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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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中。
所以元春二十歲入宮說難以成立。
如果說,是指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了,所以深知宮廷鬥争之複雜,此說更加難以圓到。
如果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那麼元春省親時就應當三十五六歲了。
三十三回賈政毒打寶玉,王夫人哭求丈夫别打了時說,“我如今已将五十歲的人了”。
而在元春之前王夫人還生了賈珠,王夫人不可能有這麼大的女兒。
所以進宮二十年和王夫人的年齡對不上。
而且更加矛盾的是,十七十八回省親時交代得清清楚楚:“當日這賈妃未入宮時,自幼亦系賈母教養。
後來添了寶玉,賈妃乃長姐,寶玉為弱弟。
賈妃之心上念母年将邁,始得此弟,是以憐愛寶玉,與諸弟待之不同。
且同随祖母,刻未暫離。
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内了。
”省親時寶玉十二三歲,如果元春入宮二十年了,那麼寶玉還沒有出世,自然不能教他識字。
所以入宮已經二十年不可能。
有的認為影射曆史上的某件對賈府敗落影響深遠的事,如康熙第六次即最後一次南巡也是曹寅第四次接駕,到曹家被抄,正好是二十年。
我認為是指元春年齡,否則“辨是非”不可解。
“二十年來辨是非”是指她二十歲了,對宮廷及社會問題已經看得很清楚了,深知自己活着時賈府有大樹可靠,一旦死去,就會“樹倒猢狲散”。
而自己二十左右時正是賈府最興旺之際,這就是所謂“榴花開處照宮闱”,另外“三春”(迎春、探春、惜春)自然不及她這個“初(元)春”。
“二十”是虛指,并非剛剛二十歲。
元春應當是十五六歲被選入宮,回來省親時約二十一二歲,賈府出事時她大約二十四五歲。
所以元春二十歲入宮說難以成立。
如果說,是指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了,所以深知宮廷鬥争之複雜,此說更加難以圓到。
如果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那麼元春省親時就應當三十五六歲了。
三十三回賈政毒打寶玉,王夫人哭求丈夫别打了時說,“我如今已将五十歲的人了”。
而在元春之前王夫人還生了賈珠,王夫人不可能有這麼大的女兒。
所以進宮二十年和王夫人的年齡對不上。
而且更加矛盾的是,十七十八回省親時交代得清清楚楚:“當日這賈妃未入宮時,自幼亦系賈母教養。
後來添了寶玉,賈妃乃長姐,寶玉為弱弟。
賈妃之心上念母年将邁,始得此弟,是以憐愛寶玉,與諸弟待之不同。
且同随祖母,刻未暫離。
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内了。
”省親時寶玉十二三歲,如果元春入宮二十年了,那麼寶玉還沒有出世,自然不能教他識字。
所以入宮已經二十年不可能。
有的認為影射曆史上的某件對賈府敗落影響深遠的事,如康熙第六次即最後一次南巡也是曹寅第四次接駕,到曹家被抄,正好是二十年。
我認為是指元春年齡,否則“辨是非”不可解。
“二十年來辨是非”是指她二十歲了,對宮廷及社會問題已經看得很清楚了,深知自己活着時賈府有大樹可靠,一旦死去,就會“樹倒猢狲散”。
而自己二十左右時正是賈府最興旺之際,這就是所謂“榴花開處照宮闱”,另外“三春”(迎春、探春、惜春)自然不及她這個“初(元)春”。
“二十”是虛指,并非剛剛二十歲。
元春應當是十五六歲被選入宮,回來省親時約二十一二歲,賈府出事時她大約二十四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