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易霸為王的魏文帝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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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帝已經習知權力更疊之事,自己尚能苟安,則繼續恭敬曹氏為桓文,曆數已盡,可仿效堯舜,可别不識天命,去步桀纣的後塵。

    見曹丕陳兵問鼎,獻帝知道末日已到,于是召三公九卿,告祠祖廟,然後向曹丕下禅位冊诏曰:“昔帝堯禅位于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歸有德。

    漢道陵遲,宇内颠覆,賴武王神武,清定區夏,保乂皇家。

    今魏王欽承前緒,光于乃德,恢文武之大業,昭爾考之弘烈。

    皇靈降瑞,人神告征,追踵堯典,敬遜爾位。

    ”(《三國志·文帝紀》及注引《漢紀》、《獻帝傳》)曹丕辭讓三四乃受禅即位,易漢為魏;谥父曹操為太祖武德皇帝,曹操終于在死後登上帝位;以河内山陽縣萬戶奉獻帝為山陽公,位在諸侯王上,上書不稱臣,受诏不拜,以天子之禮郊祭。

    魏明帝青龍二年(234),山陽公死,谥孝獻皇帝。

    曹操、曹丕父子如貓戲鼠玩弄獻帝,未想傳世二三,便被司馬氏鷹隼叼雞盡捕其後。

     黃初元年(220)冬,曹丕遷都洛陽,解九州,對官爵、郡縣多所改易。

    二年(221)春,改許縣為許昌。

    以長安、洛陽、許昌、邺縣、谯縣為五都。

     曹操執政時,已罷閹人為重官。

    曹丕稱帝後,又禁後族親政。

    可以說,曹氏父子基本鏟除了宦官、外戚得勢妄為的現象,但是,他們并未能妥善解決集權與分封、集權與專制這些政治制度問題,或者說他們最後明顯傾向的仍是集權專制(注一)。

     秦漢以集權專制替代了周朝的分封制,開後代王朝集權專制的先河,分封制則往往徒具虛名。

    集權專制利于國家統一治理,利于帝王個人意志暢行無阻,但會使社會僵化停滞,腐敗衰落;分封利于諸侯自治、競争,利于賢才俊傑展現能識,但會使社會動蕩不安,戰亂頻仍。

     曹丕繼續削弱分封的動機與漢帝沒什麼兩樣,就是要避免宗親垂涎王權。

    在他看來,曹彰、曹植等已對王權構成了巨大的威脅。

    曹丕、曹彰、曹植、曹熊依次為曹操卞皇後所生,曹熊早卒。

     曹植字子建,出言為論,下筆成章,曹操甚寵之,建安十六年(211),封平原侯,十九年(214),徙封臨菑侯。

    曹操南征,曾使其留守邺縣,有立嗣之意。

    曹植以丁儀、丁廙、楊修等為羽翼,日漸任性傲慢。

    曹操狐疑,慮及袁紹、劉表廢嫡立庶之變,終立曹丕,并誅楊修。

    曹彰字子文,酷尚武功,志為猛将,二十一年(216),封鄢陵侯。

    代郡烏桓反,曹彰為将平之。

    時曹操與劉備争漢中,召曹彰至。

    曹操撤兵東還,留之長安。

    曹操至洛陽得疾,召之。

    曹彰至,曹操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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