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層 《紅樓》靈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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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此又可見先民視女娲為創生萬物之神,還不止是人類之祖而已。

    那麼,煉五色石,這“煉”實亦含有“化”之意味在内;這就無怪乎雪芹說她煉而未用之石,也是“靈性已通”的了。

     這樣,便對女娲的偉大意義明确到一點上:她的偉大固然在于建天地、化萬物,創造了世界;但更在于她能賦予“物”以靈性!她把靈性給了人,人遂成為萬物之靈;而經她化煉的石頭,也能脫離冥頑而通徹靈性——這個想像(即雪芹之哲思)饒有意味可尋。

    這大約表明,在雪芹想來,物是由“無機”而進化到“有機”的,由初級靈性而上升到高級靈性的,在《石頭記》中,其“公式”即是:石→玉→人。

     這一“公式”的含義,與“妖精變人”“孫悟空七十二變”等類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需要細辨:石是有了靈性(知覺、思維、情感、才智……)之後才有了做“人”的願望,并且是經過“玉”(古民視為瑞物,物之精體,具有神性靈性)為之“過渡”才化為“人”的,此即由低向高的三部曲。

    這分明帶有一種樸素的物類進化思想,這一思想自然比不上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那麼精細,但要想到,達氏确立“種源進化論”是在1858年,時為相當于清代的鹹豐七年,比雪芹晚了一個世紀之久了呢!這就不能不對雪芹的思想之高度稱奇呼異了。

     當然,作此對照,還隻是一種比喻,我并無意拿雪芹與達爾文牽合比附,這種東方的“進化論”未必即與西方的一模一樣。

    比如石頭能說話(石言)見于《左傳》,石頭聽高僧竺道生說法,能領悟而點頭信奉,見于唐人《蓮社高賢傳》。

    天下有許多著名的奇石,尚難解釋,表明它并不是完全“冥頑”無知的“死物”一塊,這也仍待研究。

    正如雪芹還說那株绛珠草後來“修成女體”,則草木也能“進化”為人。

    這些當然與達爾文的理論異趣,西方科學家會哂笑的。

    但萬物之有靈性者,畢竟以“人”為首,萬物的最高“階級”,則是殊途同歸的,裡面确又涵有一種東方式的“進化”思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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