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契互剖金蘭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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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是是非非寶丫頭曹雪芹筆下的薛姨媽是一個十分成功的藝術形象。

    她屬于那種筆墨不多,地位微妙,一時很難說清楚而且容易引起争議的人物。

    這個形象之所以經得起品味與咀嚼,關鍵在于曹雪芹牢牢把握住了刻畫人物的“度”。

     慈姨媽愛語慰癡颦“觊觎寶二奶奶寶座”是薛姨媽的一大罪狀。

    從薛姨媽久居賈府不走來看,想實現“金玉良緣”的想法很可能有。

    但是,曹雪芹寫得分寸适度,而且讓薛姨媽一開始就處于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地。

    其實薛姨媽一家住在賈府最初恰恰是賈家的人提出來的。

    先是賈政派人來對王夫人說:“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

    咱們東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來間房,白空閑着,打掃了,請姨太太和姐兒哥兒住了甚好。

    ”由于薛蟠是在金陵惹了人命官司來至都中的,賈政出于怕他再“生事”而勸他們同住于此,合情合理。

    當時賈母也派人來說:“請姨太太就在這裡住下,大家親密些。

    ”因此并非僅僅是薛姨媽“正要同居一處,方可拘緊些兒子;若另居在外,又恐他縱性惹禍”。

    作為人母,為兒女的婚事操心本系分内大事,尤其是在封建社會,更成為寡母的首要心事。

    所以薛姨媽為女兒的婚事操心無可非議。

    作為借居于此的親戚,她從不介入賈府的任何紛争,遇到問題要麼息事甯人,要麼索性回避,如後來遷出大觀園。

    她看出黛玉深愛寶玉,五十七回她關于寶黛結合“四角俱全”的說法并非虛僞之論。

    五十八回賈母因給老太妃送靈,特别拜托薛姨媽照管黛玉,“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的,今既巧遇這事,便挪至潇湘館來和黛玉同房,一應藥餌飲食十分經心”。

    這些地方正是她為人忠厚之處。

    她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去為女兒争奪這樁婚事,更沒有做任何傷害黛玉的事,看來她更多地是寄希望于事情的自然發展。

    應當說這樣并無不義、不妥之處。

    因為寶玉與黛玉并未結婚,甚至連起碼的名分都沒有,有的隻是一些猜測(如興兒)。

    因此從當代觀念來看,固然沒有任何過錯;即使在當時,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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