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 《紅樓》本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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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物萬色,皆是“有情”,“有情”即“不空”。

     “空空道人”悟了此義,所以才改名“情僧”。

     到此,“空”已不再是“問題”,所把握珍重的,全然集中在一個“情”字上了。

     “這符合佛義原旨嗎?” 這叫糾纏。

    雪芹從未以講佛為宗旨,是以小說形體來向人提倡以“情”做人,以“情”度世——不是“萬境歸空”。

     ——是“萬境歸情”。

     你完全可以不同意雪芹的哲學思想,那是每個人的自由權利,我不是要講那個,是要求索雪芹的離俗抗腐的偉大精神和獨立思考。

     “情”在《紅樓》 曹雪芹自己“交代”作書的綱要是“大旨談情”四個大字。

    他在開卷的“神話性”序幕中說,書中的這群人物乃是一批“情鬼”下凡曆劫。

    并且他的原著的卷尾本來是列有一張“情榜”的——“榜”就是依品分位按次而排的“總名單”,正如《封神演義》有“正神榜”,《水浒傳》有“忠義榜”,《儒林外史》有“幽榜”一樣。

    由此可見,他的書是以“情”為核心的一部巨著。

     但“情”實際上本有本義與枝義(引申義)、廣義與狹義之分。

    雪芹的《紅樓夢》,正是以狹義之情的外貌而寫廣義之情的内涵。

    狹義的,是指男女之間的情——即今之所謂“愛情”者是也。

    廣義的,則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相待相處的關系——即今之所謂“人際關系”。

    但還不止此,從哲學的高層次來闡釋,雪芹所謂的“情”幾乎就是對待宇宙萬物的一種感情與态度——即今之所謂“世界觀”與“人生觀”範疇之内的事情。

     魯迅先生在20世紀初,标題《紅樓夢》時,不采“愛情小說”一詞,而另标“人情小說”一目。

    先生的眼光思力極為高遠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長之至。

    要講《紅樓夢》,必應首先記清認明此一要義。

    但本篇暫時抛開高層次的“情”,而專來談一談“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謂18世紀前半時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時候我們中國人對“愛情”問題還遠遠不像現時人的通行看法,也沒有受到西方的影響。

    在他的心目中,男女愛情實是人類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寫史湘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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