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家遭巨變

關燈
敗亡、使曹雪芹飽嘗"特殊經曆"的直接原因。

    我們都知道曹雪芹曾在小說裡借"趙嬷嬷"的話來暗指他祖父曹寅時代的"嗳喲喲,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其實,這話并不夠精确,曹寅和他内兄李煦(他們兩家一切都相同、共同,簡直是一家人),是在南京、揚州、蘇州三地每處共同"接駕"四次--實際是等于别人一處的(例如杭州的)十二次!那種"銀錢濫用如泥沙""别講銀子成了土泥""把銀子花的淌海水似的""接駕",一次已經不得了,十二次,簡直是令人難以想象的情況!于是曹、李姻親兩家,在職任公款上,陷入了驚人的虧空債累中,永遠沒法補清。

    隻不過康熙明知其情,曲意破格,竭力照顧"保全",事情算是暫時沒有發作。

    (注:參看書後附錄。

    ) 諸位皇子明争暗鬥的結果,皇四子胤禛(注:照《清皇室四譜》的論證,胤禛并非皇四子,而是十一子。

    這事和他矯稱遺旨傳位于他自己的這一陰謀有關。

    )以陰險暴逆的手段獲得全勝,--将他老子謀害了,自己登上寶位,是為雍正帝。

    緊接着是一場激烈兇惡的争鬥和殘害開始了:雍正将他的頭号死敵們--手足弟兄--都治死了、幽囚了,并且窮治黨羽,芟刈殆盡。

    同時,雍正對他老子作下的孽、給"奴才"們拉下的虧空、築下的債台,也概不認賬,要徹底清結。

     糟糕極了的是:曹、李兩家不但都是大"虧空家",而且又都和雍正的死敵發生過往來的關系。

    于是,他們雖然隻不過是包衣奴隸,雍正也絕不肯輕易地放過他們。

     雍正上來,先就是查虧空。

    李煦所虧織造庫帑金四十五萬兩,令罷官,以家産抵十五萬兩(注:抄家估産,權在司官,弊病也極大。

    可參看内務府正黃旗人丁皂保抄家時事例:"雍正元年,公變産償官,家産什物,值二十萬,而司官某,素刻薄,隻估四萬。

    未一年,公事得白,給還家産,擢授内務府總管,其估産官緣事被逮,交公審訊,惶恐伏地求寬,……"見《小倉山房文集》卷三十三《内務府總管丁文恪公傳》。

    ),兩淮鹽商代完三十餘萬兩,得清。

    曹寅此時早已前卒,獨子曹颙曾繼任江甯織造,也不久病故,奉康熙之命而過繼的侄兒曹頫正在再繼任;曹寅生時鹽政虧空曾達五百二十餘萬兩!曹颙時,李煦代為完結織造、鹽政兩項虧空五十四萬九千六百餘兩,稱言俱已清結,可是到雍正二年曹頫時候,大年新正,就還在具摺"九叩恭謝"雍正準他分三年補清織造錢糧的"天恩"(其前一年,兩淮巡鹽禦史曾又舉出按新規章應向曹頫追還銀子四萬五千餘兩,不知曹頫摺即指此項,還是另有别情)。

    可見其"罪孽深重",已難拔足于那種"茫茫債海"之中了。

     而曹雪芹,這不肖之子孫、不祥之
0.04806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