項籍見編于高祖之後,隗嚣、孫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陳壽《蜀書》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繼焉、璋。
豈以蜀是僞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鵬、一也,何大小之異哉? 《春秋》嗣子諒,未逾年而廢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魯公十二,晉、視不預其流。
及秦之子嬰,漢之昌邑,鹹亦因胡亥而得記,附孝昭而獲聞。
而吳均《齊春秋》乃以郁林為紀,事不師古,何滋章之甚與! 觀梁、唐二朝,撰《齊》、《隋》兩史,東昏猶在,而列和年,炀帝未終,而已編恭紀。
原其意旨,豈不以和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興,顯義甯而隐大業。
苟欲取悅當代,遂乃輕侮前朝。
行之一時,庶葉權道;播之千載,甯為格言! 尋夫本紀所書,資傳乃顯;表志異體,不必相涉。
舊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紀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