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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黿,或為「蚖」。
蚖,蜇蝪,象龍。
〔二五〕既,盡也。
遭,遇也。
毀齒曰齓。
未盡齓,毀未畢也。
女七歲而毀齒。
〔二六〕孕,任身也。
女十五而笄。
〔二七〕厲王流彘,共和十四年死。
十五年,宣王立,立四十六年,幽王在位,十一年而滅。
〔二八〕育,生也。
〔二九〕逃,亡也。
〔三0〕褒姁,褒君。
〔三一〕置,赦褒姁。
〔三二〕以邪辟取愛曰嬖。
使至,有漸之言也。
〔三三〕加,遺也,遺以褒女。
〔三四〕精熟為酋。
臘,極也。
滋,益也。
〔三五〕申,姜姓,幽王前後太子宜臼之舅也。
繒,姒姓,申之與國也。
西戎亦黨於申。
周衰,故戎、狄彊。
〔三六〕騷,擾也。
〔三七〕太子將奔申。
案攷異卷四:「詩王風譜疏引注,『將』作『時』,『將』字誤。
」 〔三八〕畀,予也。
〔三九〕言幽王無道,無與共守者。
〔四0〕申修德於二國,二國亦欲助正,徼其後福。
〔四一〕呂,申同姓。
〔四二〕隩,隱也。
〔四三〕在於申。
〔四四〕言石父亦從王而怒。
〔四五〕稔,年也。
〔四六〕時,難也。
用,備也。
公曰:「若周衰,諸姬其孰興?」對曰:「臣聞之,武實昭文之功〔一〕,文之祚盡,武其嗣乎〔二〕!武王之子,應、韓不在〔三〕,其在晉乎!距險而鄰於小〔四〕,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啟〔五〕。
」公曰:「姜、嬴其孰興?」對曰:「夫國大而有德者近興,秦仲、齊侯,姜、嬴之雋也,且大,其將興乎〔六〕?」公說,乃東寄帑與賄,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七〕。
〔一〕 武,武王。
文,文王。
〔二〕 文王子孫,魯、衛是也。
祚盡,謂衰也。
嗣,繼也。
武王子孫當繼之而興。
〔三〕 三君雲:「不在,時已亡也。
」昭謂:若已亡,無宜說也。
近宣王時,命韓侯為侯伯,其後為晉所滅,以為邑,以賜桓叔之子萬,是為韓萬,則其亡非平王時也。
應則在焉,上史伯雲「南有應、鄧」是也。
不在,言不在應、韓,當在晉。
案:「則其亡非平王時也」,攷異卷四:「『非』字誤,詩韓奕疏引注作『在』字,是也。
」 〔四〕 距,距守之地險也。
小,小國,謂虞、虢、霍、楊、韓、魏、芮之屬。
〔五〕 國已險固,若增之以德,可以大開土宇。
後魯閔元年,晉滅魏、霍;僖五年,滅虞、虢也。
〔六〕 秦仲,嬴姓,附庸秦公伯之子,為宣王大夫。
詩序雲:「秦仲始大。
」齊侯,齊莊公,姜姓之有德者也。
此二人為姜、嬴之雋,且國大,故近興。
〔七〕 十邑,謂虢、鄶、鄔、蔽、補、舟、依、柔、歷、華也。
後桓公之子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是也。
賈侍中雲:「寄地,寄止。
」 案:「鄔」、「舟」、「柔」,公序本作「鄢」、「丹」、「」。
2 幽王八年而桓公為司徒〔一〕,九年而王室始騷〔二〕,十一年而斃〔三〕。
及平王之末,而秦、晉、齊、楚代興〔四〕,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五〕,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六〕,齊莊、僖於是乎小伯〔七〕,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八〕。
〔一〕 即位八年。
〔二〕 騷,謂適庶交爭,亂虐滋甚。
〔三〕 幽王伐申,申、繒召西戎以伐周,殺幽王於驪山戲下,桓公死之。
案:「驪山戲下」,公序本作「麗山戲水」,攷異卷四:「案『水』字疑誤。
魯語注雲:『戲,戲山』」。
〔四〕 代,更也。
平王即位五十一年。
〔五〕 「景」,當為「莊」。
莊公,秦仲之子、襄公之父。
取周土,謂莊公有功於周,周賜之土。
及平王東遷,襄公佐之,故得西周酆、鎬之地,始命為諸侯。
三君皆雲:「秦景公,宣王季年伐西戎,破之,遂有其地。
」昭謂:幽王為西戎所殺,故史伯雲「申、繒、西戎方彊」。
至平王時,秦襄公征伐之,故詩敘雲襄公「備其兵甲,以討西戎。
西戎方彊,而征伐不休」是也。
又景公乃襄公十世之孫,而雲宣王時破之,遂取其地,誤矣。
〔六〕 文侯,仇也。
定,謂迎平王,定之於洛邑。
〔七〕 莊,齊太公後十二世莊公購。
僖公,莊公之子祿父。
小伯,小主諸侯盟會。
〔八〕 蚡冒,楚季紃之孫、若敖之子熊率。
濮,南蠻之國,叔熊避難處也。
蚖,蜇蝪,象龍。
〔二五〕既,盡也。
遭,遇也。
毀齒曰齓。
未盡齓,毀未畢也。
女七歲而毀齒。
〔二六〕孕,任身也。
女十五而笄。
〔二七〕厲王流彘,共和十四年死。
十五年,宣王立,立四十六年,幽王在位,十一年而滅。
〔二八〕育,生也。
〔二九〕逃,亡也。
〔三0〕褒姁,褒君。
〔三一〕置,赦褒姁。
〔三二〕以邪辟取愛曰嬖。
使至,有漸之言也。
〔三三〕加,遺也,遺以褒女。
〔三四〕精熟為酋。
臘,極也。
滋,益也。
〔三五〕申,姜姓,幽王前後太子宜臼之舅也。
繒,姒姓,申之與國也。
西戎亦黨於申。
周衰,故戎、狄彊。
〔三六〕騷,擾也。
〔三七〕太子將奔申。
案攷異卷四:「詩王風譜疏引注,『將』作『時』,『將』字誤。
」 〔三八〕畀,予也。
〔三九〕言幽王無道,無與共守者。
〔四0〕申修德於二國,二國亦欲助正,徼其後福。
〔四一〕呂,申同姓。
〔四二〕隩,隱也。
〔四三〕在於申。
〔四四〕言石父亦從王而怒。
〔四五〕稔,年也。
〔四六〕時,難也。
用,備也。
公曰:「若周衰,諸姬其孰興?」對曰:「臣聞之,武實昭文之功〔一〕,文之祚盡,武其嗣乎〔二〕!武王之子,應、韓不在〔三〕,其在晉乎!距險而鄰於小〔四〕,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啟〔五〕。
」公曰:「姜、嬴其孰興?」對曰:「夫國大而有德者近興,秦仲、齊侯,姜、嬴之雋也,且大,其將興乎〔六〕?」公說,乃東寄帑與賄,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七〕。
文,文王。
〔二〕 文王子孫,魯、衛是也。
祚盡,謂衰也。
嗣,繼也。
武王子孫當繼之而興。
〔三〕 三君雲:「不在,時已亡也。
」昭謂:若已亡,無宜說也。
近宣王時,命韓侯為侯伯,其後為晉所滅,以為邑,以賜桓叔之子萬,是為韓萬,則其亡非平王時也。
應則在焉,上史伯雲「南有應、鄧」是也。
不在,言不在應、韓,當在晉。
案:「則其亡非平王時也」,攷異卷四:「『非』字誤,詩韓奕疏引注作『在』字,是也。
」 〔四〕 距,距守之地險也。
小,小國,謂虞、虢、霍、楊、韓、魏、芮之屬。
〔五〕 國已險固,若增之以德,可以大開土宇。
後魯閔元年,晉滅魏、霍;僖五年,滅虞、虢也。
〔六〕 秦仲,嬴姓,附庸秦公伯之子,為宣王大夫。
詩序雲:「秦仲始大。
」齊侯,齊莊公,姜姓之有德者也。
此二人為姜、嬴之雋,且國大,故近興。
〔七〕 十邑,謂虢、鄶、鄔、蔽、補、舟、依、柔、歷、華也。
後桓公之子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是也。
賈侍中雲:「寄地,寄止。
」 案:「鄔」、「舟」、「柔」,公序本作「鄢」、「丹」、「」。
2 幽王八年而桓公為司徒〔一〕,九年而王室始騷〔二〕,十一年而斃〔三〕。
及平王之末,而秦、晉、齊、楚代興〔四〕,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五〕,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六〕,齊莊、僖於是乎小伯〔七〕,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八〕。
〔二〕 騷,謂適庶交爭,亂虐滋甚。
〔三〕 幽王伐申,申、繒召西戎以伐周,殺幽王於驪山戲下,桓公死之。
案:「驪山戲下」,公序本作「麗山戲水」,攷異卷四:「
魯語注雲:『戲,戲山』」。
〔四〕 代,更也。
平王即位五十一年。
〔五〕 「景」,當為「莊」。
莊公,秦仲之子、襄公之父。
取周土,謂莊公有功於周,周賜之土。
及平王東遷,襄公佐之,故得西周酆、鎬之地,始命為諸侯。
三君皆雲:「秦景公,宣王季年伐西戎,破之,遂有其地。
」昭謂:幽王為西戎所殺,故史伯雲「申、繒、西戎方彊」。
至平王時,秦襄公征伐之,故詩敘雲襄公「備其兵甲,以討西戎。
西戎方彊,而征伐不休」是也。
又景公乃襄公十世之孫,而雲宣王時破之,遂取其地,誤矣。
〔六〕 文侯,仇也。
定,謂迎平王,定之於洛邑。
〔七〕 莊,齊太公後十二世莊公購。
僖公,莊公之子祿父。
小伯,小主諸侯盟會。
〔八〕 蚡冒,楚季紃之孫、若敖之子熊率。
濮,南蠻之國,叔熊避難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