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諸葛亮的用人——魏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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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将乎!”魏延的上述三個想法,除了第一種還可以說是為國為民的味道,而後兩種則是完全出自于個人目的了。

    且不論魏延是為公還是為私,違抗諸葛亮撤軍的命令,其本身就是一種違法違紀行為,是一種不顧全大局,損害蜀漢國家利益的行為。

    公然不服從命令,大搞個人意氣之争,緻國家與部隊的安危于不顧。

    搶在撤退部隊的前面,擅自破壞南歸的棧道,企圖搞“兵谏”。

    當時的蜀軍處于進不可進、退無可退的險境,前有魏延率軍攔截,後有司馬懿帶兵追趕,如果不是有姜維和楊儀的巧妙安排,“反旗鳴鼓,若将向宣王者”,和司馬懿對張合之死還心存餘悸,十萬欲南歸的蜀軍完全有可能因為魏延與楊儀的意氣之争,而全軍覆沒。

    以緻于王平上前質問魏延,連魏延的部下也知道曲在已方,紛紛離魏延而去,這就叫做“失道者寡助”!以一已私怨,緻國家利益與部隊的安危于不顧,這樣的人還能算是真正的軍人嗎? 諸葛亮用人一直主張德才皆備,但并未以此來苛求别人。

    在封建社會下,“忠”、“孝”一直被奉為德中之最。

    對一個國家來說,忠就是首要之德。

    諸葛亮稱贊蔣琬道:“托志忠雅,當與吾共贊王業者”(見《蔣琬傳》);他贊董和“有忠于國”。

    (見《董和傳》);他贊陳震“忠純之性,老而益笃”。

    (見《陳震傳》);贊楊洪“忠清款亮,憂公如家”(見《楊洪傳》)。

    贊王平“忠勇而嚴整”(見《王平傳》);贊姜維“忠勤時事,思慮精密”、“心存漢室,而才兼于人”(見《姜維傳》)。

    在《前出師表》裡,也稱贊郭攸之、費文偉、董允等人以“此皆良實,志慮忠誠”。

    而與之相反,諸葛亮彈劾李嚴“受恩過量,不思忠報”,“安身求名,無憂國之事”。

    (見《李嚴傳》);彈劾廖立“奉先帝無忠孝之心”,“坐自貴大,臧否群士。

    ”(見《廖立傳》)。

    從以上諸葛亮的一褒一貶,就可以看出諸葛亮的用人原則,隻要是忠誠于蜀漢政權,願意為蜀漢政權出力人,都可以提拔之。

    所以他對像法正、李嚴、何祗、魏延、劉巴、楊儀、張裔之類身上有性格缺陷的人也一視公平,讓他們在能充分發揮他們作用的地方各司其職。

    這和曹操的“唯才是舉”原則不是非常相像嗎? 寫下此文,并非要刻意貶低魏延其人,而是想讓大家能更清楚地了解到諸葛亮用人的策略與原則。

    諸葛亮并沒有因為魏延身上有些毛病而棄用之,相反在北伐中始終委延以重任。

    但是魏延此人雖有大将之才,卻無大将所應具有的氣度與品德。

    因此諸葛亮任魏延為“先鋒,督前部”,是用魏延軍事之所長。

    而不把軍事大權交由魏延,則是避其性格之短。

    這也正是諸葛亮用魏延的高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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