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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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少時誦,其母方織,孟辍然中止,乃複進,其母知其喧也,呼而問之曰:“何為中止?”對曰:“有所失複得。
”其母引刀裂其織,以此誡之,自是之後,孟子不複喧矣。
孟子少時,東家殺豚,孟子問其母曰:“東家殺豚,何為?”母曰:“欲啖汝。
”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懷妊是子,席不止,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
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
”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詩曰:“宜爾子孫繩繩兮。
”言賢母使子賢也。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镒,奉其母。
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所受俸祿也。
”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
孝子之事親也,盡力緻誠,不義之物,不入于館,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
”田子愧慚,走出,造朝還金,退請就獄。
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田子罪,令複為相,以金賜其母。
詩曰:“宜爾子孫繩繩兮。
” 孔子行,聞哭聲甚悲。
孔子曰:“驅!驅!前有賢者。
”至、則臯魚也。
被褐擁鎌,哭于道傍。
孔子辟車與之言曰:“子非有喪,何哭之悲也?”臯魚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學,遊諸侯,以後吾親,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間吾事君,失之二也;與友厚而小絕之,失之三矣。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也。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見者、親也。
吾請從此辭矣。
”立槁而死。
孔子曰:“弟子誡之,足以識矣。
”于是門人辭歸而養親者十有三人。
子路曰:“有人于斯,夙興夜寐,手足胼胝,而面目黧黑,樹藝五谷,以事其親,而無孝子之名者、何也?”孔子曰:“吾意者、身未敬邪!色不順邪!辭不遜邪!古人有言曰:‘衣欤!食欤!曾不爾即。
’子勞以事其親,無此三者,何為無孝之名!意者、所友非仁人邪!坐,語汝,雖有國士之力,不能自舉其身,非無力也,勢不便也。
是以君子入則笃孝,出則友賢,何為其無孝子之名!詩曰:“父母孔迩。
” 伯牙鼓琴,鐘子期聽之,方鼓琴,志在山,鐘子期曰:“善哉!鼓琴!巍巍乎如太山。
”志在流水,鐘子期曰:“善哉!鼓琴!洋洋乎若江河。
”鐘子期死,伯牙僻琴絕弦,終身不複鼓琴,以為世無足與鼓琴也。
非獨琴如此,賢者亦有之,苟非其時,則賢者将奚由得遂其功哉! 秦攻魏,破之。
少子亡而不得。
令魏國曰:“有得公子者,賜金千斤;匿者、罪至十族。
”公子乳母與俱亡。
人謂乳母曰:“得公子者賞甚重,乳母當知公子處而言之。
”乳母應之曰:“我不知其處,雖知之,死則死,不可以言也。
為人養子,不能隐而言之,是畔上畏死。
吾聞:忠不畔上,勇不畏死。
凡養人子者,生之,非務殺之也,豈可見利畏誅之故,廢義而行詐哉!吾不能生而使公子獨死矣。
”遂與公子俱逃澤中。
秦軍見而射之,乳母以身蔽之,着十二矢,遂不令中公子。
秦王聞之,飨以太牢,且爵其兄為大夫。
詩曰:“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
”其母引刀裂其織,以此誡之,自是之後,孟子不複喧矣。
孟子少時,東家殺豚,孟子問其母曰:“東家殺豚,何為?”母曰:“欲啖汝。
”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懷妊是子,席不止,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
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
”乃買東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詩曰:“宜爾子孫繩繩兮。
”言賢母使子賢也。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镒,奉其母。
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所受俸祿也。
”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
孝子之事親也,盡力緻誠,不義之物,不入于館,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
”田子愧慚,走出,造朝還金,退請就獄。
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田子罪,令複為相,以金賜其母。
詩曰:“宜爾子孫繩繩兮。
” 孔子行,聞哭聲甚悲。
孔子曰:“驅!驅!前有賢者。
”至、則臯魚也。
被褐擁鎌,哭于道傍。
孔子辟車與之言曰:“子非有喪,何哭之悲也?”臯魚曰:“吾失之三矣:少而學,遊諸侯,以後吾親,失之一也;高尚吾志,間吾事君,失之二也;與友厚而小絕之,失之三矣。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也。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見者、親也。
吾請從此辭矣。
”立槁而死。
孔子曰:“弟子誡之,足以識矣。
”于是門人辭歸而養親者十有三人。
子路曰:“有人于斯,夙興夜寐,手足胼胝,而面目黧黑,樹藝五谷,以事其親,而無孝子之名者、何也?”孔子曰:“吾意者、身未敬邪!色不順邪!辭不遜邪!古人有言曰:‘衣欤!食欤!曾不爾即。
’子勞以事其親,無此三者,何為無孝之名!意者、所友非仁人邪!坐,語汝,雖有國士之力,不能自舉其身,非無力也,勢不便也。
是以君子入則笃孝,出則友賢,何為其無孝子之名!詩曰:“父母孔迩。
” 伯牙鼓琴,鐘子期聽之,方鼓琴,志在山,鐘子期曰:“善哉!鼓琴!巍巍乎如太山。
”志在流水,鐘子期曰:“善哉!鼓琴!洋洋乎若江河。
”鐘子期死,伯牙僻琴絕弦,終身不複鼓琴,以為世無足與鼓琴也。
非獨琴如此,賢者亦有之,苟非其時,則賢者将奚由得遂其功哉! 秦攻魏,破之。
少子亡而不得。
令魏國曰:“有得公子者,賜金千斤;匿者、罪至十族。
”公子乳母與俱亡。
人謂乳母曰:“得公子者賞甚重,乳母當知公子處而言之。
”乳母應之曰:“我不知其處,雖知之,死則死,不可以言也。
為人養子,不能隐而言之,是畔上畏死。
吾聞:忠不畔上,勇不畏死。
凡養人子者,生之,非務殺之也,豈可見利畏誅之故,廢義而行詐哉!吾不能生而使公子獨死矣。
”遂與公子俱逃澤中。
秦軍見而射之,乳母以身蔽之,着十二矢,遂不令中公子。
秦王聞之,飨以太牢,且爵其兄為大夫。
詩曰:“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