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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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驕心,無邪行。

    奉法畏令,聽從必順,長生安樂,而無上下相疑之禍。

    活大臣,全愛子,孰精于此! 且藩國與制,力非獨少也。

    制令:其有子,以國其子;未有子者,建分以須之,子生而立。

    其身以子,夫将何失?于實無喪,而葆國無患,子孫世世與漢相須,長沙可以久矣。

    所謂生死而肉白骨,何以厚此? 藩強(事勢) 竊迹前事,大抵強者先反。

    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韓王信倚胡,則又反;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強,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绾國北最弱,則最後反。

    長沙乃才二萬五千戶耳,力不足以行逆,則少功而最完,勢疏而最忠。

    全骨肉時長沙無故者,非獨性異人也,其形勢然矣。

     曩令樊、郦、绛、灌據數十城而王,今雖以殘亡可也;令韓信、黥布、彭越之倫為徹侯而居,雖至今存可也。

    然則天下大計可知已。

    欲諸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欲勿令菹醢,則莫若令如樊、郦、绛、灌;欲天下之治安,天子之無憂,莫如衆建諸侯而少其力。

    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無邪心。

    若與臣下相殘,與骨肉相飲茹,天下雖危無傷也,則莫如循今之故而勿燮。

     以前觀之,其國最大者反最先□□□□□□ 大都(事勢) 昔楚靈王問範無宇曰:“我欲大城陳、蔡、葉與不羹,賦車各千乘焉,亦足以當晉矣,又加之以楚,諸侯其來朝乎?”範無宇曰:“不可。

    臣聞大都疑國,大臣疑主,亂之媒也。

    都疑則交争,臣疑則并令,禍之深者也。

    今大城陳、蔡、葉與不羹,或不充,不足以威晉;若充之以資财,實之以重祿之臣,是輕本而重末也。

    臣聞‘尾大不掉,末大必折’,此豈不施威諸侯之心哉?然終為楚國大患者,必此四城也。

    ”靈王弗聽,果城孫、蔡、葉與不羹,實之以兵車,充之以大臣。

    是歲也,諸侯果朝。

    居數年,陳、蔡、葉與不羹或奉公子棄疾内作難,楚國雲亂,王遂死于乾溪于守亥之井。

    為計若此,豈不痛也哉!悲夫!本細末大,馳必至心。

    時乎!時乎!可痛惜者此也。

     天下之勢方病大尰:一胫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臣聞‘尾大不掉,未大必折’,惡病也。

    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固無聊也。

    失今弗治,必為锢疾,後雖有扁鵲,弗能為已。

    悲夫!枝拱苟大,弛必至心,此所以竊為陛下患也。

    病非徒尰也,又苦?殳眡。

    元王之子,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從弟之子也。

    惠王之子,親兄之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

    親者或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專大權以偪天子。

    臣故曰“非徒病尰也,又苦?殳眡”也。

    可痛者,此病是也。

     等齊(事勢) 諸侯王所在之宮衛,織履蹲夷,以皇帝所在宮法論之;郎中、谒者受谒取告,以官皇帝之法予之;事諸侯王或不廉潔平端,以事皇帝之法罪之。

    曰:一用漢法,事諸侯王乃事皇帝也。

    誰是則諸侯之王乃将至尊也。

    然則,天子之與諸侯王,宜撰然齊等若是乎?天子之相,号為丞相,黃金之印;諸侯之相,号為丞相,黃金之印,而尊無異等,秩加二千石之上。

    天子列卿秩二千石,諸侯列卿秩二千石,則臣已同矣。

    人主登臣而尊,今臣既同,則法惡得不齊?天子衛禦,号為大仆,銀印,秩二千石;諸侯之禦,号為大仆,銀印,秩二千石,則禦已齊矣。

    禦既已齊,則車飾惡得不齊?天子親,号雲太後;諸侯親,号雲太後。

    天子妃号曰後,諸侯妃号曰後,然則諸侯何損而天子何加焉?妻既已同,則夫何以異?天子宮門曰司馬,闌入者為城旦;諸侯宮門曰司馬,闌入者為城旦。

    殿門俱為殿門,闌入之罪亦俱棄市。

    宮牆門衛同名,其嚴一等,罪已鈞矣。

    天子之言曰令,令甲令乙是也;諸侯之言曰令,令儀之言是也。

    天子卑号皆稱陛下,諸侯卑号稱陛下。

    天子車曰乘輿,諸侯車曰稱輿,乘輿等也。

    衣被次齊貢死經緯也,苟工巧而志欲之,唯冒上轶主次也。

    然則所謂主者安居?臣者安在? 人之情不異,面目狀貌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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